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美代表处政治组组长的职缺是政务还是事务,还是机要人员也可当?
还有职等到底是几职等,一定是简十二吗?
外交部驻外代表机构组织规程
代表处得置左列人员:
一、代表,特任 (派) 或简任 (派) 。
二、副代表,简任 (派) 。
三、顾问,简任 (派) 或聘用。
四、组长,简任 (派) 或荐任 (派) 。
五、副组长,简任 (派) 或荐任 (派) 。
六、秘书,荐任 (派) 。
七、主事,委任 (派) 或荐任 (派) 。
八、雇员。
简任或简派或荐任或荐派都可以
所以组长可以从荐七-简十二都能当
另外以过去派任人员条例(已废止)的内容来看
派任人员是可以无公务员资格,依照此组织章程,可以不用经考试的公务员来当
但因为派任人员条例104年废止,所以现在驻外处的组长到底能不能用非公务员
资格的人当呢?
但外交部又发新闻稿说,“政治组组长”只是对外头衔,跟职等无关。
口译哥是以机要人员用荐九一等咨议聘任,到底能不能当组长?
还是就像外交部说的,那只是头衔,搞不好发蜡哥也能当?
现在很多人都说政治组组长是事务官职缺,到底有没有人事单位和法条来说明阿?
总不能媒体人或网友说是事务官缺就是事务官缺?另一边名嘴说可机要任用就机要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