为衡平Christianity板面使用者
‘张贴相关新闻之言论自由’之权益与‘板面清楚、减少情绪字眼易于阅读’之利益,
本次调解草案如下:
按pipiboy1980之说法,
其内心真意确实不是为洗板面而找人波文,
但也确实需要一个明显的位置,把苦心整理的详尽资料依序波在明显的位置。
其整理之工作,也还上了媒体版面。
或许以下的方式,
能兼顾‘显眼’、‘板面清楚’、‘阅读迅速’、‘传递资讯不受限’等效果。
组务建议板主方于两造取得共识后,先‘自行’取消pipiboy1980之水桶,
让pipiboy1980能发文后,发一文章其性质如下:
范例:
title:《宗教界的害群之马》(中性的用词)
内容:
以google网页或连结整理-
<可予简评,不限五十字>
http://xxxxxx.blogspot.tw/2016/03/blog-post_1.html
<可予简评,不限五十字>
http://xxxxxx.blogspot.tw/2016/03/blog-post_2.html
<可予简评,不限五十字>
http://xxxxxx.blogspot.tw/2016/03/blog-post_3.html
<可予简评,不限五十字>
http://xxxxxx.blogspot.tw/2016/04/blog-post_1.html
<可予简评,不限五十字>
http://xxxxxx.blogspot.tw/2016/04/blog-post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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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放置于‘最显眼的置底文’,
欲分享基督信仰相关负面新闻的使用者,
可以把该新闻响应给pipiboy1980,让其统一更新于置底文中。
若双方真是‘就事论事’,
一来,若申诉方单纯并非想将板面都以新闻取代,
只是长久感于所引新闻不受重视,想免去限制太多的遗憾,此举应可接受之;
二来,就板主方若非欲限制讨论之自由,单纯担心最糟糕的情况被一堆负面新闻洗板,
放于置底文之开明举动,也多少能避免一些闲言口实。
并建请在板规上作相关修订。
组务个人是很希望不管彼此观念差异多大,
在某程度上能给对方一个讨论空间,把负面新闻统合处理,
有讨论必要者,则比照一般文章规定另写专文。
组务天真的想,若两造发心都像两造所言的那般单纯,
借由这样的方式或许是种合作,而非只有冲突与纠缠。
但,你们还是完全有不接受调解的权力,
若觉得草案细节可再讨论,建议把意见另行整理再回一篇文,
若同意,可以直接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