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智障蓝白粉知道国民党提案有多扯吗?

楼主: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24-03-05 10:18:19
塔绿斑 为什么不会觉得 法律规定伪证罪很扯呢?
而且法律是规定 证人不能说谎 但是被告说谎却是没关系不会处罚
行政官员在立法院接受质询提供不实资料或是不实陈述 是等于欺骗民意耶
立法院是民意的最高殿堂 所有立法委员是人民一票一票选出来的
但你行政院的那些被质询的官员 没有一个是被人民直接选举出来的耶
甚至几乎多数连经过国会过半同意的都没有
总统直接任命行政院长 完全不用国会同意
美国总统提名重要官员 包含国务卿跟内阁首长 都要经过参议院同意耶
最好笑的是 本板的大湿先生 写过一篇 不出席、说谎 国会有权惩处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216102
只是当初完全执政的是国民党 怎么换成民进党执政 塔绿班就换个嘴脸?
〔记者曾韦祯/台北报导〕国会对于提供不实资讯者实施惩戒权,即是“藐视国会罪”,
但其基础是建立在国会调查权上,在英、美、德、日、法等先进国家,皆赋予国会调查权
,一旦有相关官员不出席听证会或提供不实资讯,可能会判以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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