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怎么还不废掉监察院?

楼主: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   2016-03-17 19:54:00
我补充
我还是认为两个国会运作比较符合民主机制。避免权力过于集中。
现行的宪法。
要解散国会难度很高,还是被动
要法案窒碍难行。
要行政院长报请总统
要总统咨询议长
才能解散国会。
如果再让立法院拿到
调查权 纠举权 预算审计权,
那我们将会养出什么宪政怪兽???
美国英国都是双国会
单一国会首相总统也有主动解散国会的权力。
监察院委员人数可以少
比照美国参议员
有调查权 纠举权
可以考虑用政党比例分配。
结论
我是赞成把监察院功能恢复正常。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6-03-17 19:56:00
立法院=下议院 监察院=上议院 两院皆民选好了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6-03-17 19:57:00
和我之前说的相同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6-03-17 19:58:00
立院100人 监院55人 监院不要再用总统提名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6-03-17 19:58:00
#1MGkIL7H (HatePolitics) 之前提过类似的想法
作者: victoryman (圣立祐 彭马利哥)   2016-03-17 20:00:00
恩恩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3-17 20:04:00
废除监察院,增设下议院。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干嘛那么麻烦,干脆让总统有主动解散国会的权力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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