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夏流无上师FB

楼主: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10-07 00:30:00
http://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14595811934603&id=100001525876237
【这条行政抗争的战线真精彩!】
   
过去一整周十分紧凑,因为已知敎育部性平会针对辅大性侵案衍生案的结论,判定辅心工
作小组违法。但,当学校已决定不向教育部申复时,心理系的我们一直没被学校告知教育
部的违法判定为何,校方亦未和我们交换过是否要提起申复。上周心理系与前敎辅工作小
组成员,间接知道了周一(10/3)是申复最后一天,所以,我们所面对的情况就变成为,
辅大不申复,且,辅大校方片面代替了心理系承认了心理系教辅工作小组是违法的了!心
理系教辅工作小组成员竟然连自己违了哪几条法,又是如何被判定的,都在没被告知的前
提下,被判罪与可能将面临被处罚!
  
教育部行政法权和学校急欲息事宁人的作为相结合,辅心工作小组的工作事实被扭曲、错
判,我们的权益遭到压制!然而,我们做的教辅工作并未违法啊,请问我们能怎么办?握
有行政法权的教育部与辅大校方的管理权力两相联合,剥夺了我们这几位教育工作者的发
声权及申复权,这是双重权力的被剥夺!
  
接下来我要叙述这一段紧张、紧凑、精彩又难以置信的对抗过程,我们一开始对校方完全
信任,到后来发现是被蒙著头不断遭受暗拳,才开始拼命维权反击,这是一个力量不对等
的对抗过程。
  
教育部性平的调查对象是辅大,但若教育部判定了辅大心理系有违法,那我们工作小组就
是被处分的利害关系人;荒谬的是,一来教育部并未直接找过我们,教育部性平会的调查
委员也没有访谈调查过系上或任何一位工作小组成员,这是心理系的“发声权”被取消了
,结果是,被判辅心工作小组违法。我们不服这个处分应有的“申复权”,也是在完全未
被告知与提供具体资讯的情况下,就被辅大校方片面剥夺了!
  
我们,在平日的教学生涯中都不甚明白,法可护人亦可整人之威力,这一次,是在权利已
即将被剥夺的紧迫时刻中,倾全力“学习”如何能死里逃生,依法斗法!我们开始认识“
申复”、“陈情”、“利害关系人”等等法律用词与所规范的权责关系。原来,我们被辅
大代理了,但我们认为学校的这种代理行为是无权的,其无权却迳行代理所衍生的后果亦
是无效的。同时,工作小组成员都是教育部行政处分的利害关系人,我们有权要求看到教
育部书面的行政处分内容,但我们到现在,连一个字都没看到,辅大校方不但没有主动转
知心理系,且经过系方还有我们一在的要求,看教育部的处分内容,校方完全不予理会。
我们听说教育部处份公函还附了一份教育部的调查报告,报告内一定有涉及如何判定我们
违法行为的描述,我们至今也是一无所悉。我也想请教大家,这种处分别人能够完全不让
对方知道何时被处分、为何被处分,乃至处分的内容理由!我们知道有处分这件事情,还
是透过媒体才间接知道,处分我们这种事情凭什么不告知?有需要保密吗?
  
更荒谬的是,面对教育部的处分,辅大校方及性平会没有主动告知系上处分的内容,校方
不但未尽应主动告知的责任,还在我们都不知道教育部处份是什么的情况之下,就开会正
式决定不申复。决定不申复之后,一样也是只言词组都未告知我们,就替我们决定放弃了
申复权,回函教育部。对这样的过程,我们不能接受,一来,辅大性平会没有权力代我们
做不申复的决定。二来,也是经过我们一再的追问之后,最近10月5日才来函表示“教育
部之行文,系针对辅仁大学整体检讨,学校性平会为校长担任主任委员之独立委员会,会
中已决定不申复。”(注意,法定向教育部申复期是10月3日,已经逾期两天了才告知我
们),独立委员会是要排除外界各种不当压力,自主的做决定,但并不表示,可以片面侵
犯利害关系人之权益,迳自做决定,独立做决定不等于独断做决定,他们认为根本不必通
知我们,不必让我们知道任何讯息,我们也无权知道他们最后的决定。辅大性平会的权力
真的可以大到这样吗?更何况,我们没有错,也一再告知校方与性平会我们没有错,为何
不先直接面对我们,质问清楚,再做决定?这种作为,我充分领教到有人在玩弄法律,在
压制我们,希望让我们窒息,而学校能赶快开脱责任。最严重的是,教育部说他们只面对
辅大,不管辅大内部的事,如此一来,教育部极可能认定,我们系方与工作小组部分成员
也同意“不申复”,根本不知道是辅大校方片面代我们“放弃”了我们的申复权!
   
