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柯文哲的抗辩原来有专有名词“幽灵抗辩”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25-01-01 04:27:23
你是不是搞错什么?
如果是被告自行制作的,那就不叫传闻证据
而是被告犯罪自白了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771号刑事判决
…上诉意旨略谓:…(二)原判决将系争公司的银行中帐户存摺,认定为传闻证据的例外,
赋予证据能力,采凭为认定我等犯罪的依据,尚嫌适用证据法则不当。
二、惟查:(一)、文书的证据能力,视其所欲待证的事实如何,依其作用、目的,异其性
质与判断基础。析言之,倘以其质地(品质)、形状、新旧、色泽、风渍等客观情形,凭
为判断基础,性质上系证物(或物证),原则上,一律属适格的证据,例外时,依刑事诉
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之四关于权衡法则规定,定其证据能力,无关传闻法则;若以所记载
的内容,作为判断基础,则依其制作人员是谁,分别可为被告本身的自白(含审判中、审
判外),或被告以外之人的书面陈述(仅限审判外),前者,依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
项关于自白法则规定,决定其是否得为证据;后者,才属传闻法则范围,其证据能力如何
,应依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至第一百五十九条之五规定,予以判断。 系争赫普公司与其
相关人员联合开立的各银行存摺,原审系将之作为证明赫普公司确有对外收受款项,并供
作营运资金的事实使用,此所依凭者,即为存摺内所记载的内容记叙,性质上为文书证据
的一种,原判决于其理由壹─四内,认为依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之四第二款关于业
务纪录及证明文书的规定,应具有证据能力,经核于法并无违误。此部分上诉意旨,竟误
为指摘,显非适法。
※ 引述《court0043 (红色十月)》之铭言:
: ※ 引述《urgrandpa (林邹公)》之铭言:
: : 检察官要确立的事实就是:这份EXCEL是柯文哲的收款纪录
: : 因为你有收款的纪录,推知你有收款的行为
: : 比如说我钱存到银行这个行为是用存摺作纪录
: : 而不是我一定要去调存钱当天的监视器来判断我有没有存钱
: : 当然你会说存摺是很严谨的,银行有内规,有各种手段确保存摺内容正确
: : 可信度远高于一个EXCEL档案
: : 所以检方的重点就放在如何证明这份EXCEL档案的可信度是足够的
: : 这就是为什么要去调查核实上面的其他纪录
: : 这1500认定的关键就在于法官心证认为EXCEL的可信度有多高
: 你又点到一个重点: Excel 在证据、在举证责任上,是什么地位?
: 其实,它就只是一个传闻证据!
: 它无法证明待证事实,也就是“收受1500万”本身。
: 传闻证据不是一无是处,还是有点用的,例如拿来否定证词、否定被告辩解,
: 但,
: 检察官你否定了证词、否定了被告柯文哲的辩解(Kangaroo! Kangaroo! )
: 就可以直接跳到待证事实“收受”已经证明?
: 当然不行!!
: 你还是必须回到原点:证明被告“有收受1500万”这件事。
: 这就是思考的陷阱。
: 当然你可以把它升级、升级成间接证据,
: 但你能间接证明到什么程度就是问题: 1500能间接证明什么?
: 1500万, 没错吧!
: 但你能间接证明“收受”和“对价关系”?? 能吗?
: 不行吧!!
: 又不是死亡笔记本。
: 閰王的生死簿,都能出错了。
: 不懂法律没关系,韩剧要看,例如:鬼怪、与神同行。
: 给法盲: 可以用的google 关键字
: 1. 传闻证据
: 2. 间接证据
: 3. 严格证明法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