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人身攻击的判法-刑法因果相当理论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19 21:10:59
stevenjobs认为我的判决不公平,拿了许多有的没的东西瞎扯,
可能没读过一些我觉得很常识的东西。
刑法上有一个东西叫相当因果理论。
所谓相当因果,是指在一般之情形下,同一环境及同一行为,
均会造成该结果发生者,即认为该原因与结果间具有因果关系。
举个例子,酒驾撞死人,要归责于谁?
(1) 喝酒开车的人
(2) 卖车的车商
(3) 制造车辆的厂商
(4) 该管道路的地方政府
正常我们会认为是(1)开车的人,为什么?
喝酒喝到一个程度,在医学研究上指出认知能力会明显下降,导致车祸的发生
所以酒驾撞死人有相当因果关系
为什么不是(2) 卖车的车商
卖车的车商卖你车是为了让你酒驾吗
同理可证(3) 制造车辆的厂商
(4) 该管道路的地方政府也是一样
今天单看一个老木,没头没尾的,就一般人来说只会觉得莫名其妙。
放在周星驰的电影中,甚至是有趣的桥段
当然stevenjobs吵到杀红了眼,看到就觉得是在骂他?
但是这个凹你老木换成别的词汇他是不是也会不高兴?也是会嘛,
所以不要在说你认为凹你老木有所谓的普世价值。
还拿教宗来说嘴?
今天就大方承认你stevenjobs就是跟Pietro吵架吵到不可开交了,
要来找版主讨拍,版主不给拍就翻脸,连版主一起骂。
今天要冲撞体制可以,我没连D的高度,不想说给冲撞体制的人一个教训
教会的根基是殉道者的血也没错,
但福音书也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
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5-01-20 10:47:00
这位法学达人,请教一下有偏见待人又该算什么?有偏见到污赖人家有分身,可惜查不到被打脸才改口又算什么?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0 18:20:00
请问我道完歉以后还需要什么处置吗?斩首示众你才爽?今天就是要搞这种无限仇恨式的猎巫你才爽是吗?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5-01-20 20:55:00
这叫猎巫还是"像你一样翻旧帐"?不实事求事,基本上就人身攻击标准在哪?看版主爽不爽?有没有偏见吗?能为一件不得不道歉的事道歉,就不差为另一件道歉。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19:34:00
我想请问一下您saniblue跟stevenjobs是什么关系?为何你要如此高分贝替他发声?可以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请问我跟你有什么私仇?可以大声说出来没关系?我处理tevenjobs的案件,惹到你什么?大声说出来没关系请问我跟stevenjobs有什么旧帐?大声说出来没关系?请问你有什么证据说我跟stevenjobs有什么旧帐?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0:19:00
saniblue跟我就是未见过面的板友与主内而已这需要质疑什么呢? amos你真的好笑,莫非你怀疑sani是我的分身.我们只是刚好s开头而已还有amos你说你是口误而道歉,但是你那篇文章根本就不是口误.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0:25:00
你说不是口误就不是口误?这么大的官威?是不是口误不是本人认定?那老木这词为何要看你心情?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0:33:00
口误是某个词汇说了,你那篇一整个是很完整的叙述,根本不是口误, 大家不比你笨.说错吴敦义2008当选为中华民国总统. 这说口误可以接受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0:38:00
说了跟很完整的叙述差在哪?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0:38:00
因为说话者 把马英九口误成吴敦义 或是 副总统口误成总统.原来要表达的可能是 吴敦义2008当选为中华民国副总统或是 马英九2008当选为中华民国总统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0:40:00
这脑补太严重吧~~你怎么知道说话的人心里想什么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0:42:00
你那三句话 根本不是口误.或是你可以指出你口误在哪部分吗?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0:42:00
所以你知道我一开始要表达什么?请问三句话跟一句话就有差到完整跟说了这么多吗?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0:45:00
你那篇文章六句话而已 很清楚明白不是口误你说你是口误 你可以解释你的"误"是什么?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0:46:00
所以六句话不是说了~~是完整的叙述????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0:47:00
原来要表达什么? 口误成这样? 为何会口误?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0:49:00
我认为你有开分身这句话是口误~事实上我并没有证据而我说出来了~~这就是我的口误我最多只能说我看到有些ID有发表对你有利的言论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0:52:00
这是bias 你是写出你心中的bias 应该说你可能一直认为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0:52:00
并不能直接跳成你开分身~~这是我表达错误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0:54:00
bias跟口误差在哪?今天我也针对这个bias道歉~~所以呢?你也不想接受?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0:55:00
口误是口中所说的因为某种原因(ex:说太快) 没有把心中所想的正确地表达. 通常是partially error.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0:57:00
这个东西有到血海深仇让你紧咬不放?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0:57:00
如同 typo. 但是你是写出你想的 只是被人要求拿证据你又没证据 只好说是口误不要扯 血海深仇/讨拍/告诉/殉道 我就是就事论事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00:00
那你要怎么证明我是讲太快还是讲我想讲的我觉得你自以为有超能力可以看穿人心 你看到才对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02:00
