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同性家庭的一些研究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3-12-03 14:04:58
嗯,稍微读点资料如何呢?
http://ppt.cc/Tdu6
https://taiwanfamily.com/?page_id=71
我们先来看看台湾守护家庭官方网站的说词。
同志的感情关系不稳定,进入婚姻后,家庭结构也比较脆弱。研究显示孩
子在稳定的婚姻关系下成长比较好(Brown, 2004),不稳定与不确定的家
庭会伤害孩子(Cherlin, 2009)。2003-2004年Gay/Lesbian Consumer
Online Census网络问卷调查7,862名同志,其中42%的同志承诺关系(结婚
或同居)维持不足四年,71%不到八年,只有9%超过16年(关启文,2013)
。造成同志伴侣稳定度不高的原因,可能是同性伴侣的关系不受家庭、文
化及制度支持,退出关系时也没有阻碍(Biblarz & Stacey, 2010),形
成合则来、不合则去的现象。
这个说词最有趣的诡异之处,在于出现明显循环论证的问题。同志家庭不稳定的原
因在于缺乏家庭、文化及制度支持,但是反对者却拿这作为原因,继续拒绝在家庭、
文化和制度上支持同性家庭。
其实更有趣的是这里引用到Cherlin的研究,让我们看看另一篇文章里Cherlin的论
点究竟为何。
根据美国的研究发现,约有一成到三成的女同性恋家庭有小孩,约有 3%到
5%的男同性恋家庭有小孩(Cherlin, 2010),而无论是在同性恋家庭或是
在异性恋家庭成长的孩子,他们有相似的身心健康与能力表现。(pp.2)
除此之外,这两篇文章的资料显示也蛮大的。但是后者的文章有特别针对台湾守护
家庭官方网站引用的文献进行再分析。例如下面这一段。
最后,护家盟引用倍具争议的Regnerus(2012)文章,这篇文章引发美国社
会学界的争论,刊登的期刊委托第三方调查该文章的审核程序问题,受委托
的学者Dr. Darren E. Sherkat 指出该篇文章的重大问题之一,在于其未采
取一般认定同性恋的方式(即两位同性双亲);若以一般认定同性恋的方式
筛选同性伴侣家庭,Regnerus的研究中只有两位参与者是来自这样的家庭,
这使得他的研究结果与同性恋家庭无关(Bartlet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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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对比一下两造的论点。Regnerus的论点因为前面李怡青所举的理由而先搁置
,虽然说因此护家联盟的证据会缩减一大半。
李怡青
Anderssen, Amlie, & Ytteroy(2002)回顾 1978-2000 年的研究,发现
同性恋家庭孩子在情绪功能、认知功能、性别认同、性取向偏好、行为调节
等面向上与异性恋家庭孩子一样好。目前最有影响力的研究方法,是将过往
相关主题的研究以一套共同量尺整理出研究发现的一致性,称为整合分析。
根据整合分析比较564个同性伴侣家庭与641个异性伴侣家庭发现:两类家庭
在性别认同、心理调适、认知发展、孩子的性偏好上没有差别(Crowl, Ahn,
& Baker, 2007)。此外,同性恋家庭小孩在两大类指标上有较好的表现:
从亲子双方的观点,同性恋家庭的孩子比较不侷限在性别刻板印象的框架内
;此外,从家长的角度,同性恋家庭的亲子关系较异性恋家庭的亲子关系佳
,不过从孩子的角度则没有差异(Crowl et al., 2007)。 (pp.2)
而同性恋家庭孩子在性别认同发展上与异性恋家庭没有差别(Bos & Sandfort
, 2010; Fulcher, Sutfin, & Patterson, 2008),亦即对于自己是男性或
女性没有认识上的混淆。(pp.3 )
护家联盟
研究显示异性恋父母家庭的孩童,所表现的性别差异比同志家庭的孩童来得
明显。而且研究显示女同志家庭的男孩,因缺乏男性角色模范,而比其他种
类家庭(男同志家庭、单亲家庭……)的男孩更少表现男子气概,反而因耳
濡目染而出现女性特质(Goldberg, Kashy,& Smith, 2012),这是同志家庭
无法兼顾男女平衡结构的结果。
注意护家联盟只给出女同性恋家庭的例子。
李怡青
此外,研究发现同性恋家庭的孩子与异性恋家庭的孩子在性行为上没有明显
优劣差异(Gartrell, Bos, & Goldberg, 2012)。Gartrell等人检视同、异
性恋家庭的青少年性行为,发现在某些指标上同性恋家庭青少年的性行为较
佳,某些指标上异性恋家庭青少年的性行为较佳,而在其他指标则无差异。
(pp. 2)
两类家庭青少年感染性传染疾病的比例没有差异,两类家庭女孩与男孩发生
性行为的比例、怀孕比例亦没有差异。(pp. 2)
护家联盟
研究指出,6位由女同志所养育的成人子女(5女1男)表示自己跟同性有过性
关系,而由异性恋母亲所养育的成人子女则没有。而且女同志所养育的女儿,
对同性恋行为很开放(引自Gartrell, Bos, & Goldberg, 2011)。研究显示
,女同志父母对于子女的性别角色,比异性恋父母更开放(Fulcher et al,
2008;引自Goldberg, Kashy, & Smith, 2012),因为同志比较不会用社会
刻板印象规范孩子。如Fulcher、Sutfgin与Patterson(2008)研究得到的结
论,父母的态度与行为比父母本身的性倾向,在孩子的性别发展上具有更大
影响力(引自Tasker, 2010)。
很有趣的是两边都引用了Gartrell, Bos, & Goldberg这组人的研究。不过李怡青凶
狠地直接写信和这里引文之一作者Gartrell联系,并且得到相关的回复。
我写信给了Gartrell,请教她从目前追踪女同性恋家庭孩子的资料上,对同
性婚姻有何看法。以下是她的回复(2013/10/29):
这些同性恋妈妈的孩子在十七岁时是快乐、高功能、课业上成功、以母亲为
傲、和母亲亲近、且心理健康(而我们现在正在蒐集他们二十五岁时的资料
)。....许多 NLLFS(译按:全国纵贯性女同性恋家庭研究)孩子在十七岁
时完成的标准化测量工具,显示他们表现地跟异性恋家庭的同侪一样好,或
甚至在某些测验上更好(心理调适)。没有证据显示我们的资料可以充当作
反对同性婚姻的证词(There is no substantiation for the allegation
that is being made based on our data as an argument against same-sex
marriage.)。 (pp. 3-4)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3-02-03 15:35:0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yBN7Nw-dUw这个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
作者: valepiy (俄国人好帅)   2013-02-04 2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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