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服贸协议蓝军懒人包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07:08
很辛苦完的这篇文章
看完之后 评分只有一句
"滥! 这篇小学心得给我退回去重写一次 这种程度居然还能被M 搞笑"
然后板上的诸位同臭 自然也是很够意思的推到爆
乍看之下好像引用了很多了不起的举例
但是只要稍微的进行一下内涵差异比对就会知道
重头到尾根本就在鬼扯 让我来一条一条逐项打脸吧
第一 对法律无知 就不要随便评论 就像是对医学无知 就不要随便给意见
光是这项 我就要先用力赏你两巴掌
首先 你到底懂不懂什么是"人文" 以及什么是"科学"?
所有的科学(包括医学都是其中一种)都必须经过一连串严密公正的科学方法
经过这些方法之后 会依等级被归纳为“假说、学说、理论、定律、定理、原理”
就因为科学领域随时都有一大票的学者等要要去打前人的脸
而且同时也要堤防自己日后也被人打脸(只可惜很难
所以 我们才会认同不懂科学的人不要随便嘴炮 尤其是攸关人命的医学
法律 绝对是个归属于人文的大领域 而且这是个从来就完全不科学的世界
所谓的法律公正 就如同绘画的美感一样 会随着时间 地点与视角而有着极大差异
我想这种基础到不行的概念就不用我再多赏你几巴掌来举例
如果你连这个都不懂 那我还真的是很想叫你闭上鸟嘴呢 只可惜我还是必须听你嘴炮
你永远无法保证你今天的主张 到了明天是否仍成立
其中 法律又是个主观到极点的概念
你要知道 如果放到以科学的高度来看
所有的法律都是完全一点也不公正 完全一点也不客观
完全就是 "我爽怎样 就怎么订"
看到这边 我想很多唸法学的一定会跳出来反驳说
"所有法律的制定过程 当初是经过多么严谨的评估 多么XXX的.....(以下三万字废话省略)"
没问题 我接受你的挑战 如果法律真的是如此的公正 如此的严密
那只要回答我一个非常简单的幼稚园问题就好
"为何全世界各国的法律都长的不一样?"
如果法律是客观的 如果法律是公正的
那么全世界的法律都应该是长的完全一样的 因为是基于相同标准的判断
就如同科学在所有世界都是单一标准
就算是有度量衡的单位间差异 也可以有一条线性转换表(非线性的还不行喔)
所以说穿了法律就是 "我爽怎样 就怎样订"
而且必然充满了许多当代人为主观情感 端看当时的立法态度是什么
就如同酒驾因民怨而一修再修一样 我都不知道现在到底几修了
而清朝时明订满人可以随意圈地爽爽圈 而且被圈到的低贱汉人还必须成为家奴
而到了大逆不道的2/11孙大砲之后就废除了
如果法律真的是如此至高而神圣 那么这个史上最成功的萝莉控是还要革命个屁阿!?
你要知道 那可是至高神圣不可违抗的大清律令耶!!
(我知道当你看到这边时会想嘴炮什么
但我建议你还是闭上你的鸟嘴就好 因为现况确实有这种可能了
所以 医学比法律 根本就是狗屁!
-
而且
法律之所以能成立且延续的唯二条件就是
"群众认同它" 或是 "群众无法对抗它"
前者就是西方各个邪恶帝国 后者往西方看一下就知道 我想不用我再帮你手把手的解释
今天 不管是什么鬼两岸条例 什么多神圣伟大的法条 都不用举出来了
因为 群众早已不认同这个法律了 只差值不值得整只折下来换掉而已
更别说 那个两岸条例本身就是个恶法
如果能套用毒树果的话 所有经由恶法所套用出的延伸法条也必然是恶法
只差有没有效而已
而且 我也从来不认同"恶法亦法"这种可笑的鬼扯
神圣伟大的圈地令也是恶法亦法喔~
结果勒 你也知道的 300多年后伟大的萝莉控把他给中出了
所以 恶法绝对不是法 而必须被打破
法律也不是神圣的 随时都必须被挑战
很多在玩法的法匠 根本就完全不理解"法律"的人文意涵 只懂得在那边说嘴
更精确点来说 整个法界长久以来都在自我感觉良好 而没有认真严肃去面对他
别忘了 法律是从道德中衍生出来的
礼教即便是再怎样吃人 也至少是符合群众的观感才能存续
法律的意义 就是该社会上所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
所以法律才会是道德的最后防线
今天你用一门严谨的科学 来替另一套完全不公正的理论辩解消毒
我只能夸奖你还真是别有用心 居心叵测阿
-
然后 "不懂法律 就没资格评论"
这句话真是跟隔壁的"中国人素质低不适合民主" 所以中国人需要被人管
的这套思维还真是一搭一唱不谋而合的两相好阿 真不愧是有奸情的同路人
当然更别说 其中这还是由红太阳精心"亲手"打造出的这个不适合"现状"
不过 这又是另一篇无聊的PAPER了 因为太囉唆所以跳过
我只能给你一个由衷的建议 请不要用你的愚蠢来玷污我的智慧
"我不认同你的说法 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拜托你先去温习一下一些最最基本的精神 不要让我用这种基本讲义来打你脸
-
而且 "多数决郊游"这更是个可笑至极点的辩解
不管郊游地点再怎样不爽 学生也都还有"不去"这个最终选项
(你可以去找找看有哪个学校敢强迫学生去的 PTA会热诚的欢迎您 都只有学生想去的要命)
而这种全国性的法律 有可能选择性局部执行吗?
哈 如果能的话还真是太好了
别忘了 这可是直接牴触到最基本的法律平等精神(如果真有这种东西存在)
拜托 真的不要随便乱举这种会打直接自己法学常识脸的案例
更别说 郊游再怎样滥都不会有对人产生有实质伤害(好啦 精神伤害也算数)
可是法律这种东西 可是会直接造成严重实质损害的
这种基本精神就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你还真敢把他拿出来说嘴 不觉得实在是很丢脸吗??
