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段宜康你也不过如此~

楼主: oaz   2014-04-03 14:44:57
来解释吧:
第十七条
承诺表的修改
一、在承诺表中任何承诺实施之日起三年期满后的任何时间,
一方可依照本条规定修改或撤销该承诺。如该承诺不超出
其在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水准,则对该承诺的修改不得比修
改前更具限制性。
红色:
可以修改或撤销该承诺
黄色:
在某些条件下,限制你不可以修改或撤销该承诺
假设开放程度为 0~100
台湾在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水准为 50
如果今天“服贸”给中国的承诺为 20 ,比世贸水准还低
那台湾的修改就不能改成 10
(你都比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水准还低了,还想更低?
那中国不如不要这个服贸,直接套用世贸承诺,还可以得到更好的条件)
假如今天“服贸”给中国的承诺为 80 ,比世贸水准还高
但发生问题了,台湾想修改,这种情况就不符合条件,就回到红色的部分
(最多就撤消,然后回到世贸水准)
作者: klikolp (该死的编剧)   2014-04-03 14:47:00
但要撤销需要3年后?
作者: fantasyland0   2014-04-03 14:50:00
3年不是问题啊 要来台设立据点公司要一定时间跟程序说不定3年到了 设立流程也才跑完没多久
作者: evolutiondav (Dav)   2014-04-03 14:51:00
还必须通知对方取得同意,对方同意了还必须给予补偿
作者: jeremywei (my)   2014-04-03 14:53:00
感谢解释
作者: evolutiondav (Dav)   2014-04-03 14:53:00
协调未果前不得修改或撤销
作者: Vassili242   2014-04-03 14:55:00
不管啦 反正不能想修就修想撤销就撤销就是卖台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4-04-03 14:56:00
福懋拿到的是对方比WTO承诺更开放 我方比WTO不开放才能简化为Z>B不等式...一切都要感谢生计马祖所刺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4-04-03 14:57:00
前篇推文拿来这里再PO一次...XDDDDDDDDD
作者: evolutiondav (Dav)   2014-04-03 15:10:00
先谢谢回复
作者: evolutiondav (Dav)   2014-04-03 15:11:00
四、如双方无法就补偿性调整达成一致,可根据本协议
作者: evolutiondav (Dav)   2014-04-03 15:12:00
第二十条规定解决。修改一方根据争端解决结果完成补
作者: evolutiondav (Dav)   2014-04-03 15:13:00
偿性调整前,不得修改或撤销其承诺。
作者: evolutiondav (Dav)   2014-04-03 15:14:00
最后一句是不是“协调未果前不得修改或撤销”呢?还是我认知有误,还请大大释疑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4-04-03 15:20:00
不就是大绝招ECFA中止嘛...想这么多...不玩就连协商都免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4-04-03 15:21:00
你要继续玩就是谈出一个新的 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继续玩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4-04-03 15:22:00
不然单方面说改就改不是很神奇的一件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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