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黄国昌说明有关律师陪同的问题

楼主: YAYA6655 (YAYA)   2024-05-27 22:58:44
※ 引述《ilovptt (我帐号办了三次还不成功)》之铭言:
: 传唤是证人还是当事人由委员会决定,所以由主席裁示是否可以请律师。
: 这样说好像也有点道理,大家怎么看?
:
完全合理阿,就跟检察官一模一样,只是主席变成检察官的角色
当掌握的证据不够,就是请来当证人,证据够,就是请来当被调查人阿
这检调制度又不是第一天才有,如果被调查了,有犯罪嫌疑,当然给他请律师保障他
的权益阿,其实问题没这么复杂,就把他想成司法院之立院分院就好了。
一切就明朗了,当然主席可能兼检察官时还不熟敏,可以请司法院专责辅导立院主席,
看是要假日开加强班,还是平常晚上一小时强化班,提高主席检调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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