然后 如果你这么想提提"少数服从多数" 拜托你就把整句给讲清楚
你的 "多数尊重少数" 是消失到哪去了??
在这整个过程中 尊重是到哪去了 我还真是没感受到
在批评少数暴力之前 拜托先检讨一下自己的多数傲慢
虽然暴力已经是堕落为常态 但很抱歉 我只觉得傲慢比起暴力还更要无耻千万倍
那种自以为是的多数傲慢 基本上跟满清蛮族没有什么两样 记得脖子洗洗等人就好
当超嘴炮的孔老夫子在谈论到君臣之道时说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而且 君使臣以礼还是摆在前面
在这个过程中 你的礼是到哪去了 还真是完全看不到阿~~~
很多无知的人总是说 儒家是奴才主义
但实际上孔老夫子才是炮君王的头号要犯 而且还是先君后臣!!所以才会周游列国阿~
有这些想法的人真的应该是要回去把论语礼记重背个三遍
不过 断章取义本来就是上位者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
而且真要提到选书不认帐的话 精美的凯道夜市才是亚洲近代的首例呢
在之后几年 东南亚诸国纷纷向往此道 还真是个良好的教养示范
到底是谁比较没教养
更别说市 这次市建 打从一开始就从没被接受过 根本是单方面的强暴
少把多数挂在口上 若真的是多数 哪来的9.2
你们只是运气好 在一个超好的时机出来选(虽然是阿扁自己搞出来的
否则 真的伦不到你们出来说嘴
-
结论
不管前文讲得多么义愤填膺 不管蛆蛆的拥护者给予多少热情的善意 废文就是废文
更别说是 文里行间所满溢喷溅出来的高高在上的傲慢恶意
对不起 你真的"没资格"出来批评说嘴
就如同 这个社会不会接受道德沦丧者跳出来指责他人犯罪一样
虽然这种对人不对事是错的
如果 暴力是猴子的劣根性; 那么傲慢就是 蛆的天生恶心丑陋
不觉得这两个形象比喻当初真是形容的太贴切了吗
猴子再怎样的粗暴无理 都不会让人感到像蛆一样的低级恶心呕吐 让人想一脚用力踩烂
而你们就是这样的一群人 无时不刻都在不断的挥发出恶心的臭味与姿态
而面对恶心 我还真是觉得暴力是个良好的上上解(托脸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4-03-20 02:08:00
因为颜色对了所以就__了 哈哈哈 你自己看看这板吧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0 02:08:00
看来讲了很多东西 法条呢?
作者: chrisstar (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   2014-03-20 02:09:00
我不懂一直___ ____ 是想表达什么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09:00
这篇到底在说什么XD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0 02:10:00
就 反对 反对 反对 但是拿不出法条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4-03-20 02:10:00
本座推文轮到____来管了? 噗 9.2就是9.2
作者: ryuter (旋光の轮舞)   2014-03-20 02:11:00
一堆字堆砌出来.结果毫无合理性可言.连法条都举不出来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4-03-20 02:11:00
我还以为是他不认识字只能用____来打哈哈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4-03-20 02:11:00
还以为这里来是宇法? 结果原来是9.2的取暖地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11:00
不懂,如果法条不可信,那定法律做啥?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12:00
如果法律不可信?选举要做啥?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4-03-20 02:12:00
9.2的回应真是____极了呢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12:00
就是因为没料可以拿只能___打嘴炮而已嘛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0 02:12:00
就是标准的我说打你脸就是打你脸文啊
作者: lunatich   2014-03-20 02:13:00
应该很适合在被开罚单的时候拿出来讲....(笔记ing)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20 02:13:00
这种鬼东西还能写落落长真是望尘莫及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13:00
奇怪,前几次民调也没高到哪去,选输崩溃的是哪边啊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4-03-20 02:13:00
那治本应该是要求修或废两岸条例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4-03-20 02:14:00
好多__拚命在秀下限 9.2乖 继续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14:00
反服贸 OK 反KMT OK 反689 fine 反法治? 这不太对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14:00
90.8%什么时候才弄的掉吴育升啊…哭哭喔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14:00
如果你被开罚单会全国百姓都跳出来反对再出来嘴炮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15:00
等等 现在全国百姓都跳出来反对了吗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15:00
法律 是要多数民众都认可之后 才会存在他的法理性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0 02:15:00
服贸我不反对唷 不要把我算到那群里面 全国老百姓-1 THX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16:00
不跳出来反对 并不代表支持 你这是诡辩
作者: stephe (...)   2014-03-20 02:16:00
所以我也有不交税不当兵的选项 反正多数要尊重我个人是吧XD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16:00
反正到时这件事草草收场的话你也不会在这板了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17:00
同意法律要多数民众认可~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3-20 02:17:00
比起前一篇,这一篇堆砌了一堆文字,但内容很空洞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17:00
问题是 全国多数人都不缴税吗? 而且是不喜欢还是不该?热诚欢迎来来嘴炮我喔~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18:00
之前总统选前狂吹未来事件交易所多神,选后忙着自砍文
作者: saddog (100=20+80)   2014-03-20 02:18:00
90.8是怎么来的?@@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18:00
那怎样才叫多数???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18:00
法律要多数民众认可喔?辛普森表示:好可怕100-9.2=90.8
作者: robert167 (罗伯特)   2014-03-20 02:18:00
蛆蛆就是认为再多人抗议都不叫民意 9.2%才是民意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18:00
交易所? 你说谁 你应该认错了
作者: yungde (龙生)   2014-03-20 02:19:00
一堆无意义的字拼出来的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19:00
连要对谁战都说不清楚
作者: robert167 (罗伯特)   2014-03-20 02:19:00
然后提到服贸公投就装死不敢说话 双重标准嘛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19:00
好吧,请问抗议人数加一加有超过全台人口的9.2%了吗?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0 02:20:00
现在是少输服从多输的时代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20:00
比较基础不同 一个是现场人数 另一个是民调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20:00
公投谁装死了?要提就提啊。倒是DPP之前ECFA公投才闹了个笑话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20:00
真要单纯多数决对抗,那欢迎办公投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21:00
