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1页的服贸协议
如果要逐条审议
我自己的看法是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就是每条都表决,每条都通过,协议因而照原样全部通过,免重签,直接备查生效
另一种
就是我们的在野党立委真的非常认真
审到关键条文时,就有人觉得
“开放这个对台湾不利”、“这样会卖掉台湾”、“会被搞垮”
于是要求禁止开放或部分开放,或者限制了原本中国要求的权限
最后把这个协议修成了一个对台湾更有利,乃至超级有利的协议
当然因为与原本的协议不同,所以就叫国民党政府负责去跟对岸重签
(姑且不论这样有没有立法干预行政的问题)
然后中国也呆呆地接受了我们修改的版本...
...
你想得美啊!
别说中国不会签不平等条约,这样不是把我们的底牌都揭给人家看了吗?
还怎么谈判?
所以服贸是真的有可能逐条审议吗?
还是这其实只是一个几乎不可能的选项呢?
究竟是要反服贸?还是要反黑箱?
还是向正门团体一样是要马英九下台?
到底服贸有没有逐条审议的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