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这讨论串此标题内容问ㄧ下
为啥之前跟其他国家签都没发现这些瑕疵
依旧签的过
但是遇到对岸 循之前模式 理应通过
为何 又关卡重重
你说要订定 审查的法源
那之前的时候怎过的 ???
为何以前能 现在遇到对岸又不能 循之前模式无法??
因为根本无法可议,所以就掰掰。那不是黑箱,而是当时订定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时候就
有的洞,马久送进国会想意思意思一下过水背书,KMT也想找背书,但是无法可审!怎么办呢?就拉了行政位阶的类推是用来套进去。
作者:
basta (basta)
2014-03-27 04:34:00昨天有份政大教授的上课的逐字稿说明得很清楚,20多页@@
作者: ColBuendia (上校) 2014-03-27 04:34:00
跟其他国家签是有法源根据的 但现在就不是国与国的关系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7 04:34:00两岸监督条例啊 被老K挡了108次
作者: ColBuendia (上校) 2014-03-27 04:35:00
如果双方都承认是国际关系 那就可喜可贺 不能吵了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7 04:37:00在讲国际关系会违宪喔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7 04:38:00其他国家货贸有贸易法啊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7 04:39:00但是用贸易法并不是完全适合
所以这个协议监督条例对人民是有利的就立法监督行政的角度来看也是合理的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7 04:44:00很好 看来大家都知道问题出在哪
作者: billyrt (LYH) 2014-03-27 04:48:00
"是否以国与国之间条例来谈判"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7 04:48:00在国内我们与新西兰是国与国 用贸易法
作者: ColBuendia (上校) 2014-03-27 04:48:00
台纽是适用于贸易法
两岸关系与其他国家状况不同,这个如果你不同意,那就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7 04:49:00但是服贸在国内不是国与国
都要有,但两岸的要严格点,这我倒也同意,但不能太超过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27 04:54:00真烦,真要吵请去海牙法庭去
"严格点"的部分请塞在行政规范内,衣角不要露出来。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7 04:55:00建议大家多去查查法条 这样讨论很好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27 04:56:00真要照法条很多都可以灰色很多都会让你沿花缭乱........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7 04:56:00不要骂原po拉 其他不知道的人也可以了解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7 04:57:00大法官释宪更模糊
作者:
supa64 (淳朴商人)
2014-03-27 04:57:00不要再提大法官释宪.....文林苑我就很赌烂了
只得到=>你说了那么多法律问题 还不是会过 有意义嘛
对岸不像其他国家,有并吞我们的野心,自然需要更严格
的对待,天真地认为应该等同视之的人,真的要自己检讨
作者:
t72312 (t7231)
2014-03-27 05:00:00这是国家的宪政危机啊XD
所以杨泰顺什么我国作法超越TPA而不用立法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