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智障蓝白粉知道国民党提案有多扯吗?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24-03-05 10:29:20
※ 引述《b22779200 (popomen)》之铭言:
: 为了避免蓝白粉智商低我来解释一下
: 国民党立委吴宗宪等人提案修正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廿五条,只要有虚伪陈述、未经立院
: 同意缺席者,由主席或质询委员提议,出席委员二人以上连署或附议,经院会决定,处二
: 万元至十万元以下罚锾或移送监察院;情节重大者移送司法机关,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或卅万元以下罚金。
: 吴宗宪表示,只要官员不要拿不实资料,就不用担心有被移送司法机关的疑虑;且并非立
: 委觉得官员有罪就要被判刑。
: 今天看到蓝白粉说不要说谎就好
: 那如果改天立法院通过一个反国民说谎法
: 只要利用多数决 觉得你说谎情节严重影响社会
: 就能把你送法院
: 你会爽吗? 会不会觉得这是白色恐布?
: 三权分立你立法院直接下场当检察官官
: 谁不听话就移送谁
: 这跟东厂差哪?
: 重点是什么叫虚伪陈述?
: 照这标准2亿美金算不算?
: 说立法院党团会团进团出算不算?
: 虚伪如何定义?
: 这种没有标准的法条 就是尚方宝剑
: 用来铲除异己 政治斗争而已
: 反正柯粉根本没差破坏民主宪政体制
: 只要东厂条例一过 师傅就能升级大公公
: 权力up up
: 建议下次直接说
: 立法院可以取代法官
: 多数决通过直接判刑
: 柯粉说好不好!
等等
现在不就有了?
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
第 63 条
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三万元以下罚锾:
五、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
散布谣言与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
并没有明确的施行细则规范
也就是
今天警察觉得你造谣,且觉得你能影响公共安宁
他就可以主动送办你去见法官
实际操作时
警察就会拿所谓的当事人澄清作为依据
但是
当事人的所谓澄清
谁能保证是事实?
陈进兴说他是无辜的,我们也只能信?
再者
所谓公共安宁到底是以什么界定?
我在一个只有不到三十人的群组画唬烂
也算是影响了公共安宁?
事实上就连中国对于这类的讯息也有相对明确的条件
没记错的话要有五百次的转发,五千次的浏览数
他们定义成这样才有所谓的影响公众
但台湾并没有这样的设定
也就是
今天是否是谣言,由警察心证判断
今天是否影响公共安宁,也有警察心证判断
所以今天我夸张一点说
我得罪一个警察,譬如抢了他暗恋的对象
然后跟我的女朋友讲说,我家的母猪生了一只狗
然后女朋友就在FB上写了,今天男友超白痴,说他家母猪生了一只狗
这警察按社维法63条
完全是能把我跟女友送办的
毕竟,母猪生不了狗
然后这谣言又被我女友在散布出去了
社维法63条的问题由来已久
民进党在野时也有立委提案要修改
后来换国民党在野时也有立委也要提案修改
但两次都因为人数不够多没成功
也有人权团体对此表达不满
台湾人权促进会
解决假新闻,社维法不是良方
https://www.tahr.org.tw/news/2267
政府非真相裁定者
即使“假新闻╱讯息”是如此严重地影响着每个人的行为,甚至形塑著国家政策或市场的
运作,对于民主造成威胁。但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意味着“政府”或“警察单位”就因
此有了正当性,摇身一变成为“真相的裁定者”,来决定谁该受到惩罚。
实际上很多时候
社维法63条的运用
都是属于个人的声誉受损的问题
譬如有人造谣蔡英文与李登辉有特殊关系
有人造谣总统府装修花费金额与实际不符
这些明明就有刑法与民法的妨碍名誉与诽谤可以处理
完全不需要动用警察或刑事局或调查局去主动侦办这类案件
你觉得名誉受损
告他啊
怎么会是让国家帮你出人出资源抓人告人?
这比例原则非常的奇怪
且个人的名誉受损根本也跟公众安宁没有关联
不能因为受损者是官员或民代
就变得不同啊
说这一堆
我直接说我反对这次国民党的提案修法
我也直接说
社维法63条就是条箝制言论自由的垃圾法条
希望蓝绿白立委们
可以不要因为自己执政或没执政
整天计算著政治利益
而忽略这条干她妈的定罪率不到3成
却要浪费一堆警力、司法资源的垃圾法条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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