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t1 (人,原来不是人)》之铭言:
: 教审会议的出席人员能否看到这份履历表还是个疑问,要是他们没看到这份履历表,只
: 看到上缴的另一个名称的论文,根本不会觉得有哪里奇怪
: 至于拿到履历表的承办人员是否跟另一份公文(有记载博士论文三册)的承办人员为同
: 一个也还是疑问,若是不同人,那没发现题目不一样也不奇怪
: 当然啦,更有可能的是当年上缴的就是履历表上写的这个题目的部分论文,只是在有更
: 多证据排除其他可能之前,说什么都还太早....
: 现在看来总统府是想用既成事实硬凹过去,就看论文仔那边是否有更多证据能证明他们
: 的说法
如果这份资格审查表的设计,有特定字段明确要求当事人填写"博士论文"主题,
而蔡英文没有正确的把她的论文封面主题填进那个字段,那她的问题就真的大了。
但实际上这份表格内是要求当事人条列自己的"著作",这个解释空间就比较大。
蔡英文在"著作"字段里列举了三份著作,一份是
Law of Subsidies, Dumping, and Market Safeguards,也就是她的论文主体part2
另外两份看来是在政大发表的法学评论(不确定,字有点草而且扫描得有点模糊)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part 2? 这个要问蔡。但是解释空间的确不小,
毕竟一来这的确来自她论文的主体,二来这比起Unfair Trade Practice and
Safeguard Actions 这样的标题可以更突显她的法律专长在于补贴、倾销与市场保护
同时也可以和这份表格后段的"擅长科目"列表中,她提列了经济法和商事法互相呼应
总之,Law of Subsidies, Dumping, and Market Safeguards是不是她的论文标题?
不是!
但是不是属于她的著作?
毫无疑问:是。
我觉得这要让蔡一刀毙命应该难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