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政黑板的有趣现象

楼主: sincsnow (sincsnow)   2016-08-26 12:33:35
不论是哪次的总统大选之前,总有很多不同阵营与支持者在政黑叫阵,然后就会说,
"等海水退了,就知道谁没穿裤子"。
这个现象还算正常。但比较吊诡的是,在总统大选之后,获胜的一方的话语权力量及
发言人数会大幅的扩张,甚至出现"希望敌对阵营从政黑板消失"之类的话。
但往往这样的现象,从新总统执政满百日之后,政黑的风向又会转变。支持政府的
就会变成是"护航",而新的反对阵营又重新兴起。
心得: 从来不要以为政黑只会是一家之言,反对阵营的会被降服。这是不可能的事。
政黑永远是政黑。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8-26 12:35:00
看看版主三个都绿的 你还没觉悟?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08-26 12:35:00
上网需要那么认真吗?认真到跑法院!哈,政党又不会同情你。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2:37:00
有时候不得不跑啊 算是一种休闲活动吧
作者: WTF55665566 (来乱的)   2016-08-26 12:44:00
扬言放爆裂物 跑很正常 这样都没事我想台湾要变伊拉克了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2:46:00
就是没事啊 上次那个要炸马英九座机的也缓起诉台湾变伊拉克就完了 中国早就打进来了
作者: poolplayer (喜欢台球)   2016-08-26 12:51:00
现在中国也不急了 IS恐怕已经插队了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6 12:51:00
又在板主都绿的我无言 看那个票数差距 蓝的不投票怪我?
作者: yisdl   2016-08-26 12:52:00
1F的 至少现在版主都是投票出来的啊 比2014年前的世袭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6 12:52:00
然后恼羞就开始放大决说你们都分身投票 = =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2:52:00
蓝的都被版主桶了 投个鬼阿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2:53:00
死鱼鱼分身尚未确定就被婊掉 程序正义呢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6 12:53:00
板上一堆深蓝ID都在天天发文的 也不想想当年s怎么全面水桶的= =
作者: yisdl   2016-08-26 12:53:00
那个是小组长拔的 关三个版主什么事啊?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2:55:00
又拿S来救援 你们不就是不喜欢S这种方式吗 还学
作者: apple00 (冒号三)   2016-08-26 12:55:00
某S不投票直接任命版主超屌的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2:56:00
小组长拔要另外两个版主附议现在三个版主都绿油油 我贴个中华女排奥运第一还出来呛真是立场太明显 水桶也是看颜色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6 12:57:00
我只是很认真在想 某族群是不是就喜欢老蒋那套专制啊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2:57:00
那种假民主真专制比权威专制更可怕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2:58:00
dakkk. HellKitty两位我先跟你对不起了,不过给你发财的机会了!现在要是版主群把我入桶,骂你们两个人(蟑螂和没睪固酮的人)都会来云林和你们两个人见面!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6 12:58:00
感觉现在民主了 大家可以畅所欲言了 反倒不习惯 天天觉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2:58:00
要不是我盯着 绿吱被检举早就吃案了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2:58:00
蓝的都被板主桶了 投个鬼..看到这句我笑了...那时我真的被桶....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6 12:59:00
得自己被迫害了= = 跟阿扁执政时说会屠杀外省人八成像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2:59:00
笑笑猫还没解释为何故意跳过ichina的检举案呢 分明吃案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2:59:00
pinkkate版主快桶我啦!我希望你来云林玩耶!
作者: yisdl   2016-08-26 12:59:00
DICB好像搞错 刑事告诉的到庭地点是犯罪发生地 不是告发地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3:00:00
然后明明该水桶180天的 因为他是绿吱故意算错减半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0:00
所以不会有人要去云林找你 除非他住云林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00:00
笑笑猫有gute一点啦!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6 13:00:00
这是我第六次跟你说 当时剩两个板主 没法多数决 我不会跟你讲第七次...
