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的本质, 在于根据诊断编码, 再加上疾病严重度等等因子
将一个“编码“的医疗费用, 给与固定的给付
然而台湾目前实施的编码系统, 叫做ICD-9
今年要硬上的除了DRG制度外, 还加上一种新的编码系统: ICD-10
用ICD-9算出来的医疗支出, 是很难完全换算成ICD-10的医疗支出的
因为新的编码系统包含了很多新的诊断和分类
所以现在要推行DRG+ICD-10, 根本就是非常夸张的玩法!
从事医疗工作越久
越清楚医疗这种事不是把人安上一个诊断, 一个号码这么简单
今天一位体弱多病的病人可能因为A诊断住院
在住院中发生B, C, D, E多种其它医疗问题
人家都来住院了, 我们的DRG制度, 却罔顾人性和专业, 仅给付A诊断的医疗支出
这是完全不合理的事!
讲句难听点的
会支持DRG的, 就是那些整天只需要看报表的, 医学系毕业后不看病人的
在他们眼中这些医疗品质和人命都只是一些数字
然而大家不要忘记, 数字的背后是人, 甚至是一个家, 人才是医疗看病的根本!
不要在骗了啦!
医疗就是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