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nownews.com/n/2014/01/15/1089607#
吴敦义副总统冤了!“壹周刊”今(15)日针对4期不实报导,造成吴副总统名誉受损与
困扰,郑重澄清、致歉。
一、该刊582期报导“吴敦义大桩脚拿陈启祥1000万”、“蔡令怡急电吴门忠探内情”。
经查,吴门忠既非吴敦义大桩脚,蔡令怡也没有急电吴门忠。
澄清疑点:
1.101年7月10日周刊致电询问有关“林益世与陈启祥(及其岳丈)问题”时,吴副总统答
覆并发布新闻稿指出:“我和内人并不认识陈启祥先生,也不知道所称‘陈启祥的岳丈’
是谁?当然也没有陈启祥或‘陈启祥的岳丈’来请托过事情,所以我从未介入或听闻陈启
祥与林益世之间的纠葛。”
经林案一年多来的发展,证实吴副总统与该案无关,且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于101
年10月25日起诉林益世贪渎案同时,已发布新闻稿指出:经该组检察官调查结果,吴副总
统确实未曾涉入任何林益世与陈启祥间之事务。
2.至于周刊报导内容提及“吴敦义大桩脚吴门忠”,吴门忠在接受媒体访问时,曾多次强
调他在90年、93年立委选举时支持吴敦义,但“连一角都不曾捐给吴敦义过”,尔后尽管
吴副总统在96年选举顺利连任立委、98年出任行政院长、乃至101年当选副总统,吴门忠
也久未与吴敦义有过联系,仅在民国97年9月吴门忠嫁女儿时,连任立委的吴敦义应洪盛
雄议员(吴门忠邻居)代邀,前往致词祝贺后,即赶赴其他喜宴。
二、第590期报导“吴敦义急拨公帑补助小姨子郝英兰屠宰场获一千五百万”,经查吴副
总统妻妹郝英兰的夫家并未经营屠宰场,周刊所称“胜赢屠宰场”是她丈夫之父亲的弟弟
所生女儿林小姐所嫁丈夫朱家所经营,并无所谓“郝英兰屠宰场”。
“胜赢屠宰场”既非郝英兰或其夫家所经营,且是在民进党执政时期鼓励设立家禽电宰场
时,朱家申请并获准设立,在刘内阁时期由农委会所补助多家屠宰场之一,其所获补助并
非最高,且与吴副总统完全无关。
复查:在行政院长任内,吴副总统从未会见过该电宰业者陈情代表,亦未曾指示农委会拨
款补助。
三、第599期“台北看守所地下所长设宴 吴敦义私会竹联帮大老”与事实有出入。照片
中所谓的竹联帮大老,既与吴副总统并不相识,亦非当天餐叙廿余位宾客之一,仅系在餐
厅负责人陪同下,与三位香港及日籍客人一起进来房间向姚江临等友人寒暄,并向出席餐
会的吴副总统致意。
四、第572期“吴敦义主导梦想家决策”报导,经查当时行政院长吴敦义仅听取过文建会
有关建国百年各项重大活动的方向和概要简报,未曾听或见过“梦想家”三个字及其内容
,也从未介入该一节目的内容规划、决策或执行。梦想家(建国百年国庆晚会音乐剧)相
关活动内容、形式或发包等等,吴敦义院长从未干预。
犹记得当年的前版主六百万还来政黑战屠宰场
被众人打的面目全非,如今终于水落石出了科科
不知道吱吱感觉怎样啊,噗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