这次,我们心理系工作小组成员的教育专业作为被缺席审判、认定违法,教育专业自主权
与学术名誉都严重被伤害,而这些皆是辅大校方迳行“代理”了心理系“工作小组”所造
成的后果。在资讯完全匮乏的情况之下,我只能直接向教育部申复,再加陈情,我们在递
交申复书时,已同时向教育部说明我们申复权被校方片面放弃的不当事实,所以教育部没
有理由再用对口单位只是辅大来拒绝我们的直接申复。我们现在最担心教育部还是官僚办
事,就说我们申复身分不适格,只有辅大才够格,用这种僵硬的法律解释,将我们申复驳
回,然后说你们可以去透过其他管道再行救济。教育部绝对不可以用程序理由驳回,因为
我们申复权被剥夺本身就是整个行政程序的不正义,在这个不正义前提存在的情况之下,
我们且已告知权益受损,教育部理当直接接受我们申复,加以补救,面对我们申复的内容
与理由,要教育部性平会正式接案处理,而不是用程序理由就先驳回,然后要我们旷日废
时去走其他的管道,如向行政院诉愿,或向监察院检举。
  
另外,为了保险起见,我们递了申复书之后,再向教育部加一道陈情动作,另外递进陈情
书。这个过程之复杂、之辛苦,没有身处被宰制经验中的人,其实难以想像会如此颟顸与
霸道!号称21世纪的民主台湾,教育行政与校园行政,还可以如此荒谬,也算是开了眼界

 
若看到这里,你的脑中还出现保密的魔咒,那真是得了被辅大性侵案“网络执著意念被植
入”的一种脑残心悸病!注意,这里谈的“并非”性侵案本身,而是衍生出来的案外案(
即,辅心工作小组是否违法),使用此案为经典范例,分清楚一线教育者的教辅工作,和
执掌行政法权(近来愈趋于走向垄断全控位阶)的性平会的分野。在衍生案中,辅心教辅
小组去年7月进场,辅大性平会9月底在当事人申请后立刻启动;请分辨时序。若读者已
吃了我提供的“衍生案”醒脑丸一粒,跟进至此,干扰残波却又放电,保密符咒阴影再现
,那就请去读性平法第28条的内容,并请细思量这条是现行的“得”好,还是要改为“
应”?请你想想,唸大学、研究所的学生都是成年人,具有主体性,对自己的利害当然会
有自己的考量,在资讯发达的时候也可以蒐集资讯或寻找别人协助、判断利害,自主来决
定是不是立即马上就去申请性平申调,△△△(被告诫连姓也不能提啊)一路的主体能动
性就不可能被他人所漠视或贬抑!但官僚杀人,在这个地方硬是将“得”曲解成“应”,
假借保护之名,而侵犯了就算是受害人也应有的主体性。希望你走到此节点后,干扰残波
的魔咒就能被你排出体外了!祝你身心复元有望。这部分我希望你们再从头回味我分享过
李燕的那一篇文章,因为这次行政吃人,敢如此蛮横地将辅心蒙著头暗中处置,就是藉著
挥舞保密这个魔咒而搞资讯不透明的侵权行为。
  
六月,第一波风暴刚开始不久,戴老师送我一盆君子兰,附着的小卡片写着:击退乡民暴
力与法匠傲慢!我当时忙着对付网络暴民,还没警觉到”法匠傲慢”,此时,体悟深刻!
借此文,与戴老师分享,此次“以身试法”的一个心得与提问:在台湾,律法是否已养坏
了三群人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10-07 00:31:00
我猜没空
作者: slimfat0202 (slimfat0202)   2016-10-07 01:51:00
不要随便站在被害者的位置,我想听身为一个社科院的院长在这过程当中体验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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