作者: apple00 (冒号三)   2016-08-26 13:00:00
我只是喊了声春吱就被那唐伯虎抓进去水桶里一百天 一百天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01:00
抱歉告诉人是我^_^/我有权决定我方不方便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3:01:00
结果呢 zulion2000还不是呛叫人告 ichina真的告了然后出庭前一天还拜托版主贴道歉文 拖延了一个月吃案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01:00
笑笑猫 尽量中立 我知道你是个坦 请尽量中立点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1:00
民事开庭才是在原告地区 但刑事开庭是在被告地区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2:00
所以欢迎DICB趁机环岛 有空还能参加工运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3:02:00
笑笑猫少假 你后面还不是做出判决了 故意跳过还在装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02:00
HellKitty没关系啦!你和 dakkk可以分这笔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009000504-260107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03:00
我告民诉+刑诉跟你们玩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3:00
所以我是劝DICB尽快筹措旅费 准备环岛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3:04:00
现在我就看版主要拖ZM的检举案多久 :D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04:00
HellKitty你和 dakkk拿到抠抠别忘记我,请我吃个东西吧!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5:00
你两个都告 自己还是一样要跑啊 哈哈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05:00
我为什么筹旅费?我告他们的刑事旅费就从版主群和骂我的人来阿!!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6:00
不过你告了版主也没用就是了 最终只是一个告人戏码演完而已告刑事你就要先旅行啊 难道检察官先垫钱给你喔?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07:00
yisdl抱歉欧!他们是民事诉讼也是刑事诉讼,所以他们也是拿的到旅费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7:00
民事刑事两回事 所以各自旅行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8-26 13:07:00
笑笑猫 你不觉得吱吱被一个支那人告还发道歉文很丢脸??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8-26 13:07:00
无言 一切依板规行政 我会继续认真做 就这样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8:00
我是比较担心你向上次抗议一样 不参加又不到庭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3:08:00
刑事告诉人跟民事的原告开庭没有旅费...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08:00
民事我住云林我去斗六地方法院而已,我很方便啦!只是被我告的人方不方便我不知道啦!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3:09:00
“以原就被” DICB你要配合被告 不是一定在斗六开庭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10:00
所以希望DICB来个环岛旅行 有空时参加一下工运不要缺席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10:00
哈哈…!你忘记法律以告诉人的方便,我可以要求不转移^_^看看告诈欺的有到处跑吗?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3:10:00
反而是被告可以请求移转管辖到他的户籍地法院 如果是什么金门的话 那就...呵呵那DICB你可以试试看 我觉得是你要环岛的机会比较高...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11:00
这根本不用移转 告刑事就是要去人家的户籍地 default如此反倒是你要人家来云林 是你要去移转才对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12:00
你们还是不太懂法律呦!“以告诉人之方便为主”可以要求不方便,被告人请求转移没用,只是还是委屈检察官要到处跑见被告人而已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3:12:00
不一定户籍地啦 犯罪行为地也可以 还有其他可能 但没有说要以告诉人的所在为准的...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12:00
好啦 你快告下去不就知道是谁要旅行了 快告啦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13:00
所以欢迎他们来云林玩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13:00
若你想要环岛 当然就不用转移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14:00
当然他们有权要求转移啦!不过还是要看我方不方便囉^_</你当我不认识法律欧??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3:14:00
没有什么“以告诉人之方便为主”这种东西 不要再扯了...你再讲下去 就会真认为你不懂法律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15:00
你认为我会同意转移吗? 想太多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15:00
嗯 你好像对刑法不太清楚 这样怎么告?不是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DICB连上台北抗议一例一休的车钱都没有,请不要为难他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16:00
不信你可以叫版主群快桶我,我ㄖㄤ他们见识一下,刑事和民事都跑来云林吧!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3:16:00
你去违反一下板规给他们桶啊...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3:17:00
警察... 呵呵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6-08-26 13:17:00
忘记告诉你喔 我同学是警察 学弟是法官 学妹是律师哈 我也会啊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18:00
问题我昨天那篇给我封锁,已经进入政检了阿!要桶不桶就看他们了,也是决定要不要来云林见我的决定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你拿的出手最高只到警员?!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遗忘)   2016-08-26 13:18:00
哪次的总统大选←至少2008.2012没笑别人没穿裤子哦~这种事是20141129之后才发生的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19:00
抱歉我刚好只是缺法官认识的而已,其他有认识的差不多都有了,差总统和中央官员,立委.议员.县长都有惹抱歉阿!抱歉欧!我傻傻的都认识这些人而已,我很差啦!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6-08-26 13:21:00
难怪常看到新闻 有人违法被抓就在那边呛警察说我认识谁谁谁喔 你们要小心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21:00
对了!忘记跟你们说法院的书记官也是有认识啦!抱歉一点的事,我犯法被开罚单从没说我认识谁谁谁,乖乖守法面对我犯的问题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8-26 13:23:00
我亲戚还是前高雄市议长和退休刑警咧,要讲我也会讲
作者: rexn (中间)   2016-08-26 13:23:00
这是最后一次了,相信以后不会有政党轮替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23:00
我也是阿抱歉囉QQ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3:23:00
