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22k大复活,小草们该尝尝当年七年级的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24-04-30 14:23:24
一堆人在那边讲说
阿,现在没有所谓试用期
必须跟正式一样待遇
否则就违法三小的
是啦
违法啦
就跟卖淫买春一样违法啦
然后是没有卖淫买春了吗?
前阵子才一个出来卖地喊说台湾八成男的都嫖过
就没有性产业专区给人家卖合法,买合法的
所以这玩意就消失了吗?
现在的问题
不在于纳管让试用期这种存在已久根本没有断绝过的制度浮上台面好不好
是在于
阿干你国民党修了这条法
难道劳工就敢去检举吗?
或者劳工就懂得去检举了吗?
或者是资方就不敢违法了吗?
讲白了
资方为啥很爱违反劳基法?
不就违法成本太低
我今天搞了十个员工试用期六个月
一个月省下二十万元,六个月省了一百二十万
说是违法是吧
好啊,那请问这个资方应该开罚几百万几千万?
这是十个员工
假如是一百个呢?
更别说试用期根本还不算最剥削的
最剥削的是建教合作与实习生制度好嘛
试用期怎样都还有个期限
再怎么减薪也有一定程度
有些建教合作直接是学生付学费(给学校)给老板打免费工
更以前修法前
还有他妈的付学分费给老板,然后给老板打免费工
仔细想想,现在实习老师好像就还是这个制度
实习生制度更不用说了
根本就是永无止尽的试用期员工
总归一句话
现在劳基法很没用的原因
就跟现在诈骗很猖獗的原因一样
犯法的成本实在太低了
如果今天别说罚钱
跟你说老板乱搞违法劳基法要被关个三年五载
或者人事主管要被关个两三年的
你看还剩多少人敢给你违法?
而不是每次都来个重罚三万
他妈笑死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