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同性婚姻不应该立专法的理由

楼主: asynchronous (同步)   2016-11-24 23:45:14
: → appoo: 都已经吵了三四年的事情了 11/24 23:33
: 我现在是坐等民法修过的状态,现在上来打个嘴砲,要是修过了当然没啥事。
: 如果没修过的话,专法派的声音会自己出来(吧)。
我觉得这种心态很莫名其妙
所谓立专法 和民法修正根本是两件独立没有互相干扰的事
也许在最后如果两者共存会有叠床架屋的问题
但是在推动阶段 没有理由不能同时推动
就算坚持要把两件事绑在一起
一样没有人阻止你去找个政党或民间团体去推动所谓立专法的替代方案
所以到底为什么 一直有人想说服支持民法修正的人改成去立专法
然后还要反复解释争论 根本没有意义
支持民法修正的人都已经讲了很多他们不支持立专法的原因了
想立专法的人就自己去推动 just do it
根本不用等支持民法修正的人改变主意 等什么声音自动出来
作者: dritcritx   2016-11-24 23:46:00
他有解释啦 有人想独占“婚姻”这个词的神圣性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11-24 23:47:00
同意 这是我的错
作者: yisdl   2016-11-24 23:47:00
立专法是反同婚者对于同婚者的一种妥协对于反同婚者来说 更不会有“推动”立专法的动机
楼主: asynchronous (同步)   2016-11-24 23:47:00
我的意思是 反对民法修正就直接说反对 何必又搞个立专法的假象. 现在没有人出来说他想推动立专法, 那立专法根本毫无民意基础也还不是一个选项
作者: yisdl   2016-11-24 23:49:00
立专法就是这些人的妥协啊 你怎么还叫他退回反对阵营呢?
楼主: asynchronous (同步)   2016-11-24 23:50:00
支持民法修正的人并没有觉得那叫妥协而且谁是这些人, 有什么迹象显示现在出来反对的人,
作者: yisdl   2016-11-24 23:51:00
对他们来说当然不是 但对原本的反对阵营来说就是一种妥协
楼主: asynchronous (同步)   2016-11-24 23:51:00
教会人士之类的, 不反对立专法?就我看来现在讲这个纯粹浪费大家时间, 立专法派至少先证明一下这一派真的有民意基础, 再来讲要不要妥协
作者: yisdl   2016-11-24 23:54:00
至少我不是护家盟之类的人士 我并不反对专法还有 柯建铭在晚间新闻也说 “立专法是个选项”柯总召会有些微的改变 你不认为专法具有民意基础?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1-25 00:11:00
...修法或立专法都是选项而已,民意在挺同或反同,挺同才有后续讨论,反同还谈什么?
作者: yisdl   2016-11-25 00:12:00
反同要看是反同恋还是反同婚不用一竿子把人全打翻 也不要认为别人的改变都是理所当然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1-25 00:16:00
反同恋涵盖反同婚吧
作者: yisdl   2016-11-25 00:17:00
反同恋是最极端的 但反同婚较有妥协空间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6-11-25 00:46:00
了解,我误会你的意思了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6-11-25 01:09:00
为啥同婚要妥协? 这就是重点啊 没有人可以提供正当的理由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11-25 01:19:00
那反同婚也能不妥协啊 然后再说无法沟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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