要比应该是与服贸的民调对比只可惜是压倒的75% 少嘴炮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0 02:21:00
民主就是这样玩,不爽换你去中出萝利
作者: robert167 (罗伯特)   2014-03-20 02:21:00
国民党快提阿 只会在这里打嘴砲很屌喔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21:00
拜托去提个直接面对服贸的公投还比这样抗议有正当性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1:00
因为怕门槛不过,还在题目上动手脚
作者: icarus0508 (饕餮)   2014-03-20 02:21:00
你这什么乱七八糟的说法… 法治就算是海洋法也没有这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21:00
真的欢迎!KMT都是鸟笼公投,没效力?~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2:00
我看这次要改成你是否不同意政府签署服贸协定好了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22:00
又是民调说嘴喔?台湾第一位女总统上台了吗?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22:00
国民党是执行方为什么要提啊...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22:00
要嘴炮公投前别忘了本身也是个可笑的恶法
作者: yungde (龙生)   2014-03-20 02:22:00
说要公投,结果谁装死阿?说要辩论结果谁没种缩了?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3-20 02:22:00
前文说法律无知就不要随便评论,是在讲对既有法律的了解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4-03-20 02:22:00
嘻嘻 标准都给你说就好啦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22:00
公投可不是我先提的,有问题不要找我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23:00
那请DPP提吧~我也OK~要来多数决真的同意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0 02:23:00
话说民主时代,还要玩规则破坏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3:00
说难听点,总统选举就是一个最大的公投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4-03-20 02:23:00
医生说是皮肤癌 你也可以坚持是青春痘 可以啊XD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3-20 02:23:00
结果本文用一页在讲法律的特性,根本牛头不对马嘴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23:00
这个法律定制时 本身就充满恶意 你不能替不到门槛的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23:00
早就解释过了,跟罢免一样,要反对民选政府的提案自然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24:00
门槛要比较高,其他国家大多都有门槛的
作者: robert167 (罗伯特)   2014-03-20 02:24:00
那快办公投阿 还在这跳针 什么都要推给在野党就是了
作者: toorger   2014-03-20 02:24:00
好长的废文
作者: yungde (龙生)   2014-03-20 02:24:00
你说恶意就恶意?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4-03-20 02:24:00
这篇就是犯了某些人最喜欢拿在口中说的泛道德理解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4:00
有没有矛盾,总统大选鼓吹废票,公投怕废票太多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0 02:24:00
要破坏请撤底点,我会支持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3-20 02:24:00
另外,提少数服从多数,谁说一定要提多数尊重少数?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25:00
奇怪,反的又不是我们为何要赞成的办公投,这样会不会太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25:00
嗯?不大于可以确定一定不会比较多啊 这是逻辑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25:00
用多数强行通过也骂,让DPP在台上大闹也骂,什么都能骂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3-20 02:25:00
那你提到法律,怎么没先把六法全书背出来?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25:00
选举跟公投不同 公投可以保持现状 选举不能无政府你根本是在嘴炮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25:00
公投可以啊 反服贸公投 等你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5:00
反对的不要公投,要赞成的直接否决,核四就是这样的诉求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26:00
有民意的话何必怕公投,DPP怕什么?民意啊!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3-20 02:26:00
应该是反对方提公投吧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3-20 02:26:00
你本文没提你昨天有吃晚餐,难道你就真的没吃晚餐?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4-03-20 02:26:00
我也可以说我今天强奸鸡O妹 是我男性生殖本能 法律是因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6:00
这个逻辑一看就很怪,反正都是吱吱党的毛在吹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26:00
90.2趴随便都可以超过5成
作者: robert167 (罗伯特)   2014-03-20 02:26:00
所以没有任何自己是多数的证据嘛 还叫很大声
作者: minipiggy (喔不..)   2014-03-20 02:27:00
看来真的很多蛆无法理解,或自动无视文章的重点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27:00
楼上这样说90.8%好吗?XDDDDD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27:00
而且 基本上我从来就没想过公投这种可笑的方案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7:00
90.2%的人很怕过不了门槛,怕了吧
作者: osamu (请勿拍打喂食)   2014-03-20 02:27:00
民调准的话现在总统应该姓蔡吧 --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0 02:27:00
反问 你有自己是多数的证据吗w
作者: jackshai (胜机不足就要拖)   2014-03-20 02:27:00
可以合理怀疑这篇从头到尾都在反串吗?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27:00
应该是反对的要办公投 公投是制衡代议民主 既然你认为国会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27:00
可是民意最直接的对决就是公投不是吗?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28:00
连13%罢免门槛都达不到的90.8%,好棒棒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28:00
多数不代表民意 那就办公投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28:00
我都说了 公投本身就是恶法 恶法无法替恶法解套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8:00
修法阿,怎么不修呢,阿立委选不赢要怪谁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29:00
别忘了 选罢法中 还设定了大量的严苛门槛要是广播宣传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29:00
不要在那恶法了啦 连5成投票率都办不到 还敢说自己是多数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29:00
怪王金平当院长在里面乔事情太久吗?
