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制度
每周工时40小时,七天有一例假日
故马政府:2016实施后全面实现周休二日
以每天工作8小时,周六4小时计算
资方最低成本计算
现况:每日规定工时-1小时、剩下报加班,挪移到周六4小时
周休二日没有,每周领正常薪水外
仅多4小时 x 0.33 = 1.32 小时之加班费
新制
每周工时40小时,七天有一例假日一休假日
劳动条件相同下,依照每天工作8小时,周六4小时算
每周工作六天,以资方最低成本计算
变成:每日正常工时8小时,故不计入加班费
周六薪水两倍计
多4小时 x 1 = 4 小时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