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教职写文章没有违法?
之前才有一个台大医师经营部落格网志
就被教育部函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了
还被记过一支
是不是很多人忘了这件事
还是根本不知道有这件事?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06/1309251/
知名旅游部落客林氏璧传为台大医院公职医师,日前遭教育部依《公务人员服务法》规定
,以公务员不得经营商业或投机事业为由,记过一次。对此,铨叙部官员说,台大医院医
师的惩处是教育部权限,至于一般公务员目前还没有因经营部落格、脸书违法兼职的成案
案件,若公务员违法兼职,据《公务员惩戒法》可依违法情节程度分为免除职务、撤职、
减少退休金、降级、记过、申诫等。
有民众向法务部廉政署检举,旅游部落客“林氏璧”(04b)的本职身分是台大医院医师
孔祥琪,由于他经营日本旅游部落格及脸书粉丝页时,接受厂商试吃、试住邀约、工商服
务、分润、代购等商业行为,违反《公务员服务法》不得经营商业或投机事业,上个月遭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决议记过1次。
铨叙部官员表示,台大医院医师是台大医学院附属医院,是教育部的处理权限。至于一般
公务员目前还没有因经营部落格、脸书违法兼职的成案案件,比较多的是违法兼职是兼职
董监的案例。据《公务员服务法》规定,“公务员不得经营商业或投机事业,也不可任意
兼职。”若公务员违法兼职,据《公务员惩戒法》可依违法情节程度分为免除职务、撤职
、减少退休金、降级、记过、申诫等。
当事人在被记过前,就很有道德羞耻心,自行离职
结果蓝营不只脸皮超厚继续做
还一直争辩自己是对的,错的是别人
是不是只要颜色对了,不管做什么都没差
就算撞死人也能当小事一件继续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