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修来修去 结果又是一部不知道怎么罚的法?

楼主: sunyeah ( 汤元吗)   2018-01-10 23:40:54
: → milk7763: 不利不代表违反法令,就像民法契约一样 01/10 23:33
: → AGODFATHER: 简单嘛会议记录 纪录了什么 有人说要多详实吗 01/10 23:33
: ※ 编辑: evangelew (115.82.115.153), 01/10/2018 23:35:08
: → pagenotfound: 妈的,所以叫立法院要好好立法啊,条文整天开漏洞 01/10 23:35
: → pagenotfound: 我看都是故意的吧 01/10 23:35
: 推 ramun: 改颜色这小事情我不会介意的 01/10 23:36
: → pagenotfound: 立法院立出好的品质的法,违法有罚则,有错进法院 01/10 23:37
陈政亮fb
内容:
希望劳动部不要说谎。妳在32条之一的条文第二项是:“前项之补休,其补休期限由劳雇
双方协商”。妳现在记者会又说,要在施行细则里加上休息日加班“当年度”应当补休或
换加班费。到底是母法“劳雇双方协商期限”是对的,还是将来的细则才对?
如果劳雇双方协商说是期限是“两年”,也符合母法,妳的施行细则是能怎样?到底是哪
个对?话又说回来,妳劳动部2015年的版本明明直接在法条上规范了“六个月”期限,现
在又装傻,说将来才要订在细则,然后母法又没有授权妳去规范期限?这是一种彻底的欺
骗啊。
第二点,记者提出这是一种“变形工时”的概念,它的问题是切中核心的,这等于“旺季
加班、淡季补休”,而没有了加班费。这是把未来的“正常工时”移动到现在当做“延长
工时”,然后没有加班费。这与“变形工时”把未来“正常工时”移动到现在当成“正常
工时”,一样没有加班费,效果是一样的!妳劳动部去扯什么“变形工时仅针对正常工时
的移动”,完全忽略了实质上产生一样的(没有加班费)效果啊!
立院加码加班费换补休 劳动部长林美珠:补休年度结清
今天看到表姊解释我也黑人问号 跟法案内容有点差距
现在陈政亮一说才知道黑人问号在哪里
这种立法品质弄到资动部都吓一跳赶快出来圆一下不会像法案说的那样
结果说法根本牴触母法
来看吧 看要怎么玩 看dpp不尊重专业 看要怎么玩死自己
作者: pan46 (pan)   2018-01-10 23:42:00
爱怎改就怎改= =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8-01-10 23:43:00
这种补休的确是变形工时的概念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1-10 23:43:00
完了 又要修法了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8-01-10 23:44:00
赖神早说过会再修的啊
楼主: sunyeah ( 汤元吗)   2018-01-10 23:44:00
一堆开后门开到连自己人都怕 赖清德真她妈厉害
作者: ramun (pp)   2018-01-10 23:48:00
他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工时银行 可惜存提不见得自己决定 还有可能偷吃钱QQ这有可能变成以后无薪假的法源吗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8-01-10 23:54:00
原po你真看得懂这篇的第二点吗?为什么加班补休 叫做拿这是把未来的“正常工时”移动到现在当做“延长工时
作者: ramun (pp)   2018-01-10 23:56:00
不知道法条里面有没有避免上次亚东发生的负薪假的情况
楼主: sunyeah ( 汤元吗)   2018-01-10 23:56:00
未来的正常工时薪水正常拿来补现在薪水加成的工时
作者: ramun (pp)   2018-01-10 23:57:00
假放太多补不回来 麻烦劳工缴钱回来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1-10 23:58:00
把未来的正常工时挪到现在用,就不算加班了吧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8-01-10 23:59:00
四周变形还只能四周调动正常工时,新版让你延长工时变正常工时那是倒果为因,因为已经"加班"了,后面才有补休或加班费,不是为了补休才加班的,有人会不去赚1.33/1.66,去赚1??dpp不是说劳工想加班赚钱吗?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01-11 00:02:00
楼上正解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8-01-11 00:23:00
因为老板希望劳工加班不加价阿 老蔡这不立马满足了吗不然下次选举的钱从哪里来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8-01-11 00:24:00
工时银行(帐户)是另外的 这个加班补休凑进来 不知道执行上又会有什么影响..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1-11 00:47:00
第一点用释函或细则即可第二点 补休代替加班费一直存在原本给加班费的还是继续下去因企业若要给补休 以前就可以如此做了若要反对补休 在蒋万安提条款时 就应呼吁改成禁止捕休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8-01-11 01:02:00
现在改要检讨少数就对了 民退党的嘴脸真好笑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01-11 01:41:00
照表姊讲 补休或发钱是劳工的权利 那劳动部在施行细则中加期限就是超越母法授权 限制人民权利了真的怀疑表姊癌细胞是不是转移到大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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