算了 好心跟你讲 你听不下去到时自己看着办吧...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24:00
DICB想跟执政者抗衡 总是要面对这些护卫军的不要被吓倒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24:00
所以我才会痛恨司法不公+政治黑暗面,因为太知道内情了QQ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6-08-26 13:25:00
阿嬷都会说 我孙子很乖 都是别人带坏他的 可是不知道孙子私底下都到处呛说自己认识谁谁谁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8-26 13:25:00
我只记得那个退休刑警亲戚,听亲人讲好像蛮有地位的,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26:00
通常没有信心时 都要用说我认识谁来状胆....怕别人认为你站不住脚的典型反应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26:00
我现在只要求版主群,对我昨天那篇文章的文重视,要求四点:“公平、公正、公开、没双重标准”这会很难做吗?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8-26 13:27:00
只是不知道影响力到那,亲人们都不太想要麻烦他…扯远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27:00
truewater抱歉一件事,我家人通常不知道我认识谁,而且不会随便呛我认识谁谁谁
作者: kkamn (yy)   2016-08-26 13:28:00
2003年,在陈水扁总统任内,升陆军中将。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6-08-26 13:28:00
阿嬷都不知道孙子认识谁啊 只记得小时候很乖的样子谁知道长大到一半 毛还没长齐就崩坏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29:00
是被你们吓到(宝宝被吓到,宝宝不说)我才跟你掀开我的底细的嗯!加油阿~*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30:00
嗯 很令人莞尔的底细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6-08-26 13:31:00
阿嬷都说我乖孙子都被你们吓坏 你们坏坏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32:00
哦~对了 号称最关心劳工最厌恶资方的DICB 有没有去麦寮关心一下许厝国家的状况啊 都没看见你的画面耶上次一例一休抗争在台北太远 许厝国家在云林 可以到场了吧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3:33:00
民事诉讼法第1至28条 刑事诉讼法第4至11条 你翻出哪一条是用“告诉人之方便为主”的啦?不要自己自创法理原则好吗?如果是你警察朋友跟你说的 我建议他回去重念法律啦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36:00
自己六法全书,我懒得跟你在嘴下去了!我睡午觉去.对了三点前另一检举我的人也要准备好下星期一欧!还有版主群我是想在五点前看你们的决定啦!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3:38:00
我连法条都翻给你了 还在撑... 唉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38:00
DICB 加油 DICB 伟大~~帮助劳工抗争的DICB~~午安!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3:39:00
五点的时候我是希望最好做出:“公平、公正、公开没双重标准”决定,不然就是一样星期一接传票囉!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3:39:00
说错话做错事没什么 不认错才是难看啊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DICB的工作时间真神奇 现在去睡午觉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3:40:00
你立刻告 星期一他们也接不到传票啦... 你当检察官只处理你的案子喔?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8-26 13:42:00
难道你不知道舆情小组天天在各个大小板面巡逻吗?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45:00
我发现自己之前常常跟DICB“讨论” 是一种错误的行为..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6-08-26 13:52:00
叹气 ~~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54:00
DICB就是屌 跟你们嘴来嘴去 还能去安心午睡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6 13:54:00
其实DICB大到底抗议什么看不懂另外支持地狱猫选板主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55:00
关上电脑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 等我起床再来跟你们嘴pho你少装了 你会支持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6 13:57:00
会啊,就像我会支持你ka一样去选板主一样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57:00
你在骗我 等我去选了会发现一票都没有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59:00
我没这能耐 你去吧 我投你
楼主: sincsnow (sincsnow)   2016-08-26 14:06:00
本来只是发表自己对政黑现象的看法,没想到后续是这样。真的很意外。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来たな)   2016-08-26 14:07:00
靠杯政黑小丑越来越好笑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4:12:00
看来一堆人不知道我要告什么!!我来揭晓答案吧!损害之赔偿^_^/原因告诉之原因:只要版主群真的把我入桶,那么这个绝对成立,因为我那篇文章可是符合版规,没有违反版规,所以要是真的有版主群有人同意让我入桶,那么损害之赔偿问题就成立了!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6 14:15:00
不,是我真的不懂你的诉求在哪?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4:17:00
快去跟版主群说吧!快去判决我无罪.政检那两篇判决我没事,恢复我昨天那篇,就无事了!
作者: yisdl   2016-08-26 14:17:00
我是比较希望看你环岛多出门走走是好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6-08-26 14:19:00
我觉得应该入不了桶 "弱到爆"谈不上是污辱性言词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4:19:00
哈哈~损害之赔偿,应该有人很熟为什么版主用那篇桶我会被我告的原因吧!只是有人检举了!现在笑笑猫还在等其他版主做决定,所以要是他们做出错误决定那么自己承担责任了!护航队快去告密吧!快跟那些版主群的人,不要做出错误决定呦…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6-08-26 14:23:00
就算入桶 你还可以申诉到小组阿
作者: yisdl   2016-08-26 14:24:00
被水桶要申请“损害赔偿”喔..........XD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6-08-26 14:25:00
会把 弱到爆 当作是种污辱 心灵才真是弱到爆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4:29:00
我就故意不找小组,跳过让过让法律来决定^_^/为什么因为“公告”水桶=代表我有违反版规之规定,可是没有阿!所以我的损害之赔偿绝对成立^_^/那篇有什么地方真的有公然侮辱骂??有引战?有威胁?谩骂吗?版主群会说有威胁要告,要告到PTT关,那么你会被法官笑囉!因为如果法律追溯权怎么办??所以更是没成立威胁部分,所以快桶我吧!
作者: shadow0326 (非议)   2016-08-26 14:48:00
幽默王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8-26 14:51:00
是不是幽默就看版主群们自己的决定了!谁叫他们我做陷阱他们真的要进来^_^/版主群们决定错误,就是他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6-08-26 17:51:00
好奇被桶有什么民事损失?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