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CB (曾经拥有烧云林县垃圾。S)》之铭言:
: 这篇我完全搞不懂再说三小...
: 可以麻烦一个猴子帮我翻译吗?
: 我来举例一下,有猴群又要替垃圾党辩解,这个我也有心理准备了,因为对猴群来说颜射
: 对了没差,不爽不要做!
: 不知道猴群知道印刷业吗?
: 我说的是台中某家印刷业,印刷业也是缺人,可是印刷业怎么搞?
: 印刷业在我眼里血汗程度应该至少有前五名吧,虽然根据资动部的资料来看是只有前十名
: 而已!
: 这是根据我在考堆高机的印刷厂的人跟我说的,我也有喂狗查资料,也有问很多印刷业工
: 作的人,这是很常见!
: 我先说一个比较血汗,这位算中大班的,上班时间1600,由于印刷业缺人常常12小时是家
: 常便饭,那么1600上班12小时制的,就0400下班对吧!
: 那么请问大家觉得这一位接下来要上几点的班?
: 不要当作也是1600上班,由于印刷业缺人,所以常常搞0400下班之后,下一个班0800!
: 我请问一下喔?
: 这样这位休息几个小时而已?
: 最多4个小时对吧!
: 那么如果在扣掉路程还剩几个小时可以休息?
: 所以不用意外,这位0400下班之后完全没有回家休息,直接在印刷厂睡觉休息,
: 然而好笑的,这位没回家休息就算,早上遇到他们的主管还跟他说一句话,你怎么还在公
: 司?后面在补一句休息够了就赶快继续上班上工!
: 这是猴子要的?
: 还有猴子只是简单认为只有客运业有影响阿?
: 猴子头脑可以不要那么简单可以吗?
: 这个属于责任制的科技业,制造业.甚至保全.警卫这里都有影响知道吗?
: 保全我有亲戚2000~0800.1200或1600继续上班知道吗?
: 还有我哥之前的制造业上班刷卡制下班责任制,量没到不准下班,由于机械老旧常常损坏
: ,我哥常常0200下班0800继续上班!
: 科技业工程师责任制的不外乎下班时候机器要顺能交给下一班,通常都是上了13~14小时
: ,我也有听过0200下班,由于机械0300出问题,0400工程师继续回去上下一个班!
: 搞到1400才又下班回家,0000又准备上班!
: 那么以上都是猴子要的吗?
: 如果这是你们要的他妈的一例一休给08废掉改二例,你知道这样会搞死多少劳工过劳死去
: 你们才满意?
: 如果在加上被垃圾党砍掉这七天,不知道以上这些行业工作的劳工会增加多少过劳死的劳
: 工?
: 别人孩子死不光就是了?
: 垃圾党你们的票真的嫌太多是吧!
: 那么放心劳工绝对会补刀补刀一刀让垃圾党致命的!
所以崩溃成这样? 整篇新闻我只有看到 轮班中间至少要经过11小时有三读通过
另外剩下的就是一个惯老板的嘴砲 柯建铭是黑到爆炸啦
但是往人家嘴里塞话似乎也是有点扯 我说你亲口答应你就有亲口答应?
拜托 至少要找个记者去访问一下柯建铭吧 不然这新闻可信度在哪?
要说主管机关函释? 但那也要法律有解释空间的时候才有办法函释
请问轮班中间要间隔11小时这么明确的规定 哪里有函释的空间啊?
更不用说柯建铭只是立委一枚 他又不是主管机关 他也没有资格去函释法律阿
另外 你文章里面的情况应该都是曾经发生过的吧?
那你知道一件事情吗? 就是劳基法一直都在欸
劳基法一直都在欸
劳基法一直都在欸
劳基法并不是这次垃圾党修法后才突然蹦出来的欸 他颁布运行了三十年有了吧
所谓的轮班规定也早就已经有了
旧版的劳基法
30条 每日正常工时不得超过8小时 两周工时不得超过84小时
(后来改单周不可超过40小时)
32条 每日正常工时+延长工时不得超过12小时
34条 劳工工作采昼夜轮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周更换一次。但经劳工同意者
不在此限。
依前项更换班次时,应给予适当之休息时间。
你有看懂以上我列出来这三条吗?
34条规定要轮班没关系 但是一周只能一种班别 除非劳工同意
但是就算劳工同意可以随便调班别 还是要给予适当之休息时间
很可惜 他没有写出适当休息时间到底是多久
而这次新版的修法则是将34条稍作修改
新34条:劳工工作采轮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周更换一次。但经劳工同意者不在此限。
依前项更换班次时,至少应有连续十一小时之休息时间。
把适当休息时间改成连续11小时之休息时间
不过这其实不是重点 因为新法还没开始执行 我们就旧法来看
虽然它只有写更换班次应给予适当之休息时间 看起来好像可以上下其手
但事实上不然 因为你要考虑到30条和32条
每日正常工时不得超过8小时 每日正常+延长工时不得超过12小时
也就是说 假设你今天上完大夜班 之后要把你调小夜班
你以为中间的白班8小时就是适当休息时间 但其实不是
因为大夜班8小 中间休8小 然后上小夜班8小 这样你这一天的工时就16小了
超过正常工时8小也超过正常+延长的12小 所以这种排班方式是不合法的
我以上解释应该很清楚 不会看不懂吧
正常来说 30 32 34的combo技打下去 你两次轮班间就至少会休超过12小
新版的34条只是为了让这件事更明确 更没有漏洞钻而已
而你文章中举的例子 每一件都和旧法牴触 每一件都违法了
这和所谓的垃圾党修法没有关系 修法是把法律修得更完善
但是无法对付摆明要违反法律的惯老板
而台湾的奴工如果不自行抵制惯老板 或是至少检举一下惯老板
那我说实在的 法律修的多好都没有屁用
因为违法不会有人检举 还默默继续干 那请问老板为什么要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