作者: yungde (龙生)   2014-03-20 02:29:00
因为你也知道正常人不支持,到时就糗了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29:00
同意,既然KMT的较多席次不能被当作民意,那请用公投让最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29:00
单一选区两票制是恶法 无法为公投法解套(盖章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3-20 02:29:00
前文是精要,这一篇就像学生作文,错题的枝节太多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0:00
总统选举制度没有门槛限制,狂吹废票Y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0:00
早点洗洗睡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30:00
多数与实际投票率不能混唯一谈 你这是诡辩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30:00
国宝级白目电视宣传罢免有少过吗?八卦版推的超猛的啊…呵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30:00
很好奇一点,如果认为KMT多数暴力,且不足以代表民意,但又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31:00
当时公投的门槛限制就是参考别国.....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4-03-20 02:31:00
你以为法律人没修过法学吗 还要你来教恶法亦法XD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31:00
选立委选不赢 选总统选不赢 罢免罢不掉 公投喊恶法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31:00
认为公投法恶法,门槛太高行不通,那到底打算如何对付KMT?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31:00
总统的投票率上限是86% 民意55波 本来就不可能超过50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1:00
诡辩个屁 民主国家本来就是代议民主为主 直接民主为辅 你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1:00
我认为总统选举也要改绝对多数制啦,吱吱党应该要同意的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2:00
因为可以一直选,选到吱吱党赢为止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2:00
公投投票率20趴就能否决国会多数 根本是笑话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32:00
欸这怪怪的耶 明明不想要又不出来投是要怎样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32:00
奇怪,一直强调9.X%,现在又拿55波说嘴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32:00
你提的是个统计上的诡辩 你不能把未表态划归为不赞成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3:00
政府 你凭啥少数否决多数?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33:00
一般大选是相对多数 公投就要绝对多数 这两个比较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3:00
不表态就算赞成吗?也不对阿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34:00
马英九的绝对支持率有超过50%过吗??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4:00
一般大选爱玩废票嘛,给你玩啊,公投就知道玩这招很痛吧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4:00
哪个大选举投票率不到50啪的你说一下好不好?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34:00
谁能指导我一下要对抗KMT该用哪一招?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35:00
我不满意马支持服贸行不行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5:00
我看看,如果是上电视算输赢的话,要用无赖那一招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35:00
所以 51%是由反对与弃权所构成 如果按照统计经验 稳输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5:00
公投投票率 50趴=你有25趴就能否决了 你连这都办不到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36:00
真的要推公投就是直接绑年底大选,可惜DPP不敢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6:00
什么吱吱党都选不过半怎么还算赢?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6:00
赞成是你自己脑补的 人家没投票你就知道他赞成?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36:00
你们只是把弃权包裹成反对 才能产生支持只有49%的假象
作者: jackshai (胜机不足就要拖)   2014-03-20 02:36:00
佩服以上还在跟原po玩的人...闪成这样你们也可以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37:00
核四本来就是55波民意 加上弃权后你要求绝对多数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37:00
推公投推最久的蔡同荣都骂自己党不支持他的版本…呵呵呵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7:00
跟他争啥,没看到之前有人发文发十几篇坚持他打脸成功吗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7:00
不好意思 公投设门槛就是要防止滥用 很多国家甚至不给公投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38:00
这也是为何即使KMT如此的囧,我还是不会想支持DPP...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8:00
的 美国就没有联邦层级的公投
作者: g6m3kimo (名为变态的神父)   2014-03-20 02:38:00
死蛆嘴脸真是不可长 多塞他们几个耳光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8:00
吱吱党就是你不表态他就把你当作是他的支持者把你代表了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38:00
你说 赞成不过半 但是反对到底是几%了 有本事说说看阿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39:00
在一些场合里面,你会看到吱吱党支持者一直讲政治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39:00
吱吱的脸连续被打了4次还嫌不够肿要在服贸上再被打一次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39:00
你也太好笑了 题目就是问你是否反对 我还反对啥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39:00
不给滥用 也只是你们针对架构的漏洞来产生的优势而已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0:00
我干吗去猜多少人反对 无聊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0:00
有时候他们根本搞不清楚,有些人不讲话不是支持你,而是怕被骂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40:00
现在线讲的都是核四公投 不要给我插嘴福懋...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40:00
就是说嘛,连架构都不要有就不会有漏洞了唷啾咪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1:00
核四公投,有连署要罢免立委连署那样真做点秀还可以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41:00
服贸公投只是个假设 根本还不存在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1:00
公投根本问题一大堆 只有台湾把他捧上天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42:00
那是否可以用服贸公投来取代KMT多数暴力呢?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42:00
我都说了 核四公投本来就是55波 你们只是利用技术漏洞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2:00
>你政府可以把赞成改成否决就好了,不必公投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2:00
可以啊 到时不到50趴有人又要翻桌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42:00
会说到服贸公投是因为有人说我们不敢公投XD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42:00
这技术漏洞听说是蓝绿联手造成的…蔡公投认证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43:00
如果真要讨论公投也不是不可以 基本上理想的公投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3:00
你看看,一个门槛就可以让废票联盟在公投场合中消失
作者: lizardXD (Ia!Ia!lizardXD Fhtagn!)   2014-03-20 02:43:00
55波的统计数字在哪里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3:00
你当DPP真的想修公投喔XD 那是他在野当然这么说
作者: icarus0508 (饕餮)   2014-03-20 02:44:00
反核4 55波 还真正让人觉得好笑…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44:00
不该是50%门槛 而是绝对胜利制 EX:赞成大于反对两倍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4:00
他说五五波就五五波,已经是90.2%打八折让利给你了阿,不是八折喔,是六折了,实在是让太多了,你们9.2该谢主荣恩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4:00
我只有20趴投票率 所以14趴就可以决定一切 你不觉得好笑吗
作者: ChaosK (三星手机炸飞机)   2014-03-20 02:44:00
公投的话要怎么命题呢? 绑在一起投还是逐项公投?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5:00
本来9.2%输定了,给你算成55波,还想怎样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5:00
本来就是负面命题啊 你是否反对XX 你是否搞错了?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6:00
这不就是摆明你明知公投不过在题目上做文章嘛?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2:46:00
反民选政府本来就该负面命题啊,有啥问题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46:00
