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把责任都怪民进党很没道理
因为废除死刑这个东西 并不是民进党党章或党纲规定的内容
只能说民进党的个别人士有这样的看法
真正把废除死刑变成有法律效力的,是前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以及国民党立委们
马英九在2009年批准国际人权两公约,而且是国民党控制下的立法院也通过批准两公约
国际人权两公约中,明文规定要废除死刑
从此,废除死刑取得明确的法理依据
马英九如果觉得其中有条文窒碍难行,为什么不搁置这两个公约的批准?
国民党立委如果真的那么激动,那么反对废死,当初为什么不抗议?为什么要同意?
现在才在那边开记者会痛哭,只让人觉得演戏演很大,让人恶心想吐而已
要知道,批准两公约之后,再加上国会合法化程序,它就具有和国内法相同的效力
所以说,后来法官一直引用两公约,不判死刑,始作佣者就是国民党
现在一直转移焦点,想赖给还没上台执政的民进党是怎样?
推卸责任也没用,白纸黑字清清楚楚,谁批准?谁同意? 一查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