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命题:
“是否同意继续兴建核四?”
另外建议核四公投的门槛特别提高成60%,因为如此重要的议题一定要好好的处理。
请问大家会不会去投票?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4-04-24 11:16:00我到觉得降低到20% 相对多数决 之后就限电好了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04-24 11:20:00光题目就被打枪了, 加油, 好吗?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1:37:00要这个题目也可以 公投因投票率不足不成案 表示公民未表达强制意见 由政府继续执行自己该做的事 科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1:50:00否决公投提案 政府无需依公投命题做任何改变 继续自己玩自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1:51:00己想做的政策 要认清现实喔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05:00否决是代表这个提案不成立 科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07:00没有足够多的人表态支持继续兴建 不等于有足够多的人表态支持不要继续兴建 所以就继续交给政府自己play喔
公民投票案投票结果,投票人数达全国、直辖市、县 (市)投票权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数超过二分之一
同意者,即为通过。投票人数不足前项规定数额或未有有效投票数超过二分之一同意者,均为否决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10:00被否决掉的公投 政府不需要做任何事看得到第30条 麻烦要看第31条喔 科科~
第31条:有关重大政策者,应由权责机关为实现该公民投票案内容之必要处置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12:00第31条最前面9个字: 公民投票案经通过者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13:00如果是[公投通过]否决案 那政府就必须执行否决的决定喔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14:00在真正的多数民意前面 政府没有办法[真的是干到爽]喔
政府当然用"正面表述"阿,照你的说法反正通过就说多数民意支持,多数否决就说不成立继续干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15:00我认为又是一个不了解什么叫创制与复决权的人出现了 XDD
那如果多数民意否定入欧盟,此案不成立,政府继续硬干?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20:00要跳不是创制复决的人 请看清楚公投法第2条喔啊不是很爱看法条? 都看到第30条了会跳过第2条写的东西?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23:00前面爱玩法条 发现玩不赢就开始开各式大决 科科~
呵呵,列出法条只是证明这个法条有多荒谬而已你可以继续抱着这套公投法继续玩没关系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25:00有种去冲法院啊 科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26:00找不到足够多的人来表态反核四哭哭喔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28:00那记得公投出来要投支持核四喔 科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33:00那就好 还想吵什么?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37:00没关系 如果[多数民意]认为该修 它就会被修正 在那之前 麻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4-24 12:38:00烦遵守既有法条 毕竟当初也是[蓝绿共识]才产生这个门槛的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4-24 13:21:00XX大老爷你全家的OO...刚好那几个字我都不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