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不是阿
我以为多数脑子没有缩水的人,即使不是法律专业,看完解说应该都懂了吧…
对于一般人(无公权力者)这个就好比交通罚单,你不服就采取行政诉讼啊,又或是消防安检的也是,随便谷歌行政诉讼流程还又臭又长呢 http://i.imgur.com/CRDI6Y7.jpg
所以就是先开罚,不服就行政诉讼
简单的类比就是
警察行使取缔权,违规者警察可以开单
立委行使听证调查权,不配合者立委可以罚钱,不同点是:警察开单通常就直接开了,立委罚钱是主席不同意,再经过立院表决,比一般罚款严谨多了好吗?
大盖94酱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铭言:
: → kunnsei: 如果你觉得是 主席觉得不是 那就给法院 高雄 06/05 23:44
: → kunnsei: 裁决 法院也觉得不是只有你觉得是 那请 高雄 06/05 23:44
: → kunnsei: 问要不要回答 高雄 06/05 23:44
: 其实我最不懂这个啦
: 为何要给一群最不中立~大部分也不是专业的来决定我要不要缴罚缓
: 为何不是法院宣判才来罚
: 把你所有事都交给法院处理不就好了啊
: 为何是要你先罚我才去法院打官司来说罚的有没有道理啊
: 你决定错误的话这些钱跟时间决定的立委要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