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针对50%投票率这件事情回过很多次了...
但显然还是很多人不懂不出来投票代表什么意义
不出来投票代表的不是反对、也不是赞成
而是"这个投票根本不值得我去投"
换句话说就是"这投票议题根本浪费我的时间,所以我连投都懒的投"
投票的意义在于议题是否真的具有行使直接民主、投票决定的重要性
投票率不足50%代表的就是大部分人根本不觉得这个议题需要投票
不管公投或是罢免都是一样的原理
民主社会当遇到有争议、需要全民直接投票表决的议题时
第一层意义决定的就是"这个议题的确是大多数人确认有争议的"
第二层意义决定的就是"这个议题多数人决定是赞成还是反对"
但现在很多在吵的人根本就忽略了第一层意义
把民主无限上纲去忽略了不投票者的意思
主动把其归类为"赞成"或"反对",这根本是自私的假议题操作手法
只是为了达成自己目的的政治操作手法
所以我认为,不管公投、罢免、或选举
50%投票率是基本的门槛必须确立
所以假设总统大选整体投票率不足50%,那当选人当选应该是无效的
因为这代表超过50%的人认为没啥好的人选所以宁可不投票
一个民主社会里不是只有非黑即白、非赞成即反对两种极端声音
不投票代表的意义是我们需要开始去思考的问题
民主社会里用极低的门槛去保障投票议题发起者的权利
投票议题反对者也应该要有反对的权利
投票率低于50%就是反对者的声音
因为他们认为这个议题根本不值得他们去行使投票权
他们不是反对、也不是赞成
因为这个议题大多数人认为根本连投票的意义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