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325
法规名称: 宪法法庭审理规则(110.06.30 订定)
修正日期: 民国 112 年 09 月 15 日
第 22 条
应受送达人以司法院电子诉讼文书(含线上起诉)服务平台寄送书状者,
宪法法庭经应受送达人同意,得将电子书状复本、开庭通知书、裁判及
意见书传送至司法院电子诉讼文书(含线上起诉)服务平台,以为送达。
前项规定,于对受逮捕拘禁之人为送达时,不适用之。
第一项传送,依宪法诉讼书状使用科技设备传送办法之规定。
第一项情形,书记官应打印送达证书附卷。
好幽默喔,一逆风就先喊瑕疵欸
要提释宪是上周才知道? 不是早就能准备了吗
当庭被问自己写的法条中的名词定义还答不出来比较丢脸吧
还表现较佳咧
※ 引述《liu02112 (好想吃惭愧棒棒糖.......)》之铭言:
: https://reurl.cc/AjVmWY
: 我直接承认我不是学法律的
: 我也没看过很多法庭攻防
: 所以只好看业内人士对这次开庭的评论啦
: 1. 法院行政有瑕疵 没有先把资料给立院
: 立院方只能去申请阅卷 搞到最后只剩一天准备
: 2. 立院方的代表都是成名已久的老手 反而释宪方都是新人律师
: 3. 释宪要符合四条件才来释宪 法官问有符合吗?
: 释宪方没有正面回答为什么不先走院际协商
: 4. 立院方代表表现中规中矩
: 5. 一般法庭如果律师引错法条之类的错误 法官不能说话
: 但宪法法庭可以 所以可能有偏袒的状况 但不一定会发生
: 坦白说 太专业又没兴趣的东西 我看直播只想睡
: 就只想看看业内人士的评论
: 目前立院方表现较佳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