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18到现在学匪所制造的乱象已经不用多说了,
擅闯公署、偷窃、妨害公务等等夸张行径不及备载,
有眼睛、有脑的人都知道是明显的犯罪行为,
但总有些绿吱学者和律师爱搬出“公民不服从”帮学匪脱罪,
公民不服从or公民抵抗权:“由于权力来自每个国民,因此第四项规定国家运作偏离权
力基础时,也就是反噬权力来源时,权力来源可以收回权力。”
首先中华民国宪法根本没有写到这块,难道德国宪法的条文能适用到我国!?
其实我也同意这个概念啦,如果是说我国宪法没有规定“公民不服从权利”
而导致宪政危机,须要召开公民宪政会议我还能勉强同意(但很明显的,他们的宪政危
机就DPP永远选不赢zzzzzzzzzzz,什么都反对,什么都办不到,所以才出来乱搞)
其次,
“国家运作偏离权力基础反噬权力来源”根本是他们自己说了算(按:DPP杯葛不成就是
KMT独裁!叭!!!叭~~!!)
而且你们这些绿吱要主张公民不服从,要从国家收回权力,
那也是你自己的事!难道因为这样就可以因此侵害其他奉公守法公民的权利吗???
幸福社区的居民好可怜啊!行政院、立法院的财产就活该被你们破坏??
好啦!然后说要从国家收回权力,就开始叫嚣:“你们中华民国司法不能办我囉!”
:“警察不准动我!!!我不构成犯罪!这是公民抵抗权!”
干!你要收回权力的同时,不想受到中华民国的支配,
就应该所有的权利义务一并收回,岂有只收回义务的道理,
还使用立法院的水电、设备用爽爽,白狼来了就哭喊警察保护,
有种的话,只要是政府的任何补助都一概放弃,
因为你都已经收回了嘛~~跟我们政府都没关系,
这样我还会看得起你们,
然后犯罪都是以“公民不服从”作挡箭牌,想干嘛就干嘛,
其他非台湾国的国民就活该被你们欺负囉?
学匪衍然成为中华民国法律管辖的化外之民,
从来没听过这么荒谬的事情,
最看不起这些绿吱学者和律师,
自以为可以高高在上的指挥法院和检察官,
干!你们是什么咖啊!!!
真的是不要脸!
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