虽然投票率会有民意适法性问题 但是弃权就是表示随便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7:00
再说一次 公投就是制衡代议民主 本来就该反面命题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7:00
这个一定很搞笑,一定可以上国际新闻原来公投不过台湾就能独立了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48:00
我说过了 公投根本不该用门槛制 而是要绝对胜利这种摇摆不定的议题 根本就没资格公投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8:00
绝对胜利?那要100%同意喔?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3-20 02:48:00
原来14趴就能决定一切 受教了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49:00
扯到题目拉,想试问一下~若现在政府有两个政策再推,且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49:00
只有肯定的趋势才能定论 所以我主张要大于两倍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49:00
袜靠,外蒙独立公投都比不上这种绝对胜利制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50:00
还要创个绝对胜利制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50:00
一是是否赞成对台日版服贸 二是是否赞成台共版服贸请问在绝对胜利制下,公投题目要怎么订?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51:00
意义上差很多 投票门槛制只要运用策略 就可以造成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51:00
瑞士表示:干,绝对胜利制哪招啦连瑞士这个爱公投的国家都没在搞这飞机了…
作者: ChaosK (三星手机炸飞机)   2014-03-20 02:51:00
绝对胜利?幻想的东西有啥好讨论...zzz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3-20 02:52:00
订的像克理米亚公投那样吧(摊手)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52:00
题目任意订 但是 赞成或反对 必然要大于另一方两倍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52:00
门槛喔,就是我要赢的时候门槛要低一点,对手会赢的时候要高一点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52:00
要2倍喔?投一辈子都不会有结果吧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53:00
这很公平阿 反对只要绝对的33%就能保持现状 赞成要67所以就该要这么严苛才对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53:00
克里米亚那种绝对多数的状况是少见中的少见,而且还不被承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53:00
另外想请问,若平手状况,政策走向是?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4-03-20 02:54:00
公不公平果然都是他自己在订的XD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54:00
和选举不同 法律本来就要"超"多数民意任何55波的法律一定会被干道翻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55:00
瑞士表示:有这回事?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55:00
我不反对克里米亚喔.....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55:00
都你说得算啦,很多人都是这样想的阿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56:00
若反对33%有效,赞成67%有效~那"您是否反对续建核四"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56:00
所以这些人会对于这个社会怎么不是按照他们想的那样走而生气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56:00
米帝有他的战略意图这很正常 而且 以局势来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2:57:00
瑞士公投通过限制欧盟移民的比率是50.3%,瑞士人都接受了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57:00
就有靠这些上电视拼初选,你不觉得该给这些人一个机会吗?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57:00
最终必然会形成维持东西对立现状 这样对两方都最好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2:58:00
希望不用初选了,直接提名这些学生,让它们去改革这腐败的国家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58:00
首先 你把这个问题用在进行式上本身就不适用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58:00
只能说题目任意定+绝对胜利公投,问题还是会回到公投题目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2:59:00
公投 应该是要替尚未定论的方向做主 而不是将进行中的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2:59:00
JJ大,任何公投题目都是现在进行式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00:00
问题就核四来看,是因为"反对方"提出公投不是吗?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00:00
已你的假设来说 如果赞成不到67而停建 至少也有33反对
作者: ufo15526368   2014-03-20 03:00:00
为啥台湾要陪这小部分的人架空空转阿 可悲阿~~
作者: ufo15526368   2014-03-20 03:01:00
你只看到反对的 但你想过支持的那一群大众吗??
作者: darkpork (千千)   2014-03-20 03:01:00
不就因为在这个版颜色对了吗?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02:00
要反对任何事情都要明确的表达出你的意见 而不是搞一些低级的小手段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02:00
我的假设例子的胜利条件是"反对方达到67%才算反对成功"
作者: darkpork (千千)   2014-03-20 03:02:00
就算是大便,只要是蓝色的,这个版就当作圣经啦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03:00
所以题目随意定会出现我说的这种状况吧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04:00
反对任何事情?若此为真,那反对反核跟反核四又有何差别呢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3:04:00
某DARK没看到之前这里是如何痛骂连胜文的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05:00
我还希望DPP赶快展现民意推翻KMT呢~囧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3-20 03:05:00
darkpork,我找到版上有蓝色被当大便出来,对赌2000 p币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05:00
没有开放姜汁是要怎么推翻啦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3:05:00
这让我想起半年多前,花果山落人来这边本来是要看这边的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06:00
如果 不到两倍 就取修持平 "不做任何结论" 下次再战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06:00
我看,派学生到国防部要国军限期三天解除武装好了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3-20 03:06:00
笑话,结果还有人敢在花果山贴文说这边比较理性XD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3:06:00
看来只有人民大公审才是原po要的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3-20 03:07:00
不赌的话,darkpork你端出来的大便就吞回去吧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07:00
我要投一定要投赢我才投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07:00
不对,不做任何结论也是一种结论
作者: akaihuang (天之骄子)   2014-03-20 03:07:00
写这种文章的好意思说别人文章烂,本文主旨很简单就是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08:00
要不就是停止不盖,因为没结论说要续盖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08:00
不独立 不代表统一 维持现状就是第三解
作者: akaihuang (天之骄子)   2014-03-20 03:08:00
无法无天,这在现代台湾社会有没有理,可以自行判断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09:00
但是 依照现况 没有结论就不能续建 因为钱用完了核四会有三种可能 续建 停建 隔日再战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03-20 03:09:00
darkpork? 缩了?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09:00
这时候要怪"大人"城府太深,只会考虑太多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09:00
所以说有钱就能继续盖囉?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0:00
政府要支持建,你公投就是要过半还要过门槛来反对政府哪有什么自己投不赢还要自创停建这个选项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10:00
或许统独有所谓隔日再战,但是核四没有这回事,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10:00
如果有钱的话 应该按照"预算内"执行 预算外已是另回事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11:00
不是续建就是停建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11:00
而且 我个人对于核电持中立态度 核电还是有必须的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1:00
预算就继续拨阿,又没有公投反对成功,政府干嘛不继续?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12:00
不对 如果不做决议 就是做到计画结束 不追加也不驳回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2:00
有没有啥公投没过半,但是有过1/3就可以算是停建的结果阿?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12:00
计画结束不就核四完工运转?还是您的计画跟我的计划不一?
