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pthr1215 (天天)》之铭言:
: 本来就不可能罢免掉。
: 很久以前记得好像是黄国昌上节目,
: 就有人问他说:
: 罢免很难,要是没过怎么办?
: 好像是黄国昌的那个人就回说:
: “罢免不掉的机率非常高,甚至可能第二阶段都无法完成。
: 大家花了这么大心力,罢免不掉正好可以凸显这个罢免法的规定有多不合理。”
: 只是罢免团队当然不能明著说我们可能罢免不掉他。
: 所以还是尽力而为。
: 好了,话说回来。
: 为什么我说这罢免一定不可能罢免掉?
: 因为他的规定实在太智障了。
: 既成的智障规定,例如不能宣传。那些我就不说了。
: 我觉得最智障的点在于:
: 投票率门槛要超过50%,且同意票大于反对票这段。
: 因为从之前公投法到这次罢免都可以看到一个现象,
: 就是同意票远大于反对票。
: 基本上可以说,设定门槛就是让投票只有同意票在玩。
: 那你设定一个门槛50%,我们来看看怎样才会不成案。
: 1.投票率未超过50%,罢免不成案。
: 2.投票率同意票超过51%,但反对票有52%(加起来超过100%?)
: 看出来好笑的地方了吗?
: 只要每次反对票都不出来投。(事实上也真的每次都不出来投)
: 那么唯一能成案的可能性就是投票率大于50%。
: 其他写的都是假的。
: 就算今天写说,投票率必须大于50%,且同意票必须超过10张。
: 罢免案一样不可能成案。
: 那在同意票都超过50%出来投的情况下,反对票还出来投有什么意义啊?
: 我都过半了,你最多就是49%。
: 所以本身这个规定就是矛盾的啊。
: 设计一个if(同意票+反对票>总票数*50% && 同意票>反对票)
: 结果反对票固定为0。
: 条件式可简化成if(同意票>总票数*50%)
: 这到底是在罢免候选人,还是在看群众参与投票的热衷程度?
: 连马英九在2008年,
: 有着低投票率,可能会让民进党在南部把票补回来的压力。
: 这种不能输的情况下,八成投票率,台北市拿破百万票。
: 最后这个条件式都不成立了(台北市49%)。
: 蔡正元就算当街鸡奸男学生也不可能通过罢免好吗?
啊 我懂了
原来罢免的合理期待是
“虽然任期未到,如果现在再选一次,这个人不会上”
而不是
“虽然任期未到,但这个人好烂,要即刻把他换掉避免继续伤害”
这两者的门槛是不一样的
所以要修到只要当初投其他人的总和就足够
这表示这个人做这么久还没办法让反对阵营信服
自然该被换掉
我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