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Jay ( 绝体绝命委员会)
2014-04-11 21:47:111.方局长说的没错,你们这些小孬孬不敢面对白狼,
只敢叫警察挡在面前保护你们,
现在当警察好欺负的不敢动手就动辄得咎跑去呛方仰宁?
2.请具体明文告诉我“说不会驱离却驱离”是不是事实?
若这是事实,也问一下犯了哪一部法律的哪一个法条?
现在别跟我扯什么信赖保护原则......
3.有一说指出蔡某是自己跑去大马路差点给车撞到碾过去,
事实上是?
作者:
peruman (美丽人生)
2014-04-11 21:48:00就战略来看 目前这场让大肠花完全破功 还倒扣
作者: ckcheng2 2014-04-11 21:48:00
激怒小孬孬是唯一的理由....
2)区离是立法院要求的。 3)的确是自己跑去被擦撞
作者:
peruman (美丽人生)
2014-04-11 21:49:00佛学哥讲得很清楚
那个发起的洪小朋友 你会不会那个是害太阳花的人呢..
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当公权力滥用人民有权收回!
作者:
Raimu (莱姆)
2014-04-11 21:49:00方局长好大的官威可以让人家申请的路权就地不合法
作者: ckcheng2 2014-04-11 21:49:00
昨天看电视记得他是说"今晚",天亮了,"昨晚"的承诺还有效?
作者: t4lin (法尔蓝斯) 2014-04-11 21:51:00
就是不敢围老王就对了…?
作者:
gps0110 (坚强善变的人们)
2014-04-11 21:52:00某版凌晨自己在喊 说晚上不驱离天亮了开始驱离很贱
作者:
Raimu (莱姆)
2014-04-11 21:52:00未来申请也都不准通过 法院方家开的?
合理申请个屁喔,申请两个停车格结果冲入立法院。这有合法吗?
作者:
cappin (督噜督噜大大大)
2014-04-11 21:54:00某R讲的理由一点都不正当
作者:
Raimu (莱姆)
2014-04-11 22:00:00我有说这样很正当吗?别自己小剧场嘿 只要违法都是违法
作者: kuego 2014-04-11 22:01:00
可以申请,当然也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