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一例一休的症结点

楼主: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16-06-29 14:46:10
依照之前22K政策被惯老板玩残的概念,你的新制根本是错的。
正确新制(假设一个月有4天休息日来加班班)
(2.33*N*2+2.66*N*6)*4(天)+240*N=48000
N=148.8,也就是你新制下的时薪!
完全符合劳基新法,多上4天班但完全没增加任何人事成本达成! 赶快叩谢DPP的德政跪安吧。
另外,以前周休二日是,其中的一例假的规定是,来加班要给加班费+1天补休(不论加多久),还要报备主管单位并改善。另一天因为解释模糊又公家机关普遍周休二日,所以有各自解读的问题。
※ 引述《lostsky93 (不悔)》之铭言:
: 看到这篇文章,我必须说……
: 你刚好讲相反了吧!
: 目前的劳基法加班的时薪:
: 1.33倍平常时薪/1.66倍平常时薪
: 劳动部最新版本是:
: 2.33倍平常时薪/2.66倍平常时薪
: 如原本月薪48000元
: 平常时薪48000/240=200元
: 加班8个小时
: 旧制:1.33*200*2+1.66*200*6=2524元
: 新制:
: 2.33*200*2+2.66*200*6=4124元
: 对劳工有利与否?我想立场不同各自解读;但我若是老板非必要,肯定不会要员工加班了
: 。
: ※ 引述《Cocochia (我是闪电经济学家)》之铭言:
: : 休息日加班付加班费听起合理。
: : 雇主付1.33~1.66听起来也合理。
: : 问题在哪?
: : 领月薪的人,每日都算薪水。
: : 因此,休假本来就算薪在里面。
: : 如果按照新法,变成休息日加班,
: : 雇主在已支付1倍薪资外,只要再给
: : 0.33~0.66的加班费即可。
: : 若按这样的算法,雇主有啥好不答应的?
: : 但你是领月薪的劳工,你会答应吗?
: : 再来,就我所知,很大较具规模的企业
: : ,星期六加班另计。 所以,他们的加班费
: : 不是1.33,也不是1.66,而是2.33跟2.66,
: : 而且是行之有年。
: : 现在立法等于是告诉他们以后只给1.33
: : 跟1.66即可,这样资方怎么可能不满意?
: : 而劳方本来就领2.33跟2.66,变成要领
: : 1.33跟1.66,他们怎么可能接受?
: :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6-29 14:46:00
你讲的状况,两例也会发生啊。
作者: yisdl   2016-06-29 14:47:00
这篇又是个预定老板会违法的前提 那二例也一样会违法啊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6-29 14:47:00
两例,然后砍你薪水,再去请人还不是一样。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6-29 14:48:00
另外,以前只有一例,最好是两例啦。
楼主: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16-06-29 14:48:00
你两例在这状况下是违法的,休息日却是合法的,有一样??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6-29 14:48:00
呵呵 如果本来就是基本工资的人是不能再降了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6-29 14:49:00
一例所以有补休,但一堆人都拿不到补休了,两例就会乖乖给?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6-29 14:49:00
问一下 两例假如果可以拿其中一个加班 可以两个都拿来加班吗?
作者: yisdl   2016-06-29 14:49:00
两例通过后 会不会有惯老板给不足加班费 或扣补休?
楼主: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16-06-29 14:49:00
看清楚我说的是周休二日,其中一例假+一天,要护主也不用那么急啦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6-29 14:50:00
如果一个可以一个不可以 这样还能说是“两例假”吗
作者: yisdl   2016-06-29 14:50:00
又扣帽子囉! 反对你执行面的讨论方式就是护主
楼主: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16-06-29 14:50:00
扣加班费或扣补休变老板是违法的,直接这样改是合法的,有一样?????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6-29 14:51:00
例假跟休假最大的差别不是钱或补休,而是请劳工加班的难易度好吗?老板不让你加班,就直接砍你薪水啊,以你文章的逻辑来看,这是必然发生。
楼主: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16-06-29 14:52:00
违法???哪只眼睛看到这样是违法的??这样做老板是合法的好嘛!说我叩帽子护主,你怎么不说你叩我说老板违法?!这种情况就是可能发生而且不违法!难道我们要假定杀人很残忍所以人不会杀人,就不去定防堵的法律?!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6-29 14:56:00
两例砍薪水最好违法啦。
作者: louis925 (稚空)   2016-06-29 15:01:00
两例之后,你说的这种老板也可以是可以降低薪资的
楼主: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16-06-29 15:02:00
楼上还在跳针,原原文就是假定原来是48k月薪周休二天的状况下,还在跳针变两例假...砍月薪..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6-06-29 15:04:00
总工时也要考虑进去...万一例假太多补休太多 工时不足 还不是每天要上更多时数补?比起休假 更多劳工是喜欢弹性工时想排长假就自愿提前多上点时数
作者: clifflee (亚尔萨斯)   2016-06-29 15:04:00
akway你这种说法会被攻击 XDDDDDD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6-06-29 15:05:00
但是老板不想合法 讨论这么多也没用因为固定月薪还有工时条件 不然就变成打工工时 除非也把工时限制拿掉
楼主: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16-06-29 15:07:00
工时不足应该只有时薪制的才会有的问题??这个算法是月薪制的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6-06-29 15:10:00
但现况很多工作早就改打工工时制 有些想多赚钱的 反而会去找做多少算多少的工作 不会去找正职 都听过某些超商工作狂领的比正职还多
楼主: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16-06-29 15:12:00
月薪制应该还是多数的
作者: louis925 (稚空)   2016-06-29 15:21:00
是说例假非天灾、突发事件不得出勤耶
楼主: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16-06-29 15:26:00
突发状况基本上老板说了算,并没明确规定。卡住老板的是要补休,例假加班老板亏爆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突发状况是老板说了算?!!那算哪门子例假,瞎
作者: louis925 (稚空)   2016-06-29 15:35:00
突发状况基本上老板说了算 是你说的还是法规写的?