作者: ShadowIVII ( ° Д °)   2014-03-20 03:13:00
看到对于科学的看法我觉得不以为然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13:00
哪来的1/3 你阅读能力有问题阿 做事态度不要这么78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3:00
政府编预算给立法院审,他支持建当然可以送阿,干嘛要步继续编?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4:00
有没有公投不过还可以自己扯到停建这个选项的
作者: ShadowIVII ( ° Д °)   2014-03-20 03:14:00
解释 也就是种主观的说明 大家认同 才会成为定理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14:00
不对 按照计画 由于执行生变 无法在原始计画内完成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5:00
还有分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来分喔,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15:00
你这是诡辩 如果你要战1+1=2 或是辞素这种基础不在这
作者: ShadowIVII ( ° Д °)   2014-03-20 03:15:00
就能打前人脸 也不是什么多客观的东西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6:00
反核的都这样搞嘛,一个核四可以投几百次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16:00
这样我会疑惑,目的到底是"盖核四"还是"花钱盖核四"?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7:00
还按照原预算咧,真厉害,反对不成就要分来分去有啥用啊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17:00
科学的打脸是基于 新的认知与尺度 但并不是摇摆的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17:00
预算本身可以当作"计画"?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18:00
能有一种真理 这就是科学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18:00
政府可以说今天我有一比5000亿的计画?阿刚好拿来盖核四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8:00
还要扯这么多,每一年都要投票你是否同意今年盖核四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19:00
订了这个计画 订了这个预算 就只能照计画内执行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19:00
我想反核四的被人看破手脚真的不是没有原因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19:00
盖核四的预算不是学生的零花钱啊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4-03-20 03:19:00
原来社会科学是讲假的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20:00
我前面就讲过了 我并不反对核能...........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0 03:20:00
第一 对法律无知 就不要随便评论 ?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20:00
不能一次否决,那我就分好多次投票来卡你阿这不就是绝对无赖制嘛,谢谢我懂了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20:00
与其说要按照原定计画做到完,我觉得是"按照原定预算"做到完才对吧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21:00
好问题! 但社会科学 普遍是被鄙视为歪道的!!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22:00
今天 你一个决议 如果要改变他 不管是扩大或是缩小都是额外意志 以合适的状况 放者不管结论就是被迫停工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23:00
今天公投会管你这么细嘛?还会说一定要按照预算来做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23:00
因为环境条件改变而导致原始计画不可实现"核四的现状"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4-03-20 03:24:00
抱歉 台湾公共建设你要找出一个不用追加预算的 恐怕…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24:00
追加这是另一个黑暗议题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24:00
以后核四多盖个房间都要说这已经不是当初的核四了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25:00
否决不过确实就是"原计画"内继续盖 不得追加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4-03-20 03:25:00
社会科学是歪道 那经济学不用混了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25:00
这是一个有一个新房间的核四,所以要重新公投麻?题目就改成,你是否同意有个新房间的核四应该继续兴建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0 03:25:00
恶法亦法跟恶法非法本身就不是绝对各有优缺点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26:00
你自己去GOOGLE 保守的学派是不承认这类统计科学的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4-03-20 03:26:00
黑暗议题有如何 还不是得面对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0 03:26:00
恶法非法法秩序就不稳定,容易双重标准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26:00
鸡蛋里挑骨头嘛,你赢不了就接受他,而不是一直想要找机会一直投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26:00
还是想再重申,原计画跟原预算是有差别的ˊ ˋ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0 03:27:00
恶法亦法坏处大家都知道,好处是法秩序稳定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27:00
如果追加了房间 而且同时有人有意见 应该要公投!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4-03-20 03:27:00
噗 抱歉 实际上一堆都是统计学 到了量子化一切都是机率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28:00
预算跟计画当然有差 但是计画不变更的话 亦不得追加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28:00
过了一小时,从服贸到核四想回问一下,现在KMT算不算代表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4-03-20 03:29:00
那台湾什么都不用盖了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29:00
多数?若是那服贸就让他去吧,若否,谁又代表多数?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30:00
微观量子已是诡辩 而且量子运动本来就不是定律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30:00
台湾喔,就是不接受自己会输的游戏规则只要有很大机率自己会输,基本上就会凹,凹不过就反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31:00
但是没人主动发起公投反对的话 当然就是按照计画方向
作者: meatbear (肉圆熊)   2014-03-20 03:31:00
有没有辩不过就说是诡辩的八卦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20 03:31:00
那,就让他去吧(摊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32:00
但实际上 多数事情是中性的 完全无需公投 只有争议项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0 03:32:00
只要有很大机率自己会输,基本上就会凹,凹不过就反XD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33:00
首先 量子力学已经是定律等级的了吗? 而且巨观下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34:00
古典物理有被打破吗?不到光速领域有哪个定律被打破了?我凹了什么 请具体条列陈述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36:00
而且 量子的机率并不是因为真正的随机 而是观察境界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36:00
我说凹就是凹,要也是在讲台湾,你姓台名湾嘛?不小心冒犯了?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37:00
的极限导致以盖数来表示 拿观测机率比逻辑机率 嘴炮你没办法解释我就当你是放屁 反正本来就只有这种境界而已 我很习惯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0 03:38:00
把恶法亦法污名化的人,当然说话是放屁啊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38:00
不会啊,你眼中是什么看到也是什么,我不怪你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39:00
再我的主观"正义"中 恶法亦法是罪恶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39:00
很多人都自以为是,认为他说得就是对的,别人不听都不行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40:00
然后会对社会上一些不合它们意思的愤愤不平,都认为他们是错的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40:00
你说的太好了 就等你这句很多人都自以为是,认为服贸就是对的,别人不跟都不行