口误或是笔误 可以用部分揪错还原完整的正确意思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02:00
你都就事论事 别人都无理取闹?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5-01-21 21:04:00
那stevenjobs和你有什么血海深仇?你连给他一个公道都像要你命,连帮讲话的版友都扯进去?告诉你,今天这事就算发生在Pietro身上我也一样帮他,不信你问P大,我从不吐他槽好吗?在我看来两个吵吵闹闹一早就见怪不怪,两个都有自己个性,两个都不是坏人,P大确实口误话过了点,但最扯的是那烂透了的版主判决。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05:00
那你来判要怎么判?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08:00
这种反问句是没有意义的. 你要辞板主吗?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09:00
代理目前就一年阿~~时间到就会走~~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5-01-21 21:09:00
不带偏见,指名道姓+脏话就警告啊,搞一堆毛,需要吗?i过线了就警告,是很难?还得看版主对这人有没有偏好?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11:00
那不指名道姓在那边转一堆神父文的人呢?要不要看看前面我转的两篇别人不爽的点?还有站内信检举的我不能公开~~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12:00
还要像共产国家设关键字 封杀喔?民主国家有言论自由 那也只是他的个人看法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14:00
言论自由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不然干嘛要有版主?最基本不要在哪边吵来吵去是不行吗?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15:00
我转教宗神父文到底是指名道姓要跟谁吵?以前有人画大力水手父子在一个岛上 就被抓去关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16:00
我想W大已经帮我回答了~~这不是我一人的感觉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有这么老?还要说老蒋的事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17:00
你们两个有你们感觉的自由 但是凭这些感觉就要水桶我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18:00
基本上水桶跟抓去关限制人身自由~~强度差很多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18:00
这跟以前白色恐怖有啥不同?这跟年纪也无关你根本没理由水桶我 你去看pipiboy最近发的文章 一堆无理攻击的文章 你有水桶他吗?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21:00
人民无要求违法平等的权力~~你违规是你的事~不能用别人也违规来开脱你认为pipiboy有无故发文~~你可以叙明理由检举他今天你的无故就是判决不服闹版~~在各版都是水桶的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26:00
我没有违规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26:00
那是你主观上认为~~就像我主观上认为我没口误你还不是紧咬不放~~我站在执法者的立场认为你有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27:00
再来我被水桶 不是因为有人检举我 是板主主动的喔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28:00
我刚刚说也有人站内信检举你违规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29:00
检举要公开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29:00
目前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30:00
原来可以私下咬耳朵就算我被检举 我的那些文章就违规了吗?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31:00
是的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31:00
我也可以说 教宗对神父怪物的言论是 危害教廷名誉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33:00
今天你主观上怎么想是一回事~~客观上造成别人不愉快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34:00
维民所止 雍正断头 欲加之罪 何患无词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34:00
影响板上的秩序~~版主必须出手~不管你愉不愉快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21 21:35:00
你板主也造成很多人不愉快
楼主: amosvalen (黑键与白键)   2015-01-21 21:36:00
我也认为你是~~你说别人不是口误就不是口误目前只有造成你不愉快~~但为了让你爽~别人不爽~这不好今天法律的用意某种程度上就是以眼还眼在言语上有了过失~~就在言语上予以警惕说太多话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就处分不能说话以反省而非以眼还命~~言语上的过失~~就要抹煞整个人的价值如同创世纪34章中雅各的儿子们用计杀示剑一族老实讲~~我对你也不熟~更不要说有什么偏见我今天要乡愿一点~~打哈哈过去再改判就好了~~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5-01-21 23:46:00
扯一堆,当版主不该有个人偏见,这才是重点
作者: kuanglun (KC)   2015-01-22 13:17:00
推楼上,明明就胡扯一堆. 你太自大了.
作者: 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2015-01-22 18:13:00
建议学一下柯p处理事务态度。有错就认,无错也不用咄咄逼人,平和叙述自己处理方式就好。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15-01-24 16:05:00
阿人家几票就当选板主了 不爽你咬他阿板主就是了不起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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