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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致马英九先生
APRIL 24, 2014
马先生,
虽然到现在我还没有接到你的卡片,但它在网络上已经流传开来,所以我只好照那上面的
内容。给你以下答复。
一、首先感谢你抽空到义光教会来签名致意。
二、卡片中说:“……我愿代表政府对您承诺:核四经由国内外专家严格安检完成后,交
由全民公投来决定它的未来。”我不确知你说的政府是中国的政府、美国的政府、或是台
湾的政府。如果是台湾的政府,那这些话似乎相当不妥。以下浅见请你参考:
1.关于核四案,目前争议似乎已经汇成了:“要不要马上停建?”或“要不要以公投来决
定是否停建?”二种解决方法。
依现行法制,如果要马上停建,只要“行政院提议,立法院同意”或“立法院决议,行政
院执行”就可以了,这是最不会劳民伤财的好方法。
如果要以“公投决定是否停建”,那么要不要提案举办公投?要不要修改现行公投法过高
的出席率条文?要不要另订核四公投特别条例?......等等,都是立法院的权责,其它政
府机关,即使是总统,都无权干涉。
2.台湾总统的职责,只在处理外交,国防等相关事务,其他政务,就应由行政院在立法院
监督下办理,这已是一般人民的宪政常识。“核四”既不属于国防也不属于外交,自应由
行政院和立法院依前项所述原则办理,总统既无权也不宜任意干涉。
何况宪法明订:总统就院与院间的争执负有调停之责,目前行政、立法二院正在处理“核
四”争议,而您竟不顾身份,自称代表政府,到处发表无法律依据、自以为是的言论,将
来立法、行政二院就此议题如有争执,那你又将如何调停?
总归一句话,在行政、立法二院做成决定前,任何人、包括总统在内都无权代表政府说三
道四、更不宜做出承诺。小小的一张卡片,短短的几句话,就说出了宪政常识的欠缺,法
律素养的不足,不禁使人想起不久前台大法律学院院长所说: “我们没有把学生教好…
…”确实是诚实而中肯的自责。
再次感谢您来义光教会致意。
祝
平安
林义雄 敬上
4.2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