作者: garry5566 (欧洲贵公子)   2016-06-29 15:42:00
法规上没定义何谓突发事况,也只要求事后报备而已
作者: yisdl   2016-06-29 15:49:00
在立法精神上 二例没有合意加班 所以周末加班算是钻漏洞另外 二例之下 我也不认为老板没事会给你在周末加班要给你三倍薪资+一天补休 不可能有这种事情发声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15:52:00
那很好啊~ 可以确定达到缩短工时、落实周休二日的目标不要忘了大目标是要"落实周休二日" 和"缩短工时"
作者: yisdl   2016-06-29 15:54:00
h先生还是没回答 到底有没有存在“有加班需求的劳工”有没有存在薪资很低 利用工时补足生活开销的劳工?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15:56:00
也讲啦~ 那就只能平常日加班啊大前提是落实周休二日, 一休的设计说好听是为了要加班的人, 但两例的情况下要加班的人可以选在平常日加班
作者: yisdl   2016-06-29 15:57:00
那平常日加班 等于是延长了每日工时啊这根降低工时是违背的分散的疲劳跟集中的疲劳 你觉得谁好谁坏?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15:58:00
一休一例反而会为了"美其名照顾要加班的人",而使大目标无法达成.你不是说有人需要加班,那这些人就不在降低工时的讨论内
作者: yisdl   2016-06-29 15:59:00
二例也有一样问题啊 只是把同样的工时集中在1-5而已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16:00:00
这部分是为了你说需要加班的人啊
作者: yisdl   2016-06-29 16:00:00
这些人并不会因为二例而缩短工时 因为生活是很残酷的是啊 但我说了 集中疲劳跟分散疲劳 我不觉得好坏这么明显
作者: yisdl   2016-06-29 16:01:00
是啊 所以你的答案是请在1-5加班 做晚一点 对吧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16:01:00
对需要加班的人来说,加班不是平常日就是假日.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16:02:00
是的, 他们选择是变少没错~ 但大前提毕竟是要落实周休二
作者: yisdl   2016-06-29 16:03:00
落实周休 不应该忽视低薪人口的生活面我支持二例 但那是因为我没有加班需求 公司也不给周末上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16:04:00
我个人的体验是,周休二日比上晚一点好.平常加班很累,我假日可以睡一天觉,另一天可以出门放松要是连上6天班,根本没有休息到的感觉
作者: yisdl   2016-06-29 16:05:00
这是个人感觉不讨论 但这议题没有乡民口中那么一面倒因为集中工时跟分散工时 我认为可以给劳工自行选择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16:06:00
另外,提升薪资的方式本来就不应该通过延长工时
作者: yisdl   2016-06-29 16:06:00
在这边不讨论雇主的钻洞跟苛刻 纯粹以劳工角度出发这边也不讨论提高薪水 因为那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16:07:00
今天是不得宜才去讨论怎么让人赚加班费
作者: yisdl   2016-06-29 16:07:00
这边就纯粹讲 实务面 是否存在有加班需求的劳工需要赚钱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6-29 16:08:00
别以为站在独派,独派的劳工就要通通给你们欺压,
作者: yisdl   2016-06-29 16:08:00
他们的生活就是不够养活家人 不够生活开销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16:08:00
我觉得坚持二例才不会因小失大. 为了让人可以在假日加班反而让更多人必须假日去加班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16:09:00
的确让他们少了一些选择,但薪资上是和一休一例相同的同时也避免其他人必须假日去加班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6-29 16:09:00
不管是面对惯老板还是中共,同样是伤害民众尊严的“敌人”
作者: yisdl   2016-06-29 16:10:00
但你必须面对每日工时的问题我不认为二例可以有效降低工时 只是把工时更集中在1-5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6-29 16:11:00
光是“需要多加班”本身就是不正常了,官员不提最低工资却想把加班给常态化的发言更过分
作者: hagousla (会痛的)   2016-06-29 16:12:00
苦劳网有估计过,二例会降低总工时,一休一例会增加总工时,我忘了数字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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