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劳基法修出来 其实也没有很差啊!

楼主: Iser1ohn (虎!虎!虎!)   2018-01-11 13:54:28
给DICB先生:
劳基法新增32条之一,其条文完整版如下:
雇主依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规定使劳工延长工作时间,或使劳工于第三十六条所定
休息日工作后,依劳工意愿选择补休并经雇主同意者,应依劳工工作之时数计算补休时数

前项之补休,其补休期限由劳雇双方协商;补休期限届期或契约终止未补休之时数,应依
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工作当日之工资计算标准发给工资;未发给工资者,依违反第二十
四条规定论处。
注意一下这一条,意思是补休期限到期或是终止劳动契约(就是资遣或离职)的时候,
应该依照补休发生时是超时工作还是休假日出勤的工资计算标准发放工资
蒋万安版跟现行条文的差异只是补休到底是直接换1:1 还是超时就要换1:1.33
如果最后都变成钱的话其实两个条文都没差。
注意一下32-1条是这次修法新增的,所以以前补休没休完是直接吃掉
你叫我去问八卦板板众干嘛,大家都出社会工作的,补休没休完就吃掉谁都知道
问题是这次就新增了“补休没休完不能吃”这一条啊。
你在那里算得很高兴说补休就吃掉,现在就规定不能吃了是要怎么可以开释一下吗?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1-11 14:02:00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8-01-11 14:05:00
还想在骗 我拿新闻打你的脸好了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8-01-11 14:05:00
变成钱 本来就没差啊 = =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8-01-11 14:06:00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921425还想骗 去看新闻吧!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8-01-11 14:08:00
楼上你看清楚吧! 新闻内容跟这篇讲的东西没冲突阿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8-01-11 14:08:00
这个前晚和昨天 D能党党工还想推罪给狗党章万安说他提案的和他助攻资进党的没冲突 想骗谁啊!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8-01-11 14:09:00
蒋万安在演戏 大家都知道 你不会以为他真的替劳工出声吧?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8-01-11 14:14:00
tml7415资进党通过这个对劳工好?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8-01-11 14:15:00
比旧的劳基法好 这是事实
楼主: Iser1ohn (虎!虎!虎!)   2018-01-11 14:15:00
旧的劳基法没有规定,所以补休到期直接吃掉的公司还不少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8-01-11 14:15:00
蔡英狗和赖功德也不是在野骗选票在演戏,现在如何对待劳工的?现在还是一样吃掉补休啦!别骗人不会了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8-01-11 14:17:00
那顶多就是 有改跟没改一样! 怎么一堆人说修恶XDDDDDDDDD所以我说 那群带风向的 真的是唯恐天下不乱这么替劳工着想 怎么国民党执政的时候 都不修法呢?XDDDDD
作者: ludwickfan (fanfan)   2018-01-11 14:20:00
以前吃掉补休没给钱,是没有明文规定现在明文规定了还吃掉,那跟法条怎么修的关系在哪里?
作者: pp520 (异理啊议!!!)   2018-01-11 14:28:00
我觉得这边一堆人根本没工作过但我觉得补休应该也要1:1.33 才合理,至少台塑目前是这样规定
楼主: Iser1ohn (虎!虎!虎!)   2018-01-11 14:32:00
台塑优于劳基法啊,贵司的某竞争对手不只1:1还会吃喔
作者: SkyBearV (天杀熊)   2018-01-11 14:34:00
每个月都弄到加班上限 惯老板强制全弄成补休 时间到在给1:1换给你 这样加班=没加班的概念 惯老板会想付加班费?干脆明文直接表明加班费等同于薪资好了 不用额外给没有加班费 只有时薪一种算法 这样不是更干脆
作者: pent (有人试我的密码,干)   2018-01-11 14:36:00
"其补休期限由劳雇双方协商" 又是一句空话
楼主: Iser1ohn (虎!虎!虎!)   2018-01-11 14:38:00
时间到不是1:1换好吗……真正的问题会不会叫你零碎放掉补休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1-11 14:39:00
1:1换休确实是雇主好用的工具等于把加班工时平日化除非长时间工时都超过 而且没有多请人 才有加班费加成的问题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1-11 14:41:00
本po既然提到八卦板众,可否回应 焦糖哥哥 那篇推爆的新闻?
楼主: Iser1ohn (虎!虎!虎!)   2018-01-11 14:41:00
这个1:1才是真正的问题,所以蒋万安才要争换1:1.33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1-11 14:41:00
看得我都考虑去创业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1-11 14:48:00
八卦板被推爆的新闻: 夹带闯关的魔王级条款:劳基法第32条之1赞扬32-1的本po快去隔壁发文护航阿因为赞扬32-1的本po凹说补休不会被吃,后来装死不回,告诉你啦林表姐都知道补休的漏洞,定下ㄧ年期限,以下这则新闻: 加班换补休 林美珠:当年度结清未休完给加班费更正,应该是当年期限嘘再嘘
作者: yumimax (一起去冲浪吧!)   2018-01-11 16:58:00
作者: chudly   2018-01-11 17:13:00
有1:1不错了,我毕业工作到现在都是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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