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录网址:
https://www.facebook.com/linshufen.fans/posts/970417669660604
2.转录来源︰
林淑芬FB
3.转录内容︰
关于劳动部修正“劳基法施行细则”删除劳工七天国定纪念日“休假”一事,
身为“卫环委员会”召集委员,我做一个程序说明。
(1)此案于2015年12/9日立法院院会做出决议,
将此行政命令从备查改为审查。
(2)立法院在2016年1/5将此案交付“卫环委员会”审查。
(3)依照规定“卫环委员会”须在3个月内审查院会交付的案子,
否则逾期未审查完成,
该行政命令视为已经审查。
因为当初大家都同意要审查,
而且立法院院会已经交付委员会审查,
本人身为“召委”,
不能自失立场,
不排审查而让该“行政命令”被视为已经完成审查。
让原本应该交付“委员会”讨论的争议事项,变成不讨论完成审查。
我想将此案排入委员会审查,
架构一个公共政策讨论的平台,
让“支持”或是“反对”修正的双方皆能表示意见,
进行论辩,说服民意支持,交给人民评断。
这个过程本身就是民主的实践,
也是我的信仰,
更是人民托付我该做的事。
4.附注︰
林淑芬真的很认真欸 简单来说 她的意思就是说
该法案须照规定再3个月内审查院会交付的案子
若逾期则视为等同审查完成 通过该法案
因为该法案有些许争议 她认为身为召委她有必要履行民主的程序来审查此案
该法案争议一 工斗反对剥夺休假之权益
争议二 为什么提案删除呢 删除的国定假日依序为
革命先烈纪念日 孔子诞辰 蒋公诞辰 国父诞辰
行宪纪念日 元旦次日 台湾光复节
嗯..........删吧
呜呜呜 我生日那天没假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