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创作] 蔡英文哽咽:同志是民进党心中最软的那块

楼主: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会是一个?2)   2016-11-27 22:51:32
简单来说
蔡英文连这件事情都能骗的话
我以后也不会考虑投给这个政党任何一票了
选前关于婚姻平权这件事情 蔡英文是很明确表态支持的。
平权就是大家不分你我共用一部民法即可
立专法就是歧视 就是骗票
你民进党没本事 当初话就不要说这么满
全面周休二日 你蔡英文还可以用一休一例硬掰过去。
但婚姻平权这件事 除了修民法之外的任何作法
通通都是跳票骗人 真的不用再凹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2:52:00
专法与现行民法有不同的话 为何要有差异? 没有不同的话为何要另订专法?谁可以解释?
作者: nike00000000 (总动员的进步,提升人类S)   2016-11-27 22:53:00
好奇问一下 专法在法定权利上有受损吗?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2:54:00
草案出来才知道有没有受损啊?http://udn.com/news/story/10596/2132407 以这篇新闻来看 目前就是同婚者没办法同时领养小孩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27 22:55:00
因为没有经过公投 没确认民意基础阿 明明同婚就是主流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11-27 22:55:00
同性恋他们不是不能接受专法,而是不能接受只限同性恋使用的专法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2:56:00
就说公投不是万用解啊 而且这种事情根本不该用公投解决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11-27 22:56:00
像是2013年那种法案他们是可以接受的DPP又不修公投法,要怎么公投
楼主: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会是一个?2)   2016-11-27 22:57:00
走入婚姻是基本人权 为何要公投? 根本莫名奇妙。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2:57:00
也不是公投法的门槛问题 就是这类事情不该用公投解决就算今天公投法是简单多数的门槛 同性婚也不该用公投
楼主: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会是一个?2)   2016-11-27 22:58:00
你会用公投来决定你能不能结婚喔? 这像话吗......另外nike的话应该反过来说,修民法 对异性恋有造成任何权益受损吗?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2:59:00
用公投决定异性恋可不可以结婚 这样好吗?
作者: nike00000000 (总动员的进步,提升人类S)   2016-11-27 22:59:00
刚转录了一则... 民法 vs 专法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11-27 23:05:00
除非大法官宣告不承认同性结婚违宪否则代议士决定跟公投不是都是“别人投票表决”决定吗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27 23:06:00
现在支持同婚、反对同婚 都有提到宪法 现在不知道哪边比较有利 大法官好像有对此提出释宪解释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11-27 23:06:00
结婚权利不能由别人决定只是一种理念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7 23:07:00
2013的伴侣法也没有进立院 也是只有民法修正案有进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11-27 23:07:00
实际上要达成同婚入法的目标一定要经由一堆异性恋同意才行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09:00
同性婚不该是施舍 而是固有的 所以也没有什么要异性恋的同意这种事...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27 23:14:00
结婚法本来就限制很多 包含年龄门槛、不能多夫多妻衍伸出的各项权利以及义务 这些也都不是说一句不影响大众 就能全面开放 毕竟社会的接受度或是相关配套等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16:00
所以同性婚修入民法的话 会改变异性婚什么?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27 23:16:00
还是要纳入考虑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17:00
在立法之前 没有任何东西都是固有的立法前的工作就是不断的说服跟交换意见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18:00
如果要写入法条才算固有的权利的话 黑人被歧视在没入法叫做活该...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27 23:19:00
有一条倒是很有趣 订婚年龄本来是男生17、女生15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19:00
不叫活该 叫做社会的演进是逐渐的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19:00
女人被歧视在没入法前也是刚好而已...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7 23:19:00
为什么我觉得很多人根本没看过尤的草案而是只看到同婚就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20:00
唉 所以勒 所以在没入法前是什么?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20:00
不然男生何以要肩负当兵义务 女人则不用?没入法前叫做凝聚社会共识罢了所以讲啥活该 刚好 这都是你自己想要拿来酸得词汇罢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21:00
就什么都不是?要等到入法后才算权利? 太狭隘了...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21:00
照这样来讲 那男人当兵也算不平权的违宪囉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22:00
凝聚什么共识? 同性恋是少数 要等到凝聚共识后才算他们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7 23:22:00
