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又传马来西亚50台人将押陆 刑事局证实

楼主: ftrain   2016-04-15 10:58:32
※ 引述《liskenny (Why so serious?)》之铭言:
: 我都看不懂是在演那出戏了
: 这不是延宕 什么才叫延宕
: 然后他就死了这样吗
是阿,最好订两年后的飞机去接他们。然后他们就在大陆被
拷打致死。
死诈骗天怒人怨,骗走台湾人好几千亿,又骗走大陆人好几千亿。
我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真的超级痛恨这些死诈骗集团。
最好都被抓去大陆枪毙。不要遗害人间了。
干他妈的要赚钱,有本事去当黑道,去抢银行,
正正当当照潜规矩赚钱,
用骗的还特别好骗,动不动就骗人毕升积蓄,那我们在这边
工作的是白痴就对了?
话说我朋友认识的老板,就是干这种卖设备勾当,一年海捞上亿。
只卖设备给诈骗集团就捞了上亿,
我们是白痴就对了,死一死好。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5 10:59:00
你这么痛恨诈骗集团 怎么可以纵容呢? 还不去检举天啊 你还认识有人做这块生意 你竟然不检举你怎么可以包庇他们 你这个诈骗守护神人家抢一次银行就有钱还不是把你正当工作的当白痴还有本事当黑道 “正正当当”去抢银行 真是正当今天有人在家里吹冷气买买股票就赚钱按照你的逻辑就是把劳工阶层当白痴就对了
楼主: ftrain   2016-04-15 11:08:00
是风险报酬的问题。买股票要冒风险。诈骗获利所得 vs 被判刑的成本,不成比例地高。但这毕竟是死人骨头的勾当。我们正常人不能做。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5 11:12:00
法律规定可以判一年到七年 看情况那你觉得要用多少钱可以买你住一年监狱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4-15 11:13:00
一到七年是一案,多案合并上限是二十年。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5 11:13:00
你觉得诈骗的风险太低 不就是因为钱太多关太少那请问你觉得多少钱换一年是合理的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5 11:15:00
还死人骨头的生意不能做 我还想劫富济贫哩 能吗?当然是不能阿 犯法的都不能做好吗
楼主: ftrain   2016-04-15 11:16:00
100万至少要判一年。死诈骗至少要判一百年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5 11:19:00
原来你得一年就只值一百万话说要是有死人 干嘛不顺便告其他罪名 一定要用诈骗
楼主: ftrain   2016-04-15 11:36:00
不是我的一年,是死诈骗份子的一年。关我屁事。我的一年,应该要2000万吧。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5 11:39:00
人家可能还认为自己的一年要两亿哩诈骗获利跟被判刑的成本能这样比吗?自由是能用钱买的东西吗?
楼主: ftrain   2016-04-15 11:45:00
当然能。总之重判就对了。对诈骗集团不用客气...判死他们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4-15 11:46:00
那要是以后有人把你抓起来关一年 再说我陪你两千万记得跪着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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