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4-04-03 14:13:36http://newtalk.tw/news/2014/04/03/45969.html
服贸如结婚仍可离? 段宜康批马欺骗人民
首先
我假设记者没把段先生说的话给切断曲解
仔细一看他说的话再去比对条文
你会发现他把第十七条里"如该承诺不超出其在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水准"给隐去了
直接说告诉你第十七条规定的是:承诺的修改不得比修改前更具限制性
如果只看他的说法
你会觉得这条有问题
可是如果前面加上"如该承诺不超出其在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水准"这句
就会知道没啥问题
且更可知道服贸确实架构在WTO之上
我不知道该怎说
其实我对段先生一向不算太反感
不过他搞的这一下让人太失望了
怎么民进党上上下下都在搞这招?
作者:
yun3liu (三叔)
2014-04-03 14:15:00这就是选择性失明啊
作者:
isequ (动起来~)
2014-04-03 14:17:00就说了 故意把话只说了一半 泼猴还是射满地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14-04-03 14:18:00昨天凌晨看到数吱版爆出来时 就火大想波文了 可惜断线
批人话说一半 自己话倒是连一半都讲不到....这段宜康真的很糟糕阿....
只引用自己想像的,再来无限放大制造恐惧,这就是DPP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4-03 14:27:00昨天某人就贴这篇上来背酸了
作者:
h1234 (来自泰国的沙瓦低咖)
2014-04-03 14:27:00好奇怪,就算是在WTO承诺水准,我们也不能修改成更具限制性
作者:
h1234 (来自泰国的沙瓦低咖)
2014-04-03 14:28:00谁可以告诉我,有人这样子定的?
最低限度WTO承诺开放水准...要请国文老师来吗?
作者:
h1234 (来自泰国的沙瓦低咖)
2014-04-03 14:29:00就只能更开放,不能更限制,那还修改个屁
作者:
h1234 (来自泰国的沙瓦低咖)
2014-04-03 14:30:00举个例子,WTO规定必须大于1,今天我们开放到4,要修改就只能大于4,我不能改成2或3????也是在WTO承诺水准阿
其实服贸只是依wto原则签,并非wto架构,也未通知wto
作者:
h1234 (来自泰国的沙瓦低咖)
2014-04-03 14:33:00可以在哪...可以麻烦请国文老师来好吗
作者:
h1234 (来自泰国的沙瓦低咖)
2014-04-03 14:34:00他的意思是,你一开始有种开放到4,以后就别想修改到2跟3
如该承诺不超出其在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水准 承诺的修改
不得比修改前更具限制性 WTO规定四 你现在开放三 要修改的话 不可以下修...一开始开放比WTO大 哪里规定不能下修
作者:
h1234 (来自泰国的沙瓦低咖)
2014-04-03 14:39:00不对喔,WTO规定4,那一开始你开放3就不再WTO承诺水准内
还需要国文老师吗? 就是依照WTO原则就行了阿 游戏规则嘛
不再WTO承诺水准内不是废话吗 官方说法就是这样啊...不就是Z>B的背景吗? 数学老师也要来了吗?
作者:
h1234 (来自泰国的沙瓦低咖)
2014-04-03 14:42:00你又说依照WTO原则,又说官方说法不是WYO承诺水准
作者:
h1234 (来自泰国的沙瓦低咖)
2014-04-03 14:43:00所以到底准则是在哪里
gn推文.........准则就是双方合意的条约内容...
作者:
h1234 (来自泰国的沙瓦低咖)
2014-04-03 14:45:00了解,所以一开始说得什么开发中跟已开发国家必须开放程度不同就根本没这回事了,因为不用照着WTO原则走囉
错 因为只要照规矩玩 就是WTO 谁叫谈判专家承诺已开发
所以福懋拿到的是对方比WTO承诺更开放 我方比WTO不开放
作者:
h1234 (来自泰国的沙瓦低咖)
2014-04-03 14:47:00那我又不懂了,要照规矩玩,可是开放程度又不用照着规则
才能简化为Z>B不等式...一切都要感谢生计马祖所刺
要是完全比照WTO开放规则 对面可以要求我们开放更多
作者:
h1234 (来自泰国的沙瓦低咖)
2014-04-03 14:49:00哈哈哈,我只是觉得如果是在架构内,一下子开放太多如果不适为何不能修改更限制一点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4-04-03 14:50:00别太担心 日后真的有出现极度不符台湾利益的情况时 可以撤销承诺
一样回到gn的推文 双方合意最大 大家说好不照BOSS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