我觉得民进党似乎完全没有要开拓新票源的意思 而是固守这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22:00
法就是这样走的 你要用平权来套用一切是走不通的一套法律有太多层面需要讨论 还有社会的演进跟适应可惜我讲的社会适应说 挺同婚人士完全听不进去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7 23:23:00
些保守的民进党长期支持者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23:00
我也认为只有男生要当兵是违反平等原则的 但大法官不认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23:00
是啊 那男人比同婚更多数 为何无法受到保障?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24:00
照我来看 要用平权论之 男女当兵影响层次更广如果这真的是共识 迟早就会适应 何必怕社会不适应可以结婚啊 专法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24:00
我没有要跳话题 男女当兵另外再说...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27 23:24:00
不可能的 同婚是未来趋势 台湾也不可能违背这潮流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25:00
我只是举男女当兵为力 告诉你不是每件事情都用平权论之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25:00
专法的内容是什么?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26:00
今天社会共识认为只有男生要当兵所以就是如此吗?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26:00
不能选择性的不回答/回答男女当兵的影响人数更多 平权角度为何不适用?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27 23:26:00
基本上就是如此阿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27:00
是啊 因为女人那边有一半的人会跳起来 这就是社会适应社会也没有那么高的共识要女人去当兵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27:00
而且当兵目前看只是单纯的负担义务而已 没什么权利享受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27 23:27:00
我认为这是摩擦最小的变动方式 社会不断在进步 文化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28:00
社会不适应就不该认为那是同性恋固有的权利?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27 23:28:00
价值观也是 制度是可以轻易的更动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28:00
缓步推进我早就说过了 是你一直不听 也听不进去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27 23:29:00
这容易造成更多的纠纷以及问题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29:00
对啊 所以在没被说服前 同性恋没有结婚的权利囉?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29:00
你要用平权作为唯一立论 就要接受其他平权未达成的挑战缓步推进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7 23:30:00
文化价值观没有快速变动 没有被说服 这是自介吗?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30:00
我不知道讲几次了 不用在那边全有全无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30:00
同性恋的结婚权利就不是他们固有的 而是被多数给予的本来就是全有全无的问题 因为根本无法回避的就是同性婚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31:00
除非你未来已同性婚姻达到社会的多数习次不用讲这些 上面的男女性当兵不平权 你就还没正面回应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31:00
就以今天传出的专法草案来看 同性婚不能共同领养?为何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32:00
我回了你又说是我自己认为的 然后说我没回 是怎样啊?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32:00
如果平权是唯一选项 女人早就该当兵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33:00
然后下次对你提问时你就用我没回你问题拒答...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33:00
我就是反驳你的平权为立法的唯一考量啊
楼主: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会是一个?2)   2016-11-27 23:33:00
Yilsd根本在胡扯 什么共识 适应 还扯到当兵,一切只是推托罢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34:00
你有进入我的逻辑吗? 你还不是自己讲的很开心...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34:00
我告诉你 你也无视或不进去做思考 当然无法获得更多支持我有啊 我没进入你逻辑何必题男女当兵
楼主: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会是一个?2)   2016-11-27 23:35:00
我直接讲了 蔡英文这件事只要做出修民法以外的抉择 就是再一次骗票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35:00
照你的平权逻辑 牵涉层次更多的男女当兵早就该立法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35:00
我也回你男女当兵就是平权的问题 是大法官认为这样不违反平等原则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36:00
你就忽略我的说法 然后说只是我认为 再接着说我没回答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36:00
所以大法官认为男女当兵还有更多考量不是吗?
