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自由广场》转型正义 柯P秀下限

楼主: jenlei (大帥哥)   2016-07-15 22:43:14
自由广场》转型正义 柯P秀下限
◎ 颜利真
前中山国中音乐老师萧晓玲因控告前台北市长郝龙斌的“一纲一本”,而受政治迫害以致
失去教职一案(二○○七年),在历经萧老师九年锲而不舍为自己讨回公道、为教育讨回
公义的漫长道路之后,终于在日前露出曙光,然而曙光前的黑暗竟是柯P的那只手…。
针对此案,台北市廉政委员会于五月廿五日召开听证会,七月五日所有委员无异议地作出
了“撤销解聘”的建议,原以为事情至此应该有了圆满的结果,孰料柯市长竟然又“指示
教育局‘研议’”,让该案又回到了原点,实在是令人泄气与愤慨。
“台北市教育局”是当时的共犯与加害者,你叫加害者“研议”,不是请鬼拿药单吗?又
,听闻一开始柯市长对此案的“底限”是倾向不惩处当年的相关人员,无怪乎在廉委会作
出了上述的决议后,台北市教育局会有恃无恐地坚持此案“非违法处分,爰难据此直接撤
销处分”
这个问题为什么会搞到如此复杂难解的地步?究其实,笔者认为问题出在柯P的乡愿心态

一、如果柯P说此案是“国家暴力”,那么为什么能不惩处加害者呢?
二、如果萧老师最终被回复名誉与教职了──足证她是受害者,那么加害者又在何方呢?
只有受害者、没有加害者,这岂不矛盾?
就是这种已设定“底限”的“倾向不惩处相关人员”的乡愿心态,才会让萧老师在长达四
个多小时的听证会中(笔者全程观看),再度受到当年共犯集团的羞辱、再度泪洒会场…

“不惩处加害者”的乡愿心态,只会让加害者伺机反扑而不会反省,此案即是明证。走笔
至此,不禁让笔者想起二○一四年二二八前夕柯P说出“不用追究二二八元凶”那句惊人
之语,如今想来,再度令人愤愤难平!
“追究元凶”是转型正义的关键所在,不是凭个人喜好可增减伸缩、纵放自如的政治筹码
。追不追究元凶?“正义”说了算!
(作者为高中教师)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08868
作者: nike00000000 (总动员的进步,提升人类S)   2016-07-15 22:46:00
那就走法律途径吧 少喷口水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6-07-15 22:47:00
柯文哲不意外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6-07-15 22:49:00
凭那条法律惩处当年相关人员?当年相关人员可都是法院判决胜诉
作者: nike00000000 (总动员的进步,提升人类S)   2016-07-15 22:49:00
一下说法盲 又希望他去干超越司法的事 呵...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6-07-15 22:50:00
凭廉委会吗?笑死人了!现在的高中老师都这种水准
作者: vow70 (许愿)   2016-07-15 22:55:00
http://tinyurl.com/zrs6qph不是凭个人喜好可增减伸缩说得没错,那现在要柯用超越法律的作为来做事,不也是强人所难,硬要柯违反行政法院的判决不惩处加害者的乡愿心态,只有二二八吗?宪兵案的主官在风头过后,还不是被DPP的总统升官加薪,有人追究过这件事吗?
作者: taiwan1789   2016-07-15 23:10:00
反观小英升宪兵案为将军 真转型正义xd
作者: vul32k6xjp6 (蒙面赌徒)   2016-07-15 23:20:00
,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6-07-15 23:38:00
嗯哼
作者: a1223356 (京)   2016-07-16 00:37:00
这投书的才真秀下限。
作者: Silverdawn (Ptt乡民)   2016-07-16 01:01:00
某些人的逻辑就是干我高兴的事不必守法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7-16 07:11:00
柯粉崩溃了 最爱讲守法的不就KMT?XD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6-07-16 09:38:00
不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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