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爱拿西方多开放多自由来当做立法支持同性恋结婚的基础论点
但是请搞清楚…这里是台湾、是中华民国,不是西方国家
教育不同,思想不同,社会结构也不同
西方国家 性交易合法化 大型赌场合法化 同性恋婚姻“部分”合法化
“部分”这个词很重要,代表西方人也不是完全认同同性恋
反观台湾很封闭,“性”被当做羞耻的、不能公开的、不能公然谈论的,性交易更被当成罪恶邪恶应该被禁止到底的。赌博也是同样不被接受的“罪恶”
这两样在西方社会完全合法化的东西台湾社会都不能接受了,你们现在拿着连西方社会都不能完全接受的同性恋婚姻要台湾社会接受是不是太过异想天开了?
至于什么狗屁性专区就别拿来说嘴了,你有看到哪个县市长敢做吗?认清现实吧…台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