楼主: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会是一个?2)   2016-11-27 23:36:00
所以yisdl你了解吗? 你要蔡英文言而无信几次?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37:00
你认为不是理由 但大法官告诉你了 法律不只是一个层次考量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37:00
因为当兵不只是体力活的事而已大法官也不是神 不能挑战的好吗?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38:00
大法官解释仍然是以平等原则做根本个好吗?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38:00
是啊 但他认为的平等原则显然包含的层次更广泛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39:00
还是你觉得大法官拿身体因素当作区分当兵与否的标准是合
楼主: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会是一个?2)   2016-11-27 23:39:00
Yisdl不用在那边讲那么多高大上 ,蔡英文没做到就是骗票就是跳票。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40:00
我不是太认同 但也不见得觉得大法官离谱我认为大法官的思考层次不仅止于男女性别而已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1-27 23:40:00
对蔡英文骗票 跳票 妳说对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40:00
我就是认为在所有对同性婚及异性婚做区别的理由上并没有一个合理的借口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41:00
我上面说过了 我认同缓步推进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41:00
那既然要对同性异性婚做区别 应该要给合理理由的是你吧那你觉得要先给什么? 多久后再给什么? 最后何时愿意全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42:00
我认为给社会更多实务上的适应时间是必然的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42:00
给?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43:00
哦 不 你必须要先跟我在话题上确认再继续问法律是否仅止于基于平权便能立法 否则就是歧视?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43:00
确认什么?错 可以差别对待 但要有合理的理由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44:00
所以既然现在要差别对待的是你 应该是你给理由吧?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44:00
什么叫做合理?不 现在要推动新法律的诞生的人 要说服的人是你我只是个被动的消极者 在我看来你的理由还不够满足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45:00
我就说了 我找不到任何理由当作区别的借口 所以我觉得就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45:00
我没有帮你推动的义务 但我有挑战你理由的权利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46:00
不 是你无法面对平权不足以满足一套法律的理由罢了专法我也可以不推动 专法被推动是被动的因应罢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46:00
所以请你举实例来看看嘛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47:00
那是你错误认知 大法官解释就是用平等原则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48:00
不 大法官认定的平等原则 仍解释了很多生理的不同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48:00
但将先天身体因素做区别的合理理由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49:00
在平权之外 大法官也解释了实务上的不同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49:00
差别对待未必一定违反平等原则 只是要给合理理由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50:00
因为那时候还没有替代役这种东西啦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50:00
你的意识形态让你认为合理 但不见得会展现在他人身上这是你的思考盲点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51:00
合理并没有一个稳定跟黄金标准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51:00
那你为何就是不敢说出差别对待的理由勒?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52:00
法吧 我讲了我支持修民法在于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做差别对待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52:00
你一直用一个质疑者自居 但要推动法律的也是你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53:00
不 我讲过了社会适应跟价值观转换 你仍旧不回答又来了 只要你不想听的就说不存在?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53:00
又在我没回答...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54:00
你每个问题我都有回答 只是你不认同或不满意而已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54:00
我讲的价值观转换你到底回答在哪了?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55:00
你自己不认同 不要再说我没回答了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55:00
没有一步到位是否就是欺骗?又无关了不想正面回答就说无关?无视他人的想法?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57:00
又无关了 你不想回答就说无关?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57:00
这就是他们的固有权利 也不需要等到入法后才有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58:00
你一直在那边跳针我没回答也没什么意义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58:00
你不进入别人的思维去试着回应 就无法说服更多人支持看吧 我只要问到关键问题就是老招
作者: acln0816   2016-11-27 23:59:00
我没有要沟通的话就会是appoo那样好吗?
作者: yisdl   2016-11-27 23:59:00
从解放黑奴到金恩博士演讲隔了100年美国社会有没有需要持续适应的时间?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00:00
再来 民主从法国大革命后就抵定吗?
作者: acln0816   2016-11-28 00:00:00
权利? 就是有 是被剥夺而已
作者: acln0816   2016-11-28 00:01:00
没有碾压好吗? 同性恋才是被碾压的吧...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01:00
我是相对温和的 不是护家蒙派的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02:00
同性恋现在至少拿到专法up了 比“无”还推进了何来的碾压?现在只是同性恋要不要这个比无还前面的东西而已
作者: acln0816   2016-11-28 00:02:00
