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到底谁求谁? 全面开放出租车的可能?

楼主: Scape (non)   2016-08-11 00:56:36
※ 引述《moondark92 (明星黯月)》之铭言:
: 话说回来,uber费率没比小黄低多少,就让小黄业务量大减,
: 可见折扣小确幸对台湾人非常有效,将来多元化叫车方案没道理限制费率不能低于小黄
: 其他行业有限制收费的行业多是设上限而不设下限,岂有政府带头帮出租车垄断市场之理?
: 不把节省的空车烧油钱回馈给消费者,多数消费者依然会觉得路边随时能拦到车,
: 何必网络/电话叫车还要多等好几分钟呢? 结果就是有需求就有供应,乱象永远无解
价格不是什么大问题,服务才是问题
绝大多数Uber的搭乘者不是因为价格较低才会搭
而是服务品质稳定且较好的关系
出租车多年给人带来的印象与社会观感都很差
有点年纪的应该都还记得当年是怎么打群架的
在路上拦车或是网络、电话叫车不管是车况或是司机素质都无法掌握
最重要的是也没有乘客对于司机的评分机制,几乎没有淘汰制度
除非是犯了重大案件执照才有可能被吊销
而Uber不仅在叫车的时候就能事先知道车子车型、司机评价、司机身分
行驶中也会有GPS路线定位,可供家人或朋友参考,大幅降低安全上的疑虑
也不怕司机跟你喊价或是绕路
事后申诉都能退钱
重要的是有乘客对于司机的评价制度
司机评价低于一定标准就不能接客而被淘汰
所以Uber司机整体素质会比有职业驾照的出租车司机来的高
出租车司机自身不推出有效的淘汰制度,那就等著被Uber淘汰
政府如果一意孤行,要站在出租车业者这边不顺应潮流的话
那新创产业与公司看到Uber的前车之鉴,自然就不会把台湾这市场考虑在内
那很快的就换台湾被新创产业与外资淘汰
新创产业不会来投资、民众也享受不到新创产业带来的服务以及产品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6-08-11 01:00:00
人家资讯服务业耶,交通监理单位跟本管不到在各国都被抵制了,根本不是一句新创产业可交代过去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6-08-11 01:07:00
不纳税不被监管 才是问题凭什么Uber可以处在三不管地带?不尽义务 凭何权利?若大家都这样玩 台湾还需要政府存在吗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6-08-11 01:24:00
如果Uber发生火烧车,你发现Uber公司竟然不用赔偿因为他只是提供媒合平台,乘客跟司机后果自负如果你可以接受这种把外部成本外包的新创产业乐观其成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6-08-11 01:35:00
写手?你讲的uber优点哪一家较大的卫星车队做不到?除了便宜还有什么诱因?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6-08-11 01:38:00
真的那么好赚 ,国内保险业怎不去保啊?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6-08-11 01:39:00
我一个妨害性自主前科友人连执业登记証都报不了名现在在白牌车行兼uber跑的爽歪歪,你在网络上看过这种经验分享?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6-08-11 01:47:00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6-08-11 02:08:00
掰?你知道良民证的要件和报考执业登记证的差异吗?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6-08-11 02:17:00
只要没有刑事前科就可以办良民证啦你要报考报考执业登记证,当然要没有前科啊还整天拿良民证说嘴,不觉得很好笑吗?"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6-08-11 02:27:00
只会叫人查,连宣判缓刑一个可请良民证一个报不了执业登记证都不知道,很会?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6-08-11 02:28:00
还有Uber没保险的事情你要不要回啊? 我等好久了耶为何要google? 因为有人用推文搧巴掌 搧不醒啊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6-08-11 02:40:00
你自己都不会查了,告诉你不是便宜你了,良民证不是百分百保证,搞清楚这点吧
作者: jmt1259 (船桨)   2016-08-11 03:07:00
原波uber系?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6-08-11 03:13:00
自己的论点自己的发言自己要举证?那你说Uber有保险,你怎么不举证啊?不是都推给他人就行。 加油! 好吗?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6-08-11 08:27:00
Uber若会想纳税与监管 那早在国外都合法了至于中国 那算是合并 已非原来Uber
作者: sandycrazy (人見人愛小瘋瘋)   2016-08-11 10:36:00
怎么会有人被自己的回文打脸到九霄云外还如此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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