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对一贯道板的申诉

楼主: tp6g4 (陈试)   2013-05-17 13:39:34
※ 引述《GFDS (on diet)》之铭言:
: 累犯定义在法律上是
: 受有期徒刑之执刑完毕,或受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一部之执行而赦免后,
: 五年以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时,称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 换到现实生活及PTT常理来看 第一次被水桶叫累犯 怎么都说不过去吧
: 板主虽然有自由心证 总不能连这个都自己定义吧
同感,至少在词意解释上不能自己定义
依照法律来看
即使法官这样判
若被判者不行,觉得解释有问题
那么可要求大法官解释条文
因此版主这样判,不是唯一结果
我们觉得这解释有问题
若版主坚持自己的定义
那么请 组务 这边进行解释与裁定
: : 而之后在板上及精华区的其他文章也有部份踩在板规边缘及违反板规,但碍于当时板主群
: : 人手不足,加上本人与另一板主并未上任,因此当时情况没有积极判决。
: : (这么做是主要了解本次判决板友是怎样的习性及行为,之前所违反内容并未在此判决内)
: : 因此以上的行为及状况,板主群讨论板友GFDS本次为累犯身份,无法以初犯去执行处分。
: : 而板友tp6g4部份
: : 当初会判决累犯是因为多次在文章里以"知法犯法"的行为PO文挑衅板规
: : 其内容如下:
: : "可能会触犯版规,但我还是要跟大家说一件事情"
: : 及在这之前还说"这篇标题下得太过耸动了 但是我觉得不得不讲 这篇文算是上面那篇文
: : 的补充版"
: : 很明显的表示出,板友tp6g4了解板规,也知道会违反板规,但是却表示要照常违反,所
: : 以板主群无法对板友tp6g4以"完全不知道板规或是不小心误踩板规的初犯相提并论",毕
: : 竟不符合初犯的行为,加上在现实生活及PTT常理上,知法犯法是要加重处分。
简单来说
前面做错事情,就请立刻处罚
不要拖到后面一起清算,还说“你已经是重犯了”
在没有“罪行处罚”的前提以下,还能说“重犯”
个人不能理解w版主的逻辑感
日后必定会连署罢免w版主,避免版上风气越来越差
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发生“出了车祸不小心撞伤了人,因此法官把过去所有犯罪
纪录(例如闯红灯、没有二段式左转)全部一起处罚”的状况
还继续解释说“他是累犯,要加重处罚,吊销执照,不准开车”
: 他当然了解板规 我也是 只是我们不了解的是板主自由心证在哪里
: 依他文章内容来看 他觉得可能会违反的板规叫做谤道毁佛
: 可是有人贴文说观世音菩萨讲一些伪科学的东西
: "在叩拜 皇母当中,全身会引发核子分裂反应"
: 这种东西没有毁佛 反而是点出道内缺失的在谤道 怎么样也是说不过去吧
: 佛祖也不是这样教我们的
G网友的论点与我相同
而一贯道版主群已经下定裁示
认为“踩在边界上,进行警告”
尽管被警告,个人还是很不爽
但就谤佛这一块我觉得版主已有交代,可以不用继续做解释
: 那在法律上初犯的定义为第一次犯罪而经判决确定者。跟知不知法无关
: 现实生活及PTT常理上 判决上并没有什么知不知法的道理
: 甚至我想在PTT常理上 我们不太应该被水桶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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