所以才回到我前面说的 为何只给部分而不是全部?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03:00
不用讲这个 我就讲过缓进理论 以前是无 现在是推进中我没有逃避 我讲过社会需要时间适应我不认为从专法入手 让社会去习惯同性婚姻是坏事
作者: acln0816   2016-11-28 00:03:00
那哪部分适应了? 哪部分还没适应?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06:00
某Y果然是DPP保守势力的样板,反正我们同志有你们专法施舍就不错了,还嫌还吵。一直扯社会不允许,不得躁进,果真是保守派的嘴脸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08:00
你怎么不说我是国民党保守势力的样板 专法是KMT先提的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08:00
哈哈笑死,没有同性婚姻的存在,就不能增修法律哦,笑死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09:00
我早就不指望KMT拉,而且这根本已经无关党派问题了好吗?你你知道KMT许毓仁立委还在苦撑吗?只会说KMT怎样怎样,看来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09:00
那你扯我是DPP干吗? 又说无关党派...很矛盾噢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10:00
我一直以来都是反KMT的,之前也看过你的论点也知道你的政党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10:00
你要扯党派 就不要又说无关党派 不然你应该在笑死一次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11:00
好笑 我从DPP推同婚法第一天就表达反对了笑死噢 那我挺柱姐时你人在哪?要捍卫DPP我在上周就跳出来挺同婚了啦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11:00
ㄏㄏ,我说无关党派,因为这个法案本来就不是拿来给政客用来骗选票的东西啊,你真的有了解我们同志到底要什么吗?我只知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12:00
你说无关党派 又扯我是DPP 你是在左右互搏?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12:00
到你们就是一副施舍的嘴脸,ㄏ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13:00
而且我严重怀疑你根本没搞清楚这议题的来龙去脉,本来三个政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13:00
我上周就出来骂DPP推同婚有问题 你还在这边扯DPP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14:00
然后自己的意见代表整个党团说我们立专法,靠你知道我们有多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14:00
我要挺DPP早在上周议题发动时就挺了你要找DPP算自己去 但我就是出来质疑这些挺同派的观点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15:00
你要人家听得进去平权 哪你就要听得进人家的社会适应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15:00
风向,可见这政党根本是毫无中心思想只为利益风向摇摆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16:00
你不想听就说烂理由 那你要人家怎么听得进你讲的?消灭同志的话 何必力专法 你很矛盾椰消灭同志的话 就干脆都不要立法最好你自己讲的话一直都在前后矛盾 气急攻心?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24:00
我在做一次最后回复,因为刚才只想把我说的话讲完,第一,你反同婚的时候,是因为觉得同婚会挤压到DPP排重要法案,然后影响重要法案。然后一直扯说社会没有共识、社会风气不允许。第二,你挺柱,废话我也挺柱阿,KMT灭亡的关键欸,怎能不挺KMT这台湾祸害,不拔除怎行?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26:00
错 我反同婚在我前面的文章就写过了 跟DPP排啥法案无关应该说我支持专法同婚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27:00
再来第三,你认为这不是施舍,可是你的支理由就是让我们觉得你是在施舍,你认为我们只要专法就足以保障我们,并且维持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28:00
至于挺柱 我是挺柱的真诚 把KMT的真实面展现 而非啥灭亡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28:00
并且对那些社会共识负责,可是我们要的是实质上的平等权益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29:00
第四,KMT只剩许立委,DPP有尤美女还有段等人在撑,可是党内的柯建铭还是利用党鞭职责和KMT的反同某原民立委要把它搓掉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30:00
挺同者现在是推动立法者 该做的是说服工作不是叫骂柯要怎么搞你自己去干 但我就是讲我自己的概念 柯与我何干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30:00
第五,我们自始至终都是要平等的权益,而不是只有改变,并且痛恨政客的两面手法,谢谢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8 00:30:00
我觉得自己反对就说自己反对 不需要拿社会多数反对来讲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6-11-28 00:31:00
况且我不认为少数就不需要隔离式平等 何况也没损及异性恋任何权益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31:00
你自己认同就说认同 也不需要拿什么高尚的平权囉?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32:00
好了我要睡觉了,明天要去公听会支持,以后我再把我们同志真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32:00
简而言之 挺同者的重大错误就是误判了反对者都是护家盟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33:00
这种重大误判会让你们把心力都用用在护家盟而听不到其他声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33:00
更正,说明我们为何如此失望DPP
作者: yisdl   2016-11-28 00:34:00
DPP这种乱推法案的方法也让我失望 贸然硬推吃屎刚好要推同婚法不是一声高喊正义就直接碾压的 现在遇到瓶颈了吧
作者: wcl4 (wcl4)   2016-11-28 00:34:00
还有说明这一次DPP会失去多少你们觉得不稀罕的同志票4%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11-28 03:02:00
骗票蔡..骗劳工还七天假结果砍七天..骗甲甲修民法变岐视法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6-11-28 04:53:00
渐进或适应都是建立在无法达成的现实上,绝对不是说喔我们要慢慢来,然后就不争取了
作者: kawasaki123 (Kawasaki-sun)   2016-11-28 09:39:00
因为dpp内挺同的声音一直大于专法或反同的,但是同同激进的作为只会促使专法派与反同派合题反抗罢了立法本来不单只考量平不平权的层面,还包含社会共鸣.现在的主流价值观.社会接受度等一并思考立专法哪里歧视?歧视是个人心态,法只是制度!即使制度上轨,社会上就没人会歧视?积极的没有,但消极的(无互动,翻白眼 桶*孔 假*具…)就没有了吗?不要因为自卑,就以为人人都歧视同同
作者: f124 (....)   2016-11-28 10:12:00
比人大声是指 党内民调还是特别会喊?
作者: Miule (Miule)   2016-11-28 13:29:00
因为这就是屈就于歧视者的立法,哪里不歧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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