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不可信的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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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部分之前已有陈述,现在做更明确之整理,方便存证。)
中华民国有一个占著茅坑不拉屎的立法机构,里面的立委除了坐领高薪、瘫痪议事、罢工
闹事外,就是关说、乔事最厉害,连身为立院龙头的王金平,都能把黑手伸入司法机构、
干预个案,被抓包了还能厚著脸皮继续赖在权位之上,打死不下台。不过今天不谈这些无
法无天的立委,谈谈立法院外、同样无耻霸占公有地大搞分裂国土、制造族群仇恨对立、
散播谣言力挺贪污犯不受制裁的公投护台湾联盟。
公投护台湾联盟,打从民国97年9月25日开始,就在立法院的周边道路申请路权及集会游
行权,五年多来天天占用道路搭棚养游民外,真正举办的集会游行活动寥寥无几,但是却
把其他团体申请立法院周边集会游行的权利全部垄断占有,按集会游行法第11条:同一时
间、处所、路线已有他人申请并经许可者,不能再申请集会游行。就这样,小老百姓要办
立法院集会游行活动,还得看这占地为王的公投护台湾联盟给不给脸,如果是反政府的行
动,例如今年7月20日、10月10日的1985联盟集会,蔡丁贵不但力挺支持提供场地,还上
台致词一起反马;如果是反立法委员的游行,如10月12日小老百姓要求解散国会的赶猪行
动,这公投护台湾联盟有如立法院前的看门狗,拿着分裂国土的大旗、带着汽笛、还拉着
音响喇叭跑去骚扰破坏百姓宪法所赋予的诉愿自由。
这公投护台湾联盟花了多少钱,可以如此嚣张霸占立法院道路长达五年?不多,每个月90
万元的「利息」钱,以现在一个月定存0.88%利率来计算,只要660元,就可以占用五个汽
车停车格、10个机车停车位,搞个大违章建筑做分裂国土的宣传看板,还能摆放贪污犯是
被政治迫害的狗笼来散播谣言,顺便再停放两部小货车不用付停车费,最后每月只花3K养
个游民来守着棚子,看管一堆写着「台湾独立」、「台湾中国、一边一国」搞分裂国土的
旗帜布条就行了
台北市长郝龙斌是这样管理市府公有财产的吗?到市府新工处询问,北市路权在预定活动
日前30天开放申请,所以公投护台湾联盟准备30多人的资料,在申请路权开始的第1天就
去申请,天天有人跑市政府天天霸占路权下来,别人全都无法去抢路权,除非半夜就去排
队抢先,最多也只能抢2天的路权而已。
申请一次路权就要缴3万元保证金,一个月30天就要90万元压在市政府,但是这些钱都可
以拿回来,换取免费使用公家地来放标语旗帜、小货车、还大搞棚子做宣传,只要有钱有
闲天天跑市政府要路权,台湾马路停车位就可以免费停车、随意使用,真是太划算了,还
能无限期连续使用下去。
路权属新工处、搭棚属建管处、停车属停管处、集会游行属市警局,每个单位都只管自己
的事,只要合乎规定就让你通过申请,合不合理不关他们的事,一单位都没说NO,其他单
位就跟着通过,即便行动违法违宪,也都不加以处理,继续放纵姑息,台北市政府真是颟
顸官僚、不用大脑来管事。五年来,光从有形的损失来计算,5个汽车车位,市府每月就
少收67,600元,而那两部小货车外出回来还省了停车费及找车位的麻烦,若从97年9月25
日到今年为止, 市政府白白将406万余元送给这公投护台湾联盟大搞违章建筑做违法违宪
宣传。该周边地段是中央政府联合办公区域,民众要洽公共汽车位一位难求,结果一个搞暴力
冲撞行动的组织,免费使用公家地长达五年之久。
光以公投护台湾联盟最近这三个月的恶行劣迹来看,都达到撤销集会游行的资格。今年7
月30日上午10点冲撞立法院、8月3日夜间9点30分用油压剪剪断立法院大门大锁,推倒立
院数面铁制栏杆、10月10日闯入立院顶楼撤掉国旗,改挂台湾国旗帜,造成警民冲突受伤
。任何一天的行动,台北市警局都可以依据集游法第15条以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或集
会、游行安全来撤销、废止许可,但是市警局却忙着行动后嘉奖员警完成任务,所有的修
复、奖励、医疗成本一概全民买单。
台北市警局懦弱无能、姑息养奸,甚至帮助违法组织干扰阻挠百姓无须申请集会游行就可
在立法院前自由诉愿之行动,让这暴力组织愈来愈嚣张妄为。依据集会游行法第四条:集
会游行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公投护台湾联盟的主张台湾大陆一边一国、住民自
决建国,把大陆国土全都分裂让给中共,已经触犯第四条规定,即便集游法规定申请时不
能以第四条来限制申请,但行动中已经违法就该撤销集会游行之资格、加强取缔。市警局
五年来却纵容违法言论到处蔓延,假日在西门町中华路口、捷运忠孝复兴站区域没申请路
权及集会游行就大举旗帜、大摇大摆洗脑百姓仇恨思想,搞到现在一堆年轻人只会骂中国
奴、支那猪,要自己同胞滚回大陆,制造岛内分裂及仇恨。台北市政府助纣为虐,渎职纵
容违法的责任也不小。
请问市政府,公投护台湾联盟多次暴力冲撞、破坏公物、违反集游法第四条规定,依据集
游法第28条第一款:集会﹑游行,经该管主管机关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处集会﹑游行负
责人或其代理人或主持人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集游法第29条:集会、游
行经该管主管机关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继续举行经制止而不遵从,首谋者处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拘役。这些肢体暴力冲撞行为,市警局举「制止」牌了没有?这些破坏公物、制
造社会动乱的行动,台北市政府有没有罚锾收入可以用来支付损失?公投护台湾联盟这五
年来的罚款缴了多少?
