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论宪法正当法律程序引入政论版违规裁决

楼主: waco2012 (世界越快,心愈慢)   2013-11-12 03:42:06
本版既居于国内最大的bbs告示栏所设政治性言论的讨论看版
本人主张对于违反版规者之裁决程序
应更符合宪法上正当法律程序之要求
相关之版规规定 更应定期检讨其合宜性
部分欠缺法律明确性之版规 更应透过一定程序废止其适用
如何建构本版对于违规者裁决之正当法律程序
本文初步建构其大致构造如下:
一、受通知权
本版权责人员应于裁决程序进行前 以站内信告知受裁决人究竟系违反
何一条版规 并于进行裁决程序前 给予2天之就审准备
二、陈述意见的机会
此一部分 基于网络使用者之便利性 不一定要严格采取言词辩论之方式
、对话之方式进行 本文建议可透过通讯软件(如Line)申请一帐号 当违
规者提出陈述意见之申请时 即应尽速指定陈述意见之期间 以俾提供受
裁决者陈述意见之机会
此一裁决程序 亦可开放给有意参与旁听版众观察裁决审理之过程
但此一陈述意见之机会 只要有给予即为已足 受裁决之人不愿主张
自无强使其主张之道理 若受裁决者于陈述意见期日未到场陈述意见
可以考虑一造辩论判决之法理纳入使用
又基于程序经济之考量 陈述意见之机会 以一次终结为原则
三、裁决庭之组成
基于技术性、合目的性的考量 鉴于本制度之初次引进 或可宽认由版主
担任独任制裁决法庭为足 至于之后是否改为合议审判制度 可再研议
四、裁决书理由附具之强制要求
违规者往往收到违规罚单后 根本不晓得版主心证到底如何形成 裁决者
应于裁决书中 记载心证所由而生之论理过程
五、现阶段尚无庸提供第二审之救济程序
审级制度未必必须被赋与 有鉴于此制度试行阶段 似可以一审之审理程序
为足 至于未来是否考虑给予第二个审级之救济途径 可以再研讨
※ 编辑: waco2012 来自: 111.248.210.94 (11/12 04:19)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7:15:00
你法律系的喔......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7:17:00
5.审级制度应尊重立法者的形成空间...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7:18:00
而立法的人嘛应该算要有民主连结\\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7:20:00
批踢踢上的人民代表是谁呢...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7:21:00
个人觉得给版友投票决定审级要有几集...及具体办法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7:45:00
你对于对质的问题有你自己的看法吗......
作者: killyou (xxx)   2012-01-12 08:29:00
咦?这儿不是心情类版吗?太久没去逛政治类版,原来都建了法
作者: killyou (xxx)   2012-01-12 08:30:00
律程序审判制度啦...好可怕喔...逛版好像上法院...>_<
楼主: waco2012 (世界越快,心愈慢)   2012-01-12 08:45:00
小弟法律门外汉 sorry Orz................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2-01-12 09:21:00
对阿= = 不是心情看板吗...
作者: hsiao715   2012-01-12 09:27:00
拟明明就法律系的....别再装了不然哪写的出这种文章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2-01-12 12:23:00
楼上你是在捧他吗XDD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12 12:27:00
waco2012 违反板规4-4 发文讨论板务 前科4次 水桶150日并#1ITquE11 (HatePolitics)判决 累计水桶27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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