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讲道理 这个二读法条最大的问题

楼主: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24-05-27 23:07:44
首先
“证人不能带律师,因为证人有真实陈述义务”
这句话本身就是错误的观念
在一些情况下
例如证词可能对证人或其三等亲不利时
证人是可以行使“拒绝证言权”的
所以做证时一样可以请律师在现场
适时提醒证人什么问题可以不用回答
所以黄国昌的解释,根本就狗屁不通,错误百出
还法学博士勒……
※ 引述 《todao》 之铭言:
: 首先
: 来接受调查询问的人
: 身分是证人还是被调查人?
:
: 如果是证人
: 按刑事诉讼的例子是不能带律师的
: 因为证人有真实陈述义务
:
: 问题来了
: 谁来决定这个被传来的人
: 身分是证人还是被调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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