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讨论串因为是提问所以被砍了
我说说我的看法
现在中华民国宪法,根本就是民国35年,中华民国领地还有整个秋海棠时
为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各种“先进”想法,制订出的怪东西
“转进”来台后,其实也没在实行这套宪法,冻结国会选举之类,
说穿了根本就是搞个老蒋的中华帝国
到万恶的民进党产出,终于不得不走向民主开放后,
老实说,这部基本上从来不知道制订出来干嘛的宪法,就应该要废掉了
可是当权者就好面子啊,不肯把原本的宪法整本烧了,一直搞修宪
最后国民大会废了,什么权能区分被当狗屁
反而是三民主义里主张的诡异东西“五权分立”被留下来了
本来行政权归总统、立法权归国会、司法权归法院
结果不但弄出多两权、还各搞个一个院会出来
现在情况就很诡异,总统不像总统、内阁不像内阁
宪法真的就是应该要整本烧掉,重写一部才对
这不是我这样主张,明天就要成为党主席的那一位,也是主张要修宪
但在利益考量、以及当权者就是好面子下,要整本烧掉应该也是不可能
如果要从现行宪政体制改,最接近的还是应该要学法国双首长制吧
1.废除掉根本没用处的监察院跟考试院(监察院存在,还是一堆关说啊= =)
2.立法院直接正名为“国会”,不要分选区了,每个县市席位比例就按照县市人口来决定
3.行政院长改叫总理吧!总统任命、国会同意
大概就这三个方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