就算每天申请路权的人不同,市政府建管处可没要求每天违章建筑都要拆掉重盖。整个市
政府相关单位、市警局都知道该路段就是蔡丁贵领导的公投护台湾联盟所霸占,却纵容、
默许这组织违法乱纪,成为立法院外的毒瘤,坐任其扭曲是非、混淆视听洗脑年轻人错误
认知。
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第五款:政党之目的或其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
之宪政秩序者为违宪。可见主张推翻中华民国的标语是属于违宪行为,即便不是政党都可
适用。而公投护台湾联盟的违章建筑上,就明白写出要推翻中华民国。
堂堂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门口,五年来放任违法违宪言论存在,有百姓写信向市议员检举
,汪志冰议员回应:是立法院长王金平宽大为怀,而警察杯杯姑息,而民意代表(包括我
自己)则见怪不怪!我会再努力!。立法院周边道路是属于全国百姓,不是属于王金平的,
可以这样牺牲国库收入让政客拿来搞个人公关、八面玲珑耍特权吗?民主是权贵为主,百
姓非民吗?这种特权不受法律控管的违章建筑,哪来的民主进步?
陈水扁家族贪污,龙潭案、龙潭洗钱案、南港案、陈敏薰买官案、元大并复华案、伪证及
教唆伪证罪案都已经三审定谳,贪污超过六亿元、人赃俱获、证据确凿,陈水扁、吴淑珍
皆判刑有期徒刑20年确定。清清楚楚的贪污犯,却可以在最高立法机关周边公然散播谣言
是政治迫害。再大的言论自由也不应该包括分裂国土、散播谣言、颠倒黑白去洗脑无知百
姓。台湾的言论自由已经到了无法无天、欺压良民、集体围剿看不顺眼言论的地步,而具
体根源就是台北市政府五年来纵容谣言散播、分裂国土,还牺牲国库收入任违法者霸占公
有地作为根据地,指挥一群无知的职业学生到处滋事横行,长年下来的结果。
管理国家首都,欺善怕恶纵容敢闹敢钻漏洞的组织在那扯国家后腿,除了申请时照法规做
事外,真正违法违宪、暴力冲撞的行为却不去追究处理。百姓举发了还继续姑息其存在。
这种管理市政的无能无为,不会开源节流、公平处事,只会浪费钱搞政绩的县市长谁不会
当?看看现在不管蓝绿县市,满意度高者负债也愈来愈高,能不走美国底特律的后尘?也
难怪一堆医生、律师都想从政,没道德水准、光有学经历会耍嘴皮挺贪腐骂政府就能当官
,真好。我们也睁大眼睛看看2014想选台北市长的蓝绿政客、名人,对这立法院前的毒瘤
,有无丁点谴责,还是漠视纵容到底。
最后要跟高喊住民自决建国的公投护台湾联盟说句话,要台湾独立让贪赃枉法的贪官污吏
为所欲为、欺压百姓耍特权贪腐而不受法律制裁,这种建国,连我这祖先从明末来台已20
代的台湾人都不会支持,别以为搞族群仇恨就能争取台湾人的认同。60多年来连新住民都
已经融入台湾社会,别再用台湾人、外来者制造仇恨对立,掩护力挺贪污犯的丑陋面目。
注:十月底前若台北市政府、市警局继续纵容此违法乱纪之帐棚存在,接下来第三波赶狗
行动,将以告发市政府渎职做为下波行动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