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铭言:
: ※ 引述《wattswatts (挖哩)》之铭言:
: : 加班费 旧法 新法都一样 都是 1.33 1.67
: : ‘台湾高等法院104年度劳上易字第56民事判决’
: : 惯老板恶意解读文字 只额外给 0.33 0.67(上面的判决 惯老板 败诉)
: : ‘未满四小时以四小时计’
: : 放心吧 老板会让你做满的
: : 不会上班一小时算4小时 您放心吧
: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1301525.A.2C9.html
: http://tinyurl.com/gvsy9ms
: 判决书在这啦~
: 要不要帮您画红线,还是用萤光笔帮你标出来
: 前两个小时 OOO(每小时薪水) x 1.33
: 超过两个小时 OOO x 1.66
: 新法旧法工作日"加班费"都是这样没错阿~
: 以下是新法才有的
: 2.33 2.66 是"休息日"的加班费
: 做1算4 做5算8 是"休息日"上班才有的东西
: 看到别人吐个判例出来就如获至宝一直跳 XD
: 究竟看过判决书内文了没有
我不知道某族群po这种文之前,有没有想到我这个自己号称是劳工战神在这里,还敢出来
玩吗?
首先根据垃圾资动部给企业废老板的函文!
只要“劳资协议月薪包括休息日的话,只需要多给1/3的休息日加班薪资”!
所以休息日的加班薪资跟旧法(目前)一样!所以别想太多一例一休的休息日上班有比旧法
(目前)好!
是一样的东西!
再来劳检部份!
88888+8=8886(+2)6(+2)4(+4)
也是属于合法的!
还有要是废老板给你恨一点,用月薪包括休息日加上用888664这个,那么旧法(目前)>>一
例一休(接下来的新法)!
假与假的冲突!
无法明确知道那天是休息日!
所以废老板可以给你搞,有薪假和休息日在同一天!
再来旧法(目前)和一例一休(就下来的新法)共同存在的漏洞!
换休问题!
只要废老板一休给你换补休,几个月后在请劳工吃龟苓膏,劳工休也休不到,钱也领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