作者: poolplayer (喜欢台球)   2014-03-20 03:40:00
看到那句心得评语 可以直接end了 什么鸟啊??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41:00
今天在FB上就看到一堆这种人,不合它们的意就会骂人阿
作者: poolplayer (喜欢台球)   2014-03-20 03:41:00
你不跟就走人啊 太平洋没盖啊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41:00
来吧 引战了这么久 我就是在等你打嘴的这句(灿笑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3:41:00
很多人都自以为是,认为服贸就是错的,别人不跟都不行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3:42:00
这才是现况啊 楼主不然楼主有本事可以去八卦版试试喊一句支持服贸看看?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42:00
我不想跟 但是环境结构上 我不得不跟 你不能超现实
作者: poolplayer (喜欢台球)   2014-03-20 03:43:00
所以?? 你不想公投 却要别人提公投?! 什么心态?!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3-20 03:43:00
现实不就是反服贸的四处斗?整个PTT都快沦陷了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43:00
ㄟ..pet 你误解我的用法了 我这是嘲讽78用的
作者: poolplayer (喜欢台球)   2014-03-20 03:44:00
别这样嘛 难得泛绿出现一股清流 似乎__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44:00
我向来都是很中立的 我不是照单全收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45:00
不会啊,你充其量就是自我意识满出来了
作者: poolplayer (喜欢台球)   2014-03-20 03:46:00
又一个中坜??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46:00
我都没说啥放不放屁了,你倒是连眼睛都看到了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46:00
干 时间太晚了 明天还要早起 这下糗大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0 03:47:00
口中有屎也不用上网让别人知道吧XD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47:00
讲一个会让你们听了很高潮的 台独决议文是屁
作者: poolplayer (喜欢台球)   2014-03-20 03:47:00
无聊 这种东西你收著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49:00
就奇怪了,FB狂转,下面的回应也要遮一下吧,哀还好我都有设个政治群组,不必被这些文章洗版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51:00
另外 你说我口中喷屎 但你子几还不是常用低俗字眼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52:00
批评猴子盲理滥情 怎么你拼平别人就不是吐屎了呢(歪头"你批评猴子"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54:00
FB是啥? 观他啥事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56:00
我在说FB咧,又怎么了,你英文名字是FB?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57:00
还是说我FB上有加你好友?那你是谁啊?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57:00
字太多了 但我印象中我这篇除了异常酸以外 不使用脏话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3:58:00
而且鄙视用词和蛆用来侮蔑猴子的是相同等级怎么 蛆可以侮蔑猴子可以 猴子就不能侮蔑蛆了呢??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3:58:00
然后呢?放屁应该是很文雅的形容词吧想必你这么主观的见解,一定是这样想的才会脱口而出
作者: witch (巫婆)   2014-03-20 03:59:00
本篇垃圾文好意思说人烂 颇呵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0:00
可是我并不是这样想,既然你有主观见解,我也是主观判定啦基本上口中排泄的定义很广,我就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么生气了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1:00
明明都要去睡了,还要特定回应我四行,我也是受宠若惊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01:00
我何时有生气了 几点几分?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02:00
所以 我这篇也只适用我的主观意志来酸你 而且我保证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2:00
当然,你说放屁的时候应该是抱着兴奋还是平淡还是紧张的心情呢?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3:00
这我也不知道,但是我主观认定一个拿放屁来当形容词的会高兴?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03:00
我就是不削 跟你不削猴子时 是完全相同的表情 不行阿?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04:00
我不削你时 当然是要用各种充满恶意的用词来描述你啦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4:00
那我说我的FB跟台湾你都要参一脚进来问我在说你嘛?是在干嘛不是不屑嘛,怎么又很想知道我是不是在说你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05:00
我不是那种字HIGH的 我都会逻辑具体举证你们的低劣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5:00
不要这么急嘛,我都已经说了FB跟台湾了,你在问什么呢没看到前提就在那里一直问,我当然都解释了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06:00
你突然插入一个莫名其妙的FB 我最起码询问一下吧?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6:00
可是你后来又开始说你想用啥恶意的用词来,我也只能说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07:00
FB 台湾 这两个字没有主题 根本答非所问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7:00
你问一下?你直接说我说你口中喷屎了,可不是问我FB是什么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8:00
阿你不是不屑我在说什么嘛?你还要知道吗?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09:00
很难取悦咧,一下说不在乎一下又想知道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0:00
还被你当放屁的言论,真是的,FB是什么就是facebook阿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10:00
我不削你的"人格"但不会否定你的发言 这是基本教养OK?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1:00
不会啊,还是你自己主观认定FB是什么就是什么囉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11:00
我看完推文了 是FB的谩骂 基本上那不甘我的事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12:00
反正我不喜欢推文 太乱了 又有一堆人插花 要就回文战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2:00
明明在说FB,搞得别人跟你一样看不清楚还以为我跟你一样在骂人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3:00
这样不好吧,所以我要回应澄清,我是在说FaceBook啦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13:00
你想鬼扯 说给鬼听 还是自言自语吗??好吧 看来我误会了 我为此道歉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4:00
奇怪,明明就是口中排泄,你怎么会看成口中喷屎呢这我也有错,不该把FB扯进来让你误会了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15:00
一战多 没时间分离毎个人的论调 容易交叉误植不能推多行 实在是很烦 都会中断..........(=_=凸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6:00
这就是bbs不好用的地方,所以要小心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4:18:00
其实是PTT的限制 有其他可以跨行的版本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3-20 04:19:00
换成网页的话也还好,就跟facebook依样回应方式也可以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14-03-20 04:50:00
群众又被代表了 经过选票选出来的代议士真的不如2000学生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14-03-20 04:51:00
有的代表性吗。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4-03-20 05:03:00
不战法条这篇真的有点废...
作者: wolfking623 (卡比利亚的微笑)   2014-03-20 05:42:00
你要把你认为法条的错误详述 提出观点佐证
作者: TZULIU (消费券收购商)   2014-03-20 05:43:00
我想你不懂的是 人文也是讲求科学的科学的理论 科学的假说 科学的假设 科学的证明法
作者: TZULIU (消费券收购商)   2014-03-20 05:44:00
人文跟科学并不拮抗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3-20 07:25:00
jeremy的程度就是这样啊!去年王金平事件已经充分展现他的下限给大家知道了
作者: Inzaghi0227 ( )   2014-03-20 08:07:00
真废的一篇!人家法条拿出来完全不敢据理力争,扯一堆!
