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李永得事件背后的可能阴谋

楼主: guare (瓜籽)   2017-03-22 13:01:02
你自己打的文字中其实已经提供了答案,只不过自己没有搞懂写些什么东西。
※ 引述《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之铭言:
→ jerick: 那六条,有哪一条被判无效?没有的话,以"你觉得"为主吗? 03/21 19:44
>>依据大法官释字535号的解释,
>>仅限于已发生危害或依客观、合理判断易生危害之处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场所
^^^^^^^^^^^^^^^^^^^^^^^^^^^^^^^^^^^^^^^^^^^^^^^^^^^^
有新闻刊登出当时状况录影的逐字稿,里面就已经写清楚了,转运站是员警的大队长指示
他们执行勤务的地方,因为转运站是他们队长经过合理判断之后,认为易生危害之公共场
所。
如果你不服这个“合理判断”,可以提出异义、提出申诉,然后让法官来裁决。
如果法官裁决你有理,那么以后警察就绝对不会在转运站执行勤务。如果多数民众支持这
个做法,那么这样的后果(比如说对治安的影响)也就由大家共同承担。
>>如果是对人实施之临检则须以有相当理由足认其行为已构成或即将发生危害者为限
^^^^^^^^^^^^
>>,且均应遵守比例原则,不得逾越必要程度,尽量避免造成财物损失、干扰正当营业及
>>生活作息。
唯一有争议的是这边,到底员警是否有“相当理由”。由逐字稿里面可以看到,员警当场
并没有回答。然而李永得当场也没有问。在当下李永得问的是:你依据哪一个条法律盘查
我,所以员警也就照实回答依据第六条。这回答也没有错。
在别的新闻报导里面有提到,员警说李永得一直看回头看警察,所以他们就觉得可疑,上
去盘查。什么穿拖鞋之类的是李永得和她老婆的说法,根本是自己立的稻草人,就别再来
说嘴了。所以现在可以争论的是,“一直瞪着警察看”是否算是“相当理由”。这个争议
同样应该交由法官裁决。
这次事件我唯一觉得很讽刺的是,明明都已经完全执政了,台北市长也不是KMT的,结果
自己不去解决问题,还出来为难基层人员。选DPP出来到底要干什么?你想把所谓客观标
准定出来,或者你想立法禁止在公共场所盘查,都随便你呀!法律修订之后,基层人员
就照做罢了,他们搞不好还很高兴,因为勤务分量减轻了呢!
作者: jerick (杰.J)   2016-03-21 19:44:00
那六条,有哪一条被判无效?没有的话,以"你觉得"为主吗?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3:23:00
建议可疑人物和可疑行为这法条就是让执法人员自由心证开车要带驾照和行照,以备盘查执法本来就是把全部人都假设成有犯罪嫌疑,然后从中盘查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3:30:00
照你这么说,面对盘查都要假设是违法盘查啊,不然凭什么被当作可能预备犯罪嫌疑人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3:32:00
这种公共场合随机盘查有吓阻这个区域的隐藏犯罪作用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经区服贸货贸)   2017-03-22 13:32:00
去为难按法执行的基层员警真的是挺没品的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3:33:00
吓阻有用不代表警察就有权任意盘查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3:34:00
所以有顺序,先看身份证看有无问题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3:35:00
光是验证身分就是侵权了,只是危害程度小其实要说清楚,碰到盘查时,1.为什么盘查我,2.凭什么盘查我,这是你被盘查时可以有的合理怀疑,不是吗?当然不是说你要刁难警察,我觉得碰到拒绝盘查,警察应该也要有后续能如何做的规范,而基本上是要限缩政府公权力,避免扩权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3:39:00
警察也可以怀疑为何找借口不给身份证,继续纠缠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3:42:00
拒绝验证身份的确可以视为合理怀疑一部分,前提是前面的问题有解决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3:42:00
可以当场继续闹或挑衅,动作大就当做阻碍执法,动作小就当作神经民众懒的鸟你没规定被盘查不能拒绝,但是警察有权继续盘查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3:44:00
前提是过程中,警察的合理怀疑不减或是增加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3:45:00
这就是有无公权力的差别,死老百姓只有人权,但是还是要被盘查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3:46:00
所以才要限缩政府权利,因为小老百姓很难抵抗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3:50:00
身份证是国家给的,被盘查不给身份证是在隐匿身份,若想活在法治社会,是不能隐匿身份,若想完全隐匿身份,我教你,先把身份证烧掉,然后去跳海,保证没警察会盘查你。你抵抗干嘛 法治社会你不想要那就是反社会情节 要先看医生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3:55:00
我听不太懂什么叫活在法治国家不能隐匿身分??那身份证都挂在脖子上好啦一般人不能对你做的,警察也不能对你做,除非有法条授权,不是吗?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3:56:00
你可以想像成 你是出生就没身份证的幽灵人口 在台湾这法治国家,没身份证讲啥法律给你的人权 本国法律是用在本国国人 不讲出身分证 警察怎么执法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3:57:00
执什么法??执法前提是有违法吧你那叫没身分,不叫没身份証
作者: dritcritx   2017-03-22 13:59:00
法治是约束政府公权力行使跟身分证有啥屁关系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3:59:00
所以面对不肯配合就要警察放走,我也觉得不合理,前提是有依法定程序盘查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3:59:00
那是大队长指示的盘查区域 不想被盘查可以绕路 依法行政谢谢指教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4:00:00
法定程序不就是先给身份证吗?还是先吐口水验DNA?公共场所交易毒品阿 通缉犯进出阿 不是查你家门口应该都可以吧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4:03:00
释字535看一下学校,餐厅,图书馆,算不算公共场所,这些也要进去盘查吗?国小生都没身份证诶,所以都是幽灵人口?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4:06:00
535看过了就没问题阿 你若觉得有问题 除了可以继续嘴以外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4:06:00
你范围划的这么大,就是在扩权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4:07:00
有问题的本来就不是535啊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4:07:00
没身分证可以讲身份证字号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4:08:00
这行政命令也没高于宪法,是你觉得高于宪法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4:08:00
老人痴呆怎么办??警察喝茶??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4:09:00
孩童走失可以问很多确认身份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4:10:00
现在是盘查,不是走失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4:10:00
但若是觉清白目故意失忆,那犯罪嫌疑确实很大,先拘留也没问题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4:11:00
你自己都说犯罪嫌疑要很大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4:13:00
对阿 觉青耍白目这犯罪嫌疑本来就很大 你可以试试看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4:14:00
耍白目是犯罪啊,好酷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4:14:00
反正这社会继续依法行政 你也有人权可以白目 警察也有公权力执法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4:15:00
这点我不否认,所以我不知道你在争什么?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4:16:00
我教你怎么耍白目,先去转运站,走到警察面前说我可能是通缉犯,但是我不想说出身份证,接下来会怎样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4:17:00
不会怎样,要不要赌
作者: swb487 (小白)   2017-03-22 14:19:00
我没争什么,就是大队长和警察都依法行政,也没违宪,以嘴试法可以,不要以身试法,谢谢指教。你可以自己去玩警察,不要拖我下水,我很忙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7-03-22 14:20:00
那个 swb487大大我玩过耶!不过我不是玩通缉犯这个,我是玩假酒驾,身上用超浓酒精味,故意装醉然后骗警察说我酒驾,不过当场被警察训到比归儿子还龟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4:21:00
那你教什么?没争什么,那你再吵什么,真的不太懂= =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7-03-22 14:22:00
对了!好国民不要跟我和我朋友一样白目玩喔!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22 14:22:00
他在教我耍白目啊,颗颗还说耍白目犯罪嫌疑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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