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大家, 这个法案真的有这么急迫的时间需要去通过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那是否代表"男同"或"女同"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或是
需要已经大到足以让此法案重要到现在一定要去通过?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 那请问大家, 现在立法诸公们轰轰烈烈地在讨论这样的议题
意欲何为啊?
不论答案是肯定还是否定的, 大家认为那些英明神武的立法诸公们,是考虑到大家这些
情理法的辩证, 来决定自己该投下赞成还是反对吗?
还是只是用这个法案来吸引社会大众的眼光, 再让大家互相争论, 然后遗忘了那些
真正需要去重视的, 不论性别都会被影响的税法, 服贸, 甚至是刑法的修改和讨论.
也让大家都忘了, 那些立法委员们真正应该要做的事情. 最后 唏哩花啦一阵
立院王宣布, 法案送去协商, 然后大家再继续被利苑猪公抛出来的议题牵着继续吵.
这些议题就像堕胎 枪支 甚至是废死一样, 就是个转移焦点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