作者: Inzaghi0227 ( )   2014-03-20 08:08:00
应该是被媒体洗脑后突然发现似乎又没违法,又扯恶法
作者: Inzaghi0227 ( )   2014-03-20 08:09:00
每次不如你们一就是恶法,公投 都更 这次是两岸关系条例,真是无言...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11:00
我已经表达的很清楚的 这所谓的法源基本上毫无价值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12:00
先看看两岸条例到底是什么就好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3-20 08:17:00
你不知道法律就是社会科学吗?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3-20 08:18:00
看你似乎把法律理解成文学一样,横看成岭侧成峰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21:00
那你知不知道 连占星术都是社会科学的一部分??我举的是社会学中 最常被攻击的一个学门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3-20 08:22:00
各国立法例不同,也是因为制度没有最好,各国在利益衡量下采取不同制度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22:00
你所说的所有社会科学 基本上都经不起任何科学方法不然回答我最简单的问题 为何各国法律都不同??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23:00
你懂什么叫科学方法吗?? 就是彻底的一视同仁 不得有差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3-20 08:24:00
两岸条例写的太清楚,只好改打条例毫无价值了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3-20 08:25:00
自然科学还可以这样搞,法律最好可以人同己见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25:00
没错 他是写的很清楚 但他也本来就毫无价值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3-20 08:26:00
光是条文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就有多种解释方法了,不可能像数学公式一样统一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26:00
就如同你会认同圈地令正当性吗? 他也是明文法律喔~那就代表 他根本不是科学 社会科学只是讲给自己好听的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27:00
科学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 他绝不允许各自解释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3-20 08:27:00
你觉得毫无价值也无所谓,但对于政府机关就是要按照两岸条例玩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28:00
用一套专门的条例来规范中华民国沦陷区的各种行为基本上 他的内容不但是粗造且到底是内政部还是外交部?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3-20 08:29:00
又来展现程度下限了,你先去翻翻王泽鉴的法学方法论吧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29:00
没错阿 他是法令没错 但就看民众对这种法令的忍受度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30:00
有多少而已 反正忍受度到了极限就是...而已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31:00
乌克兰的亲俄政策算不算法令? 当然是 结果勒~法令才没有你想的那么神圣不可侵 完全是看民众心情啦!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33:00
法匠就是这点让人感冒 只会说这个要遵守什么那个要...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08:34:00
我就是很明白的否定你法律的价值 就算是宪法也一样不然哪来的中华民国 不就是否订了清朝的宪法(有这事?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3-20 08:46:00
你继续在网络上跳针法律不容各自解释吧!我要去背各大学者的甲乙丙丁说了,这才是现实会用到的东西吧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4-03-20 08:48:00
妈的写篇文章投稿都要借一堆书综览各家所长,累的要死,结果看到有人在那宣传法律不容各自解释
作者: soulsession   2014-03-20 09:32:00
这篇是在说 其实可以擅自不鸟法规吗 那应该先主张废除法律制度啊 怎么只针对服贸啊?
作者: soulsession   2014-03-20 09:34:00
还以为点进来会看到什么具体法条来打脸勒 结果又是民进党一贯的空洞理论 乍看之下好像满腹学问 其实整理出来根本没有实际被打脸的论述啊
作者: destroyfire (毁灭苍炎)   2014-03-20 09:37:00
多数尊重少数的尊重不代表要照少数的想法去做,搞笑阿
作者: destroyfire (毁灭苍炎)   2014-03-20 09:38:00
民主政治最基本的就是投票多数决,少数不认同在那边乱任何事情都搞不成
作者: destroyfire (毁灭苍炎)   2014-03-20 09:40:00
这些人真的这么反服贸就去发起公投阿,看看最后哪边多
作者: GV13 (远见13)   2014-03-20 09:42:00
跟甲甲一样 满嘴多数民意又不敢公投 恶心
作者: soulsession   2014-03-20 09:47:00
等真的公投又不敢啦 话说到底为什么不辩论一下服贸 只敢喊口号制造恐慌喔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3-20 10:42:00
说了一长篇却啥都没说,你蛮适合从政XD
作者: hideo21 (CAMPIONI MILAN!!)   2014-03-20 11:31:00
这篇跟棒球版的"祖杰文"有什么差别?
作者: Inzaghi0227 ( )   2014-03-20 13:27:00
台湾有选罢法 公投法,真的觉得自己绝对多数,何不一用?
作者: LBgod (这是暱称)   2014-03-20 15:00:00
政黑不能嘘,果然是屎蛆自慰的天堂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16:59:00
并非可以任意无视法律 而是至少要受到大多数公民认可今天 整个服贸 以及你们所声称具有法律正统性的法源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17:00:00
已经全都受到多数民众(信不信随你)强烈反对因此 你该好好思考 该如何回复民众对法源的信任(茶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17:03:00
我知道服从多数阿 但我也讲了你的尊重少数是死哪去了?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17:16:00
秩序与法律都不是理所当然的 他不是君权神授这种狗屁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17:17:00
法律的正当性必须由政府来维持 政府的施政必须让民众相信 政府是可信的 法律是有正义的 否则 明天的台湾
楼主: JeremyJoung (J.J.)   2014-03-20 17:18:00
自然就是昨天的乌克兰 当你自以为帐着法律的保护伞好像是无所不能时 我只能说 就是最大的傲慢愚蠢与无知
作者: ottokang (猫猫的大玩偶)   2014-03-20 19:05:00
楼上既然觉得多数名义,那很简单要不要赌赌看2016总统候选人,有没有人政见要提废服贸
作者: ottokang (猫猫的大玩偶)   2014-03-20 19:06:00
顺便提醒一下,2012总统选举没